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1日星期三

【权利:1558】 万人联署申请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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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联署申请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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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进步与发展,绝对缺少不了您的辛勤劳动与无私奉献!

分别邮寄中共中央政治局九常委亲启
送交时间:2008年12月28日

前 言

当下的中国,越来越普遍的官员贪腐、渎职和滥权,致使整个社会显失公平与正义,这是我们这个社会所面临的最严重问题,对胡锦涛提出的创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和目标已构成最直接威胁,也对纳税人和底层民众的利益和信心造成极大的伤害。解决这一弊端的出路在于,除了加大政府部门和党纪的监督力度之外,更为根本的是必须让民间的反腐志愿者热忱参与到政府对各级官员的监督行动中来。多年来由政府一手主导的反腐制度已经被证明效果不佳,腐败不但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像癌瘤一样在更大范围内蔓延扩散。

高效透明的监督公权力,是民主社会的基本特征。公民监政,是公民社会中公民履行义务的常态。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是对现行反腐制度的修正、补充和发展,是对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对"十七大"所倡导公平正义精神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监政会着重修正了监督错位、监督不力和监督无效的漏洞,杜绝了自我监督的大错位机制,能够切实保障整个社会在公平正义的大前提下和谐共处。

监督与执政分离,运动员不能当裁判,民主的监督才能得到切实贯彻和落实。要真正落实民主监督,放手在地方政府以外成立一个代表地方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势在必行。这个组织协助中央政府监督各项政策方针和法律条文在地方政府的贯彻和落实,维护地方广大人民群众应有权益,保障处于弱势群体的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个组织愿意置于中央政府的领导和监管下,但在行政管理上完全独立于地方政府,费用来源主要靠政府财政拨款、会员所交纳会费以及企业和其他社会人士的捐助,除专职开展工作者需要领取工资之外,其他全体成员无偿义务开展工作。
这个组织在各地方的负责人由各地方会员民主选举产生,总部的负责人也由地方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公民监政乃中华民族的千秋大业!只有公民自主联合监督政府,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才能纯洁党的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也才能使党的每一名领导干部做人民真正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广大劳苦大众真正当家作主,充分体验社会主义主人翁的待遇。从而也从源头上彻底根除腐败,还社会以公平和正义。

有效遏制腐败,根除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现象,我们期待政府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上实现一次质的飞跃。

推动中国社会进步与发展,改变当前中国社会管理制度的落后状态,用激进或暴烈方式一盘棋全推倒,这绝对不可能,也无丝毫必要,实不可取,相反,倒是祸国殃民之举。邓小平先生曾经说过,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如今,由我们民间一万多公民联署提出,并积极努力推动的中国公民监政会,正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紧迫需要。

希望中央政府批准我们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并建议政府:立即让"中国公民监政会"先在深圳、珠海、东莞、上海、厦门、福州、大连、青岛、重庆等大、中城市尝试运行。

建议申请书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
尊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尊敬的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主席贾庆林:
尊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
尊敬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
尊敬的中共中央政法委主任周永康:

各位领导:

您们好!

中国公民监政会申请成立是响应中共中央和人民政府关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共创和谐社会"的号召,行使《宪法》赋予中国公民对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监督权力,是在中国共产党党中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垂直领导下,由地方社会各界人民自发组织,自愿参与,对地方各级党政部门及领导干部个人依法作为、依法行政实行全方位监督,依法监督地方党委、政府、司法机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社会各基层的全面落实,认真作好国家方针政策在社会各基层的宣传工作,实行党政军民有效互动。

各级公民监政委员会不受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制约和管理,在国家法律范围内实施公民监督。地方各级公民监政会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一定考核录用,参与对监政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各级主要领导人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这个声音发自于时代潮流,这个行动经得起历史检验!

