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

【权利:1954】 13日张凯李春富律师在执业中遭非法拘禁和暴力殴打

                       

提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紧急关注

张凯李春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遭遇非法拘禁
和暴力殴打事件的会员呼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并于宁会长:

我们是北京市的全国律协会员。今天2009年5月13日晚,我们惊悉张凯、李春富两位律师在重庆市江津区办理案件过程中遭遇地方公安人员非法拘禁和暴力殴打。这是继程海律师上月在成都武侯区执业活动中遭受暴力殴打等少数公职人员和公权力机关肆意违法侵害律师正当执业权利的又一极其恶劣的典型事件。
张凯和李春富律师,分别执业于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受当事人委托,两位律师为2009年元月28日发生在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的重庆市民江锡清"躲猫猫"死亡事件提供法律帮助。



2009年5月13日下午五时许,张凯、李春富律师在死者江锡清的女儿江虹位于江津区地方税务局集资楼301室的家中了解案情时,遭遇不明身份人员以"江津区法制办送文件"为由入室盘查。两律师出示身份证件表明职业身份后,盘查人员要求将两律师带走作调查核实。此时,因张凯、李春富律师请求盘查人员出示证件遭拒绝而发生争执。迅即,包括江津公安局、几江派出所邹姓、陈姓、陆姓等警察在内的二十多人强行入室,对张凯、李春富律师进行殴打,并将两律师摁倒在地,将双手反扣背部带上手铐强行带离关押。张凯律师的眼镜等随身物品被打砸毁损。



截止目前,2009年5月14日零点30分,张凯、李春富律师仍未获释!!



鉴于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律师协会的宗旨和职责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也鉴于近期以来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在律师执业工作中暴力侵犯律师人身安全、非法侵害律师执业权利、肆意破坏抵制法律实施的行为日趋突出、且肆无忌惮和愈演愈烈,国家法治遭受践踏和严重危机。



作为律协会员,我们特向贵会以及会长本人郑重提出如下紧急会员建议:



1、严格履行协会职责,坚决维护律师的正当执业权利,立即组织委派工作人员赴重庆市江津区进行事件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提交公安部、司法部及重庆市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该事件;



2、积极提供协会援助,为张凯、李春富律师在该事件中遭受的人身财产侵犯和执业权利损害帮助进行刑事责任控告、行政责任追究和民事索赔; 



3、立即对全国各级各地律师协会,尤其是律师执业权利遭侵害较为严重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在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敦促和协调,努力推进律师协会的行业服务和会员服务能力建设;



4、紧急提议并会同司法部、公安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就严格执行《律师法》,真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出台有效措施,为捍卫和挽救国家法治做点实事!



北京律师:黎雄兵、李方平、董前勇、兰志学
二00九年五月十四日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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