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日星期五

【权利:1507】 中国人,你反腐积德了吗?(请在国内帮忙转发,感谢!)

http://yongfengguo.blog.hexun.com/26155259_d.html
作者:郭永丰

中国眼下确实太腐败了,几乎是全民腐败,无处不腐败。无论党内外,也无论本身就是腐败分子的个人,人人都会承认这种现实。尤其是腐败分子与腐败分子之间,他们相互会认为对方更腐败,而自己根本就没有对方腐败。当然,他们本身对腐败这种普遍现象,实际也是深恶痛绝之的。因为,对于本性正直善良的人来说,长期这样做其实很窝心,做人没有丝毫道德和尊严不说,更无任何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可言,纯粹就是低级动物,唯利是图,物质主义至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先贤教诲全被抛弃到爪哇国了。

可是,作为中国公民,你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吗?并积极踊跃投入到反腐败的最实际行动中了吗?笔者认为,只要你认真思考了就是行善积德,投入实际行动了更是对党、国家和人民的真正造福,是最高尚的行为,值得向全社会大力推广并充分发扬光大。

很明显,在中国反腐败,必须对重大恶极的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惩处。但由于很多腐败分子本身位高权重,真正要做到这一点根本不可能。更何况,很多腐败分子都是身不由己腐败的,不是主动的,或充满恶意和邪念地故意要胡作非为的。因此,在中国反腐败,笔者认为最合适办法就是怎样做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产生,比如新近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就是最好的例证。

而怎样运作预防腐败的办法才能真正做到高效预防腐败分子的茂盛繁衍与稠密孳生呢?这固然就要依靠制度的完全透明,正如胡主席在十七大会议上讲的,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而阳光又是什么?笔者认为,那就是无处不在的人民群众的监督与监视的眼光。凡是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情,政府在作出应有决策时,必须接受公民代表的全面监督。而公民代表的产生,则必须由公民自主推荐或选举产生,在党的领导下,成立公民代表委员会什么的,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公民监督的实际效用,而彻底根除腐败。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公民自主联合监督,腐败就难以从根本上得以彻底消除。而净化党的队伍,纯粹每一名干部,任何个体的公民监督,在极有可能发生官官相维,抑或官黑沆瀣一气的许许多多的时间里,个体公民的监督、举报、控告或投诉,所产生效用都极为有限。尤其在现实中,确实就有很多公民被实实在在灭口或致残了。当然,这种监督肯定形同虚设,没有丝毫作用。

这便从中也说明一个道理,监督官员,首先必须只有让其在法制的框架内活动,绝不能随意超越法律或随便越权,否则,必须立刻遭受法律的严惩。而要充分保证每一名官员充分做到这一点,只有允许公民自主联合监督,并推荐或选举自己的代表进行实时实地监督,这才是解决中国腐败唯一最佳的良方。

反腐实际就是积德,是光荣、神圣、伟大的使命。因为只有反腐败,才能纯粹党的队伍,净化每一名干部,让其真正做好人民的公仆,而充分保证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虽然公民在大多数时间里的反腐败是义务的,但这种义务付出对于一个国家或社会公平正义的大环境建设至关重要,绝对缺少不得。毕竟,社会是大家的,只要官场清明,社会才能真正公平正义。否则,与谁都不利。这便充分说明,反腐败就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更多时候也是造福我们每一个人自己。而你,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反腐败越来越猛烈的飓风下,作为中国公民,你确实也这样付诸行动了吗?绝没有以各种形式或手段,确实干着有违民意或阻碍社会发展的打压反腐败正义人士的任何罪恶勾当吧?

在中国,都患了腐败麻木症
多维社记者林桂明编译报导/廖祖笙的15岁儿子在学校离奇死亡。官方的结论是自杀,但是廖祖笙夫妇认为这不是事实。他们认为是老师杀害了他们的儿子。因为廖祖笙曾经写文章揭露该学校乱收费和其他劣行。

洛杉矶时报北京分社社长迈马克(Mark Magnier)一篇题为"腐败污染了中国生活中的方方面面"(Corruption taints
every facet of life in
China)的报导说,对亿万中国人来说,腐败已经是司空见惯的日常经验,受腐败污染的,不只是工商企业,农村和工厂,还有学校,而且从潜在意义上说,包括了任何有可能与官场有接触的公民。

逆水行舟还是随波逐流


廖祖笙的15岁儿子在学校离奇死亡。廖祖笙两年来一直在追究死因(资料图片)

报导说,作家廖祖笙是一位复员军人,也是入党多年的共产党员。他的妻子说,黄岐中学的官员在廖祖笙将学校乱收费的事情公开后,学校就将矛头对准了他们家。

廖祖笙曾撰文揭露校方以"择校费"为名,收取每位学生相当于3900美元的费用,甚至连收据都不给开。

他还在互联网上发布过数篇文章,揭露中国无处不在的腐败和浪费。

他们说,令他们感到挫折的是,警察对他们的骚扰和体制成为他们伸张正义的障碍,包括官方拒绝公布他们儿子的验尸报告。这促使廖祖笙夫妇决定,自己来调查清楚儿子的死因。

他们说,他们了解到,一些目击证人受到警方的恐吓,这更使得他们相信他们了解到的事实:两年前的那个晚上,儿子廖梦君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名教师和一名校警攻击了廖梦君。