中国公民监政会申请成立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 总 纲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是我们行使国家主人权力,也是我们参与社会管理的一种新的途径和新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是宪法赋予我们公民的重要权利,也是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的重要职责。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使我们倍受鼓舞。

在2008年两会上,胡锦涛主席说,党的领导干部要接受人民监督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十七大会议上说,一定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两会上说,政府要创造条件让人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并且对广东区两会代表说解放思想无止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赋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充分的监督和管理权力。由于长期以来公民权力只能通过人大委员会来实施管理和监督,但是,如果人大委员会不作为、失职、渎职,甚至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形成利益共同体,人民权力就名存实亡。那么,人民权力就会被抹杀或侵犯。为了有效保障和发挥人民权力,中国公民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自发组织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监督是对人大监督的完善和补充,使监督更加方便、快捷和有效。地方利益共同体是政令不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最大障碍。现有体制下众多党政机关监管部门不作为,中央国务院天高皇帝远,人民群众有冤无处伸,有苦说不出,往往众多党政机关监管部门还远不如一个记者、法律工作者的良心和职业操守。(比如山西黑奴事件是对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和社会主义的蔑视和侮辱)。要解决地方利益共同体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矛盾,必须诞生与地方利益共同体不一致的利益组织参与对地方党政的监督,才能有效预防和制止权力腐败,有效监督国家方针政策在地方的贯彻落实,也才能有效保障公民的管理与监督权力,保障公民权力和利益不受侵犯。

从中国当前面临的复杂社会情况分析,很大程度上说是当前地方党组织、地方政府、司法机构严重缺失党内监督,人大监督不力,社会监督不能造成的腐朽腐败局面。比如:上海社保基金案;山西黑奴事件;三峡移民资金贪污挪用现象;国企改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现象;国企改革集体侵吞企业职工改制资金现象;地方党政联合强占农民土地低进高出,侵吞农民利益;党政干部吃、卡、要、嫖娼、赌博、包养情夫和二奶的现象;广西博白计生抗争事件;河南爱滋病泛滥扩散问题;黑龙江农民讨要黑土地事件;地方官员大摆鸿门宴、衙门宴,借参与剪彩、庆典、纪念等名行行贿受贿之实;行政机关乱收费,乱罚款,帐外私设小金库,瓜分国家集体财物等等。如果有公民参与监政,相信地方利益团体不敢如此弄虚作假,胆大妄为,欺上瞒下,结党营私。公民监政组织在地方可以听取任何组织和公民的反映,有权力参与或自行组织调查,并向同级党组织政府人大通报,如果不依党纪国法办事的可以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系统向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因为公民监政组织是群众性组织,可以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当政府工作围绕人民利益和为人民服务的时候,政府利益与人民利益就基本一致,如果政府行为违背了人民利益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与人民利益相矛盾,人民监督就会发挥积极重要,甚至是决定性作用。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就会产生绝对的腐败。中国公民监政会志愿为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监督作用。

为了更好建设"和谐社会",充分发挥公民监督作用,积极配合政府实现预防腐败,打击腐败,实现政令畅通,人民监督政府依法作为,依法治国,保障国家方针政策在地方认真贯彻落实,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稳定社会安定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特向中共中央和中国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建议书。望中共中央和中国人民政府民政部审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中国公民监政会全体发起人、支持公民监政的联署签名人员以及响应中国公民监政会成立的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附全部签名)。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有:理论依据,纲领、会章和代表推荐表草案,筹备小组部分成员介绍,全体联署人名单
为防止打压,冲散送达时间,特送此未表决资料于阁下,因国情特殊,希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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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联合不团结,单靠个体公民维权,效果不只等于零,甚至还适得其反,个体公民随时都有可能被官官相维、官黑沆瀣一气的邪恶势力所灭口。所以,公民要求公平正义,彻底清除腐败,唯有走向联合才是唯一出路。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证自己权利不易被邪恶势力随意侵害或践踏,同时也保证了同道者不为邪恶势力轻易所灭口。
联系信箱:wenzezhengfu@gmail.com
公民监政、清除腐败、保障公平、共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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