2009年1月24日星期六

【权利:1568】 中国民运当前面临问题与对策研究(连载9)


中国民运当前面临问题与对策研究(连载9)

华夏匹夫

九、与中共政权对立的政权实体成立的必要性、功能、作用与产生、运行

但我们也应看到,民运阵营内部联合后,并不能自动生成一个政权实体(政党、社团不是政权实体),以解决民运过程中所有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大致分为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问题是:革命成功后,需要有现成的运作思路、框架和方案及时付诸实施,并需参与运作实施的相关人员具有一定成熟经验,才能避免因为过于外行陌生,遭遇过多、过大失误,而导致宪政民主实际运作的挫折和失败。因此须在成功前就开展相应的模拟运作,形成较为成熟的框架和模式,为成功后的实际运作提供组织准备、思想准备和人才准备。例如宪政制定及其实施运作,政府首脑、议会等方面的选举运作,法制建设与实施(模拟审判或对罪大恶极的中共现任、离任官员进行缺席审判)等方面的运作等等。以上各项在革命成功前就应开展模拟运作,以此为成功后的实际运作积累经验,提供模板。

第二部分问题是民运阵营与其外部各社会力量、普通公众关系的平衡。民运产生以来的事实证明,其组织、个人也跟其他社会力量、个人一样,并非神仙、圣贤,也有个人私欲本能和感情冲动,也会在有意无意中,产生对他人的侵犯和伤害,产生种种矛盾冲突。这种冲突不论是在革命成功前后,都有客观存在可能,都需要一个中立的政权实体进行协调、缓冲、化解和裁决处理。这些问题在革命成功前的出现,如果不能及时化解消除,将会给民运阵营带来种种不利。而如果有中立的政权实体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予以解决,既能遏止不良影响,又能吸引人们对这样的政权机构,投以关注的目光和兴趣,让人们感到其给未来中国民主法制带来的希望。

第三部分是在当前就需摸索实施,并须在当前就产生作用,发挥效力的。例如为了给中共当局施加更大压力,必须联合和利用国际力量,这就需要以政府实体向别国和国际组织进行国际沟通交涉。按照国际惯例,如果以政党或政党联盟(如民阵)进行这样的沟通交涉,那么不仅难于获得别国政府认同以达到沟通交涉目的,还可能带来以党代政、以党干政等嫌疑,既闹出国际笑话,也会让人产生种种怀疑,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还有分化瓦解中共军队、警察等国家机器及类似运作,构建军队等与中共暴力抗衡的国家强力,等等,都需要避开以党代政的嫌疑,既获得国际国内认同,也避免在革命成功后,重蹈政党霸占、操控军权的覆辙。而且需要对现有中共党、政、军、警等人员,作出一些有条件免罪、免刑、保职、保经济待遇等将在未来兑现的承诺,还需要对民运各政党、社团及其人员作出在未来进行经济补偿等等承诺,为保证这些承诺在未来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现在就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而以上这些若由各政党、社团或其联盟进行操作,将使得其未来法律效力受到很大怀疑,从而难以产生应有的自由民主示范、吸引、感召、鼓舞、激励效应。而如果由一个政权实体进行操作,效果就会大不一样了。

虽然,本人在前面已对中国民运的内部争斗作出了批判性的评价,但在此又不得不同时承认:民运内部在很多方面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一种必要的社会进步机制,是自由民主社会产生和良性发展的必备条件。否则,这样的社会就与专制极权社会毫无二致。民运派系之间的意见争执,就是这种竞争的表现形式之一,只是这种竞争有低级和野性之嫌,在其内外部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但如果仅有民运各政党、社团的存在,就可能不会有更高更有意义的竞争目标追求,自然就将局限于派系之间的意见争执,并发展为指责、攻讦等等内部争斗,产生无益内耗,伤了民运元气,陷入生存危机。这正是迄今为止,中国民运内部隐患的重大原因之一。而如果我们能够通过一种组织和机制的引入,为其提供一个更高更有意义的竞争追求目标,那么民运内部各政党、社团的竞争,就将围绕着对这个目标的追求而展开,从而减少和避免在低层次上的内斗与内耗。这个更高更有意义的竞争追求目标,最好又最符合民运总目标的倒有一个,就是能够使得现在民运内部政权和以后国家政权秩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更迭的竞争。要有这样的竞争,就必须要求有一个政权实体存在,才能进行相应的设置与操作。

所以,民运只有政党、社团的存在,就会遇到种种运作难题,还会产生内部危机。有了一个建立于政党、社团基础之上的政权实体,有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而这个政权实体在现在,只能是一个与现行不合法政权对立的非正式政权机构。虽然是非正式的,但也并非虚拟的;当然有部分运作会是模拟的,但也有很大部分实质运作,因此要求具备正式政权的基本功能。它也许不可能具备全部的功能,但其立法、司法、行政这三大功能却缺一不可,同时要求三权分立,当然还要求其运作与权力更迭的秩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

而一旦这样的政权实体成立起来,并在取得合法性的前提下,开展上述运作和其他种种运作,也能收到显著成效,那么中共政权所将受到的威胁,就不可与仅有民运政党、社团存在时的威胁同日而语了。因为这种威胁是最致命的,距离取代中共政权仅差了一步。不管这是多大的一步,也都只是一步。什么时候将会跨过这一步,是谁也难于说清的,包括中共自己。

