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1日星期日

【权利:2049】 苏州发生拆迁血案,拆迁办人员被业主砍,2死1伤

原文地址http://bbs.ycwb.com/viewthread.php?tid=163188

 

苏州发生拆迁血案,拆迁办人员被业主砍,2死1伤

本报记者 许倩   见习记者 孟正中

本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称,位于苏州白洋湾民主路发生一起命案,一拆迁户把三名拆迁动员工作人员砍了,致两死一伤。接到报料后,记者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进行采访。

嫌疑人当场被抓
昨天上午10时许,苏州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金龙等三人,按事先约定来到马雪明家,在双方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协商时,蓄谋已久的马雪明用器件砸向张金龙等三人,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据悉,此拆迁项目涉及拆迁的其他村民早已全部搬迁,马雪明也曾表示愿意拆迁,并答应双方就拆迁补偿再次协商。因此,尽管有关部门早在去年7月就依法履行了行政强制拆迁的相关手续,但没有立即实施强制拆迁。今年3月,有关部门仍多次上门耐心地做工作,希望妥善解决。可没想到的是,这次的协商却发生了如此惨剧。

昨天上午10时许,苏州警方在接警后快速出警,将西站社区百万圩居民马雪明等抓获。目前,此案正在审查之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正在北京学习的市长阎立在闻讯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查清情况,依法处置,并做好善后工作。

动员拆迁起冲突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地,一路询问过去几乎所有居民都表示听说过此事。在当地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位于民主路的事发现场。远远地记者就看见许多围观群众,路边也停了三辆警车。

记者在现场看到,已被警戒线围起来的是一整片工地,在工地的右后边矗立着前后紧挨在一起的两幢两层小楼,在它的右前方还有一幢平房,它们在整片空空的工地上显得相当突出。而距离这幢房子的不远处,记者看到许多施工人员正在施工。据围观群众介绍,上午的惨案就发生在那幢楼房里。由于整片工地已被警察拉起了警戒线,所以记者无法进入屋内进行查看。

据围观群众介绍,事情大概发生在上午9点多钟。当地拆迁部门以及街道工作人员两男一女三人,来到这户人家做最后的拆迁动员工作,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户人家不仅关起门来,还向三名工作人员先扑石灰粉,然后用刀一阵猛砍,三名工作人员中的一位被砍中受伤后夺门而逃,而其余两位则倒在了血泊中,一位是拆迁工作人员,男性。一位是街道工作人员,女性。

事发后,四辆警车赶赴现场,带走了这户人家的三名成员,随即救护车也呼啸而至。据周围群众介绍,被抬上救护车时,两名工作人员已是血肉模糊,很是惨烈,而那位逃出来的工作人员受伤也不轻。

此事仍在调查中
一位曾经也住在这片区域的居民告诉记者,这户人家姓马,一家三口,夫妻俩和一个儿子。儿子大概二十七八岁,没有固定职业,未婚。夫妻俩大概四五十岁,男的原来在苏钢厂工作,现在在家。女的很久没有工作了,一直在家。应该说,这户人家家庭条件比较困难,儿子至今还没有女朋友,听说每个月的收入只有三百多元。

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也觉得非常意外。当地居民介绍说,这户人家平时在村里很本分,有什么事情他们也很少声张。夫妻俩平时也非常老实,和隔壁邻居相处得也非常友好。对于怎么突然会采取这种过激行为,他们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一位居民猜测说:“大概是由于拆迁补偿不公的问题。”这位居民说,他原来也住在这地方,在2005年的时候他拆迁搬走了,“这户人家之所以不搬走,听说是因为补偿不公,同样的房子,人家能补偿100万元,而他只能补偿40万元。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这户人家迟迟不肯搬。”居民介绍说,这块区域最早从2004年4月1日就开始拆迁了,到后天也就是3月24日,是拆迁的最后一天。“今天早上,街道里的一位副主任和拆迁部门的一位主任,还有一名拆迁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做最后的拆迁动员工作,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为了证实死者的身份,了解具体情况,在当地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附近的白洋湾街道办事处,据了解,此事已经引起了当地以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街道多位工作人员对于记者的提问都纷纷表示,“目前此事还在调查之中,暂时还无可奉告。”

两死一伤酿悲剧
据介绍,被砍的三名工作人员被送往了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救治,于是记者立即赶往医院进行采访。
记者在急诊大厅内的病员登记簿上看到,11点左右,有陶姓、张姓男子和钱姓女子被送来救治,在单位栏中注明了“拆迁”字样。

