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0日星期日

【权利:1935】 5.12周年痛诉:从一个噩梦进入另一个噩梦(之三)

5.12周年痛诉:从一个噩梦进入另一个噩梦(之三)

华夏匹夫

六、用公理与正义,堵住噩梦制造者的臭嘴

这次地震,官方虽然开始了对死难者在形式上有限度的尊重,却仍然保持着对生者生命、自由等权利的漠视和践踏,并最终亵渎着死者的亡灵。一些官员视百姓生命如草芥,在他们的心目中,几乎只有他们特别定义的"社会稳定",只有他们自己的意志和权力。的确,社会需要稳定,人民需要稳定,统治集团也需要稳定,但不应是以牺牲人民生命和自由为代价的稳定。违反人性,侵犯人权,牺牲人民生命和自由而求得的表面上的暂时稳定,必将积累巨大的社会危机,积累起地震和火山一样的巨大破坏性能量,最终带来社会的剧烈动荡和统治集团的骤然覆亡。犹如任仲夷所言:"稳定压倒一切,但不去解决矛盾,矛盾最后就会压倒稳定。"

1.灾难预警:政府的天职

对自然灾难的公开预警,是政府的天职。公开的灾难预警,对社会有利而无害。

中国自海城大地震预报以来的经验和唐山、汶川等大地震瞒报的教训已反复证明:地震预报可能带来一定社会恐慌,但绝对不会造成社会动乱,恐慌不等于动乱。对不可抗自然灾难的恐慌是人类正常心理反应。政府既可以也应当通过组织引导减轻社会恐慌,但企图排除恐慌,却是无知的自负和狂妄。灾难预警的确会带来一定的灾前恐慌,但由于公众有准备地面对灾难,却可大大降低人们面临灾难时的盲目无措,从而大大降低灾难中的社会恐慌。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人员伤亡数倍至数百倍,并大大降低财产损失。此外在预警前提下,对导致灾难的人员伤亡,除了悲痛和哀伤,任何人也没理由抱怨官方(有人祸因素的除外),当然就不会反感和责难政府,更不会明显影响社会稳定;中国民众向来以善忍耐著称,何况是天灾,特别是没有或很少人祸的天灾,岂有不能忍耐,还要制造社会动乱之理?一些官员常说相信群众,可每临如此关键时刻,就一点也不相信群众了。不能实际相信群众的官员,不恰好证明着他们内心里、行为上与人民群众存在着巨大的对立和对抗,因此自知人民不会老是在重大问题上听任他们摆布,从而横下心来欺骗愚弄人民,向人民群众隐瞒重大的事实真相吗?是谁在操纵群众与官方的对立和对抗呢?不正是官员们自己吗?人民群众对此不是没有丝毫责任吗?

能够预警却没有预警的灾难,其人员伤亡就会放大到数百倍,人祸为害远远甚于灾难本身。本次地震人员伤亡与有预报的后果比值为500:1,据此我们可以认为:0.002成是天灾,9.998成乃人祸,"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已算太客气了!对于这样严重的人祸恶果,谁也难于保证公众能不激动,能不问责,能不掀起一些或大或小的社会波澜!

2.问责官员,为了社会的更加稳定和谐

对于豆腐渣腐败的揭露以及问责、讨伐,是为了帮助中共清除官场恶瘤,遏制官场和社会的罪恶,并给未来者以警醒,有效遏止官员的"前腐后继",避免民众积怨过深引起严重社会震荡。否则,借口"确保社会稳定"对其进行无端打压,只能给那些贪官赃官和坏官恶官一种心理暗示:看啊,我如此为非作歹,不仅不会受到任何惩处,相反还受到了同道的特别保护;那些敢于揭露、问责和讨伐的人还受到了无情的打压迫害,我今后不是可以更加肆无忌惮了吗?

因此,"确保社会稳定"绝不能用作任何人、任何集团为非作歹的托词,然而事实上却被用作了托词。那么这种"稳定"的实质,说穿了就是某些官员乌纱帽和法外特权、既得利益的稳定,是官员集团统治地位的稳定。官员与公民是两大不同的利益群体,官员的统治地位能否稳定,是其种种特权和既得利益能否延续下去的问题,从法理上说当由官员群体自己负责,没有任何理由强求群体外的他人为其承担责任。公众作为独立的利益群体,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接受他人强制,以牺牲自己群体中个体生命和自由、民主等等权利为代价,去为另一个利益群体谋取和保障利益。更何况官员们享有的法外特权那么多那么大,本身就十分严重地侵犯、危害着公众的权利和利益,又何来强求公众无条件予以维护之理?