有了这样的政权实体及其开展的系列运作,就会有效吸引中国大陆各阶层人士的注意力,中国民运就会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产生强有力的社会影响。因为他们会感觉,民运再也不只是少数落魄文人的幼稚之举,再也不是"一小撮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而是一种有不少人发起、组织、运作的有条理、有章法、有秩序、有崇高追求的新制度建设行动。这样,就将有一些在民运追求道路上动摇的人不再动摇,而没有这种追求的人,也有可能受到触动,产生某种追求的遐想和意向。一句话,民运应有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震撼力,就这样地开始产生了。

因此,中国民运很有必要催生这样的政权实体。应当为这种实体的产生和有效运作,作出不懈努力。这是中国民运的当务之急,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万万不可忽视,万万不可延误。

这样的政权实体已经产生了。在近年成立的中国过渡政府、中华联邦共和国等等,就是这样的政权实体。这种政权实体成立以后,在民运阵营并未象其他什么动态、观点出现那样,受到明显的网上反对和指责(有少数人产生和提出疑问是正常的),本身就说明其产生是必要的,是顺应了形势发展要求的,是众望所归。

但由于它是新事物,产生时间不久,所以难免存在种种局限。最大的局限就是,象民运那样有多头并立的倾向。这虽然属于产生初期的正常现象,但这种现象的存在时间不宜过久,若不及时解决,还会冒出更多的山头,越久了山头也就会越多,最后又陷入相互指责、攻讦的内斗怪圈,产生无益内耗,伤了民运元气。同时还会受到外部不少人的攻击和指斥、责难,并被中共丑化为患有"权力饥渴症"的权力狂徒、"极端分子",留给社会的,绝不是正面形象,而是负面形象,是自己给自己抹黑。因此必须尽快解决,形势更要求现在就解决。因为当前除了这种政权实体本身的处境以外,民运已经面临很多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依赖于这样的政权实体。而在这种政权实体多头并立的情况下,这些问题是绝不能获得解决的。而必须由多头并于一头,才能获得实质性解决。

但这种政权实体要由多头并于一头,决不能由这种实体自己决定,否则势必又会出现内斗现象。最好又最公正的办法,我认为应该是由民阵牵头组织,让民运各政党、社团(含宗教组织)和其他社会公众,以个人名义进行公开选择、淘汰。其选择标准,应看其是否具备基本政权功能,是否符合运作与权力更迭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等等要求,在这些方面做得最好的就应予以选择,其余的则予以淘汰。最后,产生出一个合法的、同时具备了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民运政权实体。

民运政权实体由民运各政党、社团和公众以公正方式选择产生,但又独立于各政党、社团,不能卷入政党、社团的竞争,否则,又将沦为政党、社团的工具,成为政党、社团的专有品,被政党、社团肆意操控。就像中国现在的一切政权都成了中共的专有品,都被中共全面操控那样。

多头并立"政府"的合并大致如下:

()联合的目标:将目前的多个并立"政府"合并为一个。

()名称: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或在现有"政府"中选择一个名称确定。

()程序(以下第1----4程序由已选举出来的民阵领导人担任):

1.公开提出民运现有并立"政府"合并意见与初步方案,广泛征求方案修改、调整意见;

2.召集民运现有并立"政府"领导人讨论、磋商合并初步方案,形成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对网上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并予以吸纳或舍弃,最后形成定案;

3.组织民运现有并立"政府"领导人,"民运诉求网"或专栏,公开发表其所领导的"政府"在基本政权功能,运作与权力更迭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并请求网民进行评价议论;

4.新政权实体母体选择。由网友对现有并立"政府"投票,按其基本政权功能,运作与权力更迭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等等方面的因素,多中择一进行择优选取,作为新政权实体的母体;其现有领导人作为以下程序的主持人,宣布新政权实体筹委会成立,同时宣布将要继续进行的后续程序。原有主持人随之自动退位。

5.公开发表原已准备的国家宪法草案,广泛征求公众修改意见,准备提交议会讨论通过;

6.进行国家行政、议会等首脑的公开选举。选举程序大致为:政党、社团、公众个人提名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在网上公开发表"竞选演说"----公众评议----投票----计票,确定正式竞选人----竞选人在网上公开发表"竞选演说"----公众评议----投票----计票,确定当选人----当选人发表当选誓词----当选人发表就职演说----当选人正式就职。

本程序应先选出议会首脑,再选出行政首脑。行政首脑产生后,用已经确定的"政府"名称宣布政权实体的正式成立,原有的并立"政府"自动撤销。行政首脑和议会首脑分别负责主持各自职责所属的后续程序,原有主持人随之自动退位。

7.召开议会,讨论通过国家宪法。

8.各政权机关按宪法规定,正式展开各项工作。

如果完成了这一步,就将打造出政权实体强烈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震撼力,中国民运就将进入一个良性发展和加速成长壮大的全新时期。中国宪政民主革命的风暴,也就将加快其全面到来的进程。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通过这样持续不断的运作,将在宪政民主的运行方式、程序、内容等方面积累诸多经验,为以后宪政革命成功时的政治运作提供一个较为现成和基本成熟的模板,利于顺利和迅速地组织政府,及时展开各项相关工作,避免出现政权真空,预防和减少社会动荡,减少宪政民主运行中的重大失误,尽量避免挫折,确保宪政革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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