在急诊室外三三两两地聚了好几堆人,他们正谈论着此事,口气都比较激动,一个自称是当地居民的青年说,“太惨了,真是想不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一个参与急救的护工介绍说:“病人刚送来的时候,场面真是吓人,女的手指几乎都被砍掉了,一张脸鲜血模糊,颈部血脉被砍断,还在汩汩地往外喷血。看样子,至少受了四、五十刀。”

在急诊室的过道里,几个医生急匆匆地进进出出,一位医生向记者介绍说:“送来的时候,看到受害者的样子真是惨不忍睹,两个受害人拉来的时候就不行了,受害人眼睛里可能进了东西,眼睛睁不开。”

据在场的市民介绍说,由于几天后就是政府强制拆迁的截止日,上午9、10点钟时,相关单位派人做“钉子户”的说服工作,其中包括两位拆迁工作人员和一位街道办的女同志,据说是个居委会的副主任。三人进屋不久就和房主发生了争执,而且眼里可能被泼了石灰,接着就遭到了屋里人员的乱刀攻击,由于事发突然且房门被堵死,屋外人员也无法及时了解情况,后来,一陶姓男子侥幸夺门而出向外求救。

据悉,120急救中心大概在10点24分收到求救电话,并立即赶往现场,将三人送到医院急救。其中一五十几岁的姓张男子和姓钱女子伤重不治死亡。

~~~~~~~~~~~~~~~~~~~~~~~~~~
~~~~~~~~~~~~~~~~~~~~~~~~~~
作者:suqianrenjia 提交日期:2009-5-30 17:31:00 访问:7894 回复:272  
这是发生在今天早上11点多的真实事件
时间:2009年5月30日11时
地点:江苏省 宿迁市 宿豫区 锦绣江南小区
事件:暴力拆迁办上门殴打逼迫拆迁户签字
伤亡人数: 不完全统计3死多伤,其中一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途中
事件原因: 拆迁办雇佣地痞流氓殴打当地拆迁户,强迫其签字,拆迁户兄弟两人被打之急夺刀反抗,正当防卫砍死砍伤其中大半人
  
详情:今早11时许,拆迁办和开发商带多名地痞流氓到张某(化名)家中,强迫其家人签字。张某家中只有老婆和其家人在家。拆迁办和开发商等人殴打其家人这时张某兄弟两人刚好回家,见其老婆和家人被打,而且自己也曾无数次被其围堵殴打,而其这次他们竟然找上他们刚购买的小区里来并上门殴打全家,这次他们真的被打急了,面对这些曾不知道打了他们队上不知道多少次的一个个禽兽不如的社会□□,兄弟两人失去了理智,他们和其打成一团,再群殴过程中兄弟俩夺下地痞流氓手中的刀乱砍而去,鲜血让在场的几个地痞吓跑掉了,此时已经有人倒在了血泊之中! ……
  
这起重大拆迁纠纷 最终导致的惨剧,是谁也没想到的,开发商和拆迁办也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样大,大到把自己的狗命都赔了进去,他们压根没想到老百姓也会有发威的时候。借此黑心的开发商看到后,以后三思,老百姓也不是吃素的,老百姓也不是好欺负的,你们的命你们的道德你们的良心你们的钱那个才是最重要的!


--
记住我们的辱与悲......
结石宝宝之家:www.jieshibaobao.com(网站被严重屏蔽,用自由门都无法登陆,请用无界软件登陆)
让我们携手共进,聚沙成塔,为我们的孩子追讨尊严和公道!
如何访问结石宝宝之家请看这里:https://sites.google.com/site/zhongzhuan123/
加入结石宝宝邮件组(论坛):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jieshibaobaozhijia?hl=zh-CN
电话:13911834831(北京),住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苑小区
SKYPE:www.jieshibaobao.com,用我的名字“赵连海”也可以搜索到
MSN和gtalk都是:zhaolianhai1972@gmail.com
QQ:1479155

--~--~---------~--~----~------------~-------~--~----~
袭击律师-警察社会(关注李张两律师受袭击事件,)https://sites.google.com/site/attacklawyers/Home

★★北京益仁平中心http://www.yirenping.org★★公益法律人http://www.gyflr.org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http://www.bj580.com
★★伯阳法律援助网(常伯阳律师)http://www.by148.com
★★中国人权维基 Chinese Human Rights Wiki http://www.changkun.org/wiki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6,联系:gongchangbeijing@gmail.com
-~----------~----~----~----~------~----~------~--~---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