但是,他们的观点又是难以核实的,因为目击证人由于害怕报复,往往保持缄默。而中国并没有独立的警察,法院系统或媒体。

照佛山市的宣传部长所说,廖梦君是因为偷窃被抓获,继而攻击他的教师,最后自杀的。而警方和负责处理此案的政府有关人士都拒绝就此发表评论。其中一名据说涉案的、叫梁西波(Liang
Xibo,音译)的教师说,那一天他一直在他的办公室里,没有看到或听到任何关于此案的东西。

近94%的人认为在中国做生意,给回扣、好处费和请客送礼的现象普遍;六成公众对反商业贿赂的成效信心不足。(资料图片)

后来当地政府官员希望,给廖祖笙夫妇一大笔钱来了结此事。但是对廖祖笙来说,这是想用钱来封住他们的嘴,不让他们为怨死的儿子伸张正义。当地政府最先是提出,如果廖家销毁掉所有的证据和不在追究此案,就给廖家相当于2万美元的人民币,后来又涨到5万美元。最后,增加到7万美元-这相当于廖家几年的收入了。

他们还催着42岁的陈国英和38岁的廖祖笙,在严格的一胎政策下,再生一个孩子,来"替代"失去的孩子,以"减轻痛苦"。

廖祖笙表示,对政府给钱不感兴趣。"这是血腥的钱,"他说。

不过在中国,还是有许多人是愿意玩这种游戏的。

在佛山,记者见到一名叫莉莉的40岁左右的家庭妇女。她就像中国的大多数的父母一样,愿意为她唯一的儿子有个好前途进行贿赂。不过莉莉不愿意将自己的全名告诉记者,她一边抿着茶,一边解释说,贿赂,是要讲究艺术的。她并且描述,她是如何去进行贿赂的:

9年前,当她的儿子到了上小学的年龄时,想到一间好学校去。她发现自己的一个朋友认识当地教育部门的高层官员。于是,他们到了该名男子的办公室,留下了大约相当于370美元的人民币,就离开了,并不需要说太多。结果她的儿子就如愿进了这间学校。

几年前,她的儿子又到了该上初中的年龄,但入学考试没考好。她说,于是她请几个朋友帮忙,请到一位关键人物吃饭。同时,给教育部门的几个人共共送了相当1200美元的人民币,并且向那所想进的学校"捐"了1600美元。


中国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希望对腐败加强打击力度。(资料图片)

最近,莉莉的儿子进入高中。尽管花费了数千美元的打通关系,但是最后关系还是不够硬,只能进了一所相对不太著名的学校。

莉莉说,她仍然认为,在这上面花的钱还是值得的,即使任何父母都知道,入学毕竟仅仅是第一步。

学生家长们面对的,是学校擅自定出的各种收费,包括对书本、校服和午餐等方面的收费。而各方面串通一气,主管部门多半是放任不管的,包括送红包封给有关人,尤其给红包给那些承担毕业生高考课目的教师。"如果有50名学生,其中40人给你送了礼,你肯定不会对那另外的10个学生非常尽力,"一位也是为人父的教育系统的官员如是说,"不幸的是,这就是我们的制度,没有办法。"

对腐败的麻木和习以为常


冯明昌由渔贩摇身一变成为知名企业家,他与南海两任财政局长共同骗取、套取国家财政资金17.44亿元。(资料图片)

陶军(Tao Jun,音译)说,他已经看到了同样的腐败情形也在一个财富和机会的新舞台上活龙活现,那就是在私营企业。

一些私营公司的高层表示,那些掌握有签订合同或颁发许可证的地方政府和党的官员,会伸手要钱和滥用权力。那些跟官员耍滑头的公司,或者是得罪了官员的企业将会很快接到通知说,有关部门将要来进行例行检查,这可能就意味着这家企业的一场噩梦要来临了。

"即使你有租用地方50年的合同,他们也可以说,近期将要把这个地方收回来,"佛山市一位担心受到报复而不愿透露姓名的商人说。

给现金,当然是一种最简便的做法,不过私营公司主管表示,百货公司的礼品劵及饭店的就餐券更难追踪,还有就是,送艺术品和股票,支付"学习考察"行程费用,三陪小姐或支付官员的子女的留学费用,等等。

高税率施加进一步的压力,表示道,一个激进谁曾担任总经理的互联网公司,佛山市。该公司发放140美元的贿赂,以避免每月$ 1400的税,他回顾。

"这我都知道,因为我签过就餐券,"陶军表示,"在中国,要当好人很难。这个制度和系统会使你麻木,完全不辨对错了。"

公司之间也互相贿赂,然后将这种费用作为成本转嫁给客户,并利用贿赂来偷工减料,加快发展或打击竞争对手。

有时候,丑闻被公开,显示涉及到数量惊人的钱财。例如,近年来高调报导过的一个案子,就是民营企业家冯明昌贷款诈骗案,牵涉到相当于1.2亿美元的人民币贷款,据说,他行贿了223位银行工作人员和政府官员。他最后被判处终身监禁,还有一位涉案的银行工作人员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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