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江津被殴被拷纪实—李春富律师
5月13日下午二点钟左右,我和张凯律师在当事人的带领下赶到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其父亲原来住的家中,与我们当事人江宏、江平谈她们父亲案子的事情——他的父亲江锡清在劳教所死亡,医检报告中描述:死因是心脏病急性发作,尸体解剖中却表述,断了三根肋骨,肋中有淤血……。据当事人说她们询问了为什么心脏病还会断肋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答复说:“这是在抢救时压断的。”当事人则讲其父亲根本就没有心脏病,因为在这之前还在学习驾驶汽车,准备亲自开车到新疆其姑爷家去玩一段时间,然而刚刚考完驾照却被抓了,而驾照就在他死后不久颁发了,老父亲临终前也没有能看上一眼······
大约过了两小时,江津区公安局的两名警察赶到当事人家中对我们进行盘问,我们要求来人出示身份,其中一名警官拿出了警官证,而另一名警官说警官证没有带,并随即打电话又叫了当地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共四人对律师进行盘问;要核实我们身份,我随即拿出律师执业证给他们看,张凯律师出示了护照,四人以张凯律师的护照上没有身份证号为由,不让我们走!我们耐心跟他们解释因事没有带身份证,而公安部所发护照与身份证具有同等证明作用,并让他们查验护照真实性,来人不予理会却一直不停地打电话,叫来的人也越来越多。
大约7点钟左右,一大批没有着装的人员突然涌进屋内,其中两人好像是头的人上来就推当事人,我和张律师上前与其说理,然而他们却不由分说地吼道:“把他们拷走”!来人就一拥而上将我们俩律师及当事人按倒在地上,并用手铐铐了起来,一时间屋内的当事人及其小孩哭声响成一片,这些警察及没有着装者对此全然不顾,极其野蛮粗暴地将我们押往当地派出所。
刚进派出所,就听见穿红衣服的“头”说,把他们分开关,其中我被送到三楼的一个房间,我一眼就看见地上有一水泥墩子,上面有一个铁款子,他们将我狠狠的拷在水泥墩子上,手铐的齿轮深深的陷入我手腕的肉中,流出了殷红的鲜血,这时,一位协管员和一位警员上来就对我左右开弓狠狠的扇了几记耳光,然后给我做了两份询问笔录,期间一名警官要求查看我的行李箱及电脑,在查完行李箱后又要我将电脑密码打开,被我拒绝,该警官就电话叫来了一个穿便服的人,拿了一个盘来解密码,我强烈要求其出示证件,来人迫不得已拿出一个叫“李军”警官证,将电脑密码破译后强行检查。
晚上12点40分 我和张凯律师被允许离开派出所,随后,我们去了当地的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我的双手多处擦伤,双耳轻微出血。在检查身体的过程中,我们的手机一直想个不停,收到很多朋友及媒体的电话问候,颇为感动。相信是由于朋友和媒体的及时关注我们才得以及早获释!否者后果不堪设想!
在派出所内的几小时,我的内心被迫带着恐惧、无奈与耻辱!经过这一次在派出所进和出的经历,让我前所没有的感受到民主、法治、人权的重要性!愿法治之光早日照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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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紧急关注 张凯李春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遭遇非法拘禁
和暴力殴打事件的会员呼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并于宁会长:
我们是北京市的全国律协会员。今天2009年5月13日晚,我们惊悉张凯、李春富两位律师在重庆市江津区办理案件过程中遭遇地方公安人员非法拘禁和暴力殴打。这是继程海律师上月在成都武侯区执业活动中遭受暴力殴打等少数公职人员和公权力机关肆意违法侵害律师正当执业权利的又一极其恶劣的典型事件。
张凯和李春富律师,分别执业于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受当事人委托,两位律师为2009年元月28日发生在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的重庆市民江锡清“躲猫猫”死亡事件提供法律帮助。
2009年5月13日下午五时许,张凯、李春富律师在死者江锡清的女儿江虹位于江津区地方税务局集资楼301室的家中了解案情时,遭遇不明身份人员以“江津区法制办送文件”为由入室盘查。两律师出示身份证件表明职业身份后,盘查人员要求将两律师带走作调查核实。此时,因张凯、李春富律师请求盘查人员出示证件遭拒绝而发生争执。迅即,包括江津公安局、几江派出所邹姓、陈姓、陆姓等警察在内的二十多人强行入室,对张凯、李春富律师进行殴打,并将两律师摁倒在地,将双手反扣背部带上手铐强行带离关押。张凯律师的眼镜等随身物品被打砸毁损。
截止目前,2009年5月14日零点30分,张凯、李春富律师仍未获释!!
鉴于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律师协会的宗旨和职责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也鉴于近期以来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在律师执业工作中暴力侵犯律师人身安全、非法侵害律师执业权利、肆意破坏抵制法律实施的行为日趋突出、且肆无忌惮和愈演愈烈,国家法治遭受践踏和严重危机。
作为律协会员,我们特向贵会以及会长本人郑重提出如下紧急会员建议:
1、严格履行协会职责,坚决维护律师的正当执业权利,立即组织委派工作人员赴重庆市江津区进行事件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提交公安部、司法部及重庆市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该事件;
2、积极提供协会援助,为张凯、李春富律师在该事件中遭受的人身财产侵犯和执业权利损害帮助进行刑事责任控告、行政责任追究和民事索赔;
3、立即对全国各级各地律师协会,尤其是律师执业权利遭侵害较为严重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在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敦促和协调,努力推进律师协会的行业服务和会员服务能力建设;
4、紧急提议并会同司法部、公安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就严格执行《律师法》,真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出台有效措施,为捍卫和挽救国家法治做点实事!
北京律师:黎雄兵、李方平、董前勇、兰志学
二00九年五月十四日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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