官员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协调公众与社会的利益关系而产生和存在的。保护和协调公众利益是他们最基本的职责,是他们法定的义务和责任。不能保护公众利益,相反还要以法外特权和手段,千方百计侵害和榨取公众利益,甚至肆意践踏、剥夺公众的人权乃至生命,这样的官员不是已经丧失了为官的资格,成了社会的祸害;不是应该被横扫出官员队伍,并为自己的种种行为与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汶川大地震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表明,在中共和中共政府内部,的确存在一个事实上的腐败分子同盟。这个同盟时常打着"保稳定"的幌子,结党营私,滥用公权,无坏不使,无恶不作,以种种法外手段压榨、欺凌和迫害公众,强迫公众去维护、保障他们的法外特权和既得利益。这是当今中国的罪恶之源,也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大患,更是中共及其政府内部的定时炸弹,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罪魁祸首。如果不及时铲除消灭,总有一天,中共及其政府,乃至这个国家和民族,将会最终毁在他们的手里!

古今中国破坏社会稳定的终极因素不在公众,而在官员们自己,在于某些无良政客不仅不为人民谋福利,反而依仗权势胡作非为,欺压人民,鱼肉百姓,对狠毒辣,残酷暴虐。即使这样,他们还恬不知耻,从未有过自责和内疚,相反却总是强制人民感激涕零歌功颂德,就像仆人骑在主人头上作威作福拉屎拉尿,主人却不能赶走他,连批评他也不行,相反只能感恩戴德,赞歌媚语。一种简单明了的主仆关系,居然被他们明目张胆地颠倒了,颠倒得如此荒唐离谱,不可思议。这种颠倒了的关系,今天不应重新颠倒过来,回归它自己的本来面目吗?中华民族如果老是生存在一种荒唐颠倒的关系中而难于自拔,还能自称伟大,而不怕被别的民族挖苦耻笑吗?

3."舆论导向":放纵官场腐败邪恶的"官导舆论"

官员们总是津津乐道所谓的"舆论导向",说穿了就是赤裸裸的"官导舆论",是舆论的权力高压。腐败总与舆论的权力高压相生相伴,腐败分子总希望封锁自由真实的舆论,千方百计编造符合自己利益需要、论证维护自己特权地位的"官导舆论",借虚假华丽的外衣作掩盖,或假以黑道,或明目张胆胡作非为,打击异己消灭异端,为贪腐扫清障碍,从而更加肆无忌惮地鱼肉和残害百姓,涂炭生灵。没有舆论自由的社会必定黑暗恐怖,必定贪淫当道、罪孽丛生。社会在贪腐魔爪的操控之下,多数民众都生活在官导舆论和官员无限权力的压迫之中,社会危机重重,国家、民族陷入日益深重的灾难。压制舆论就是为贪腐官员提供庇护开脱罪责,就是与国家、民族和人民为敌。"官导舆论"正在把国家和民族拖向黑暗拖向深渊,制造着重重危机!

4.真正的"反华势力"在中共内部,"卖国贼"在中共高层

一些官员及其御用文人,还将批评政府不良行为的境外组织和个人指斥为"反华势力",进而指斥公众相关言论为"被反华势力利用",以此对人民进行煽情愚弄,贬低国人的智商和判断力、辨别力,并向世界人民暗示:中国人离开了外国人就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中国人已经愚蠢到很容易被外国势力利用的地步。官员们不是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中华民族是智慧的民族"?怎么一到了人民与官方有了分歧的时候,就当着世界人民污辱起中国人民来了呢?公然当着全世界败坏中国人的形象,进而败坏着国家和民族的形象,究竟是谁在反华呢?不正是官员自己吗?

如果我们承认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官员和官方权力为本,就不得不承认:政府只能在某些方面从形式上有限地代表国家、民族和人民,而不是国家和民族本身。人民是国家民族的最重要主体,境外媒体仅仅抨击中国政府,并非侵犯、剥夺中国人民的权利和利益,就不能定义为反华;只要能使人民过得更好,使我们国家和民族发展得更好,就不能视其为反华,相反我们还应当衷心拥护,热烈欢迎。只有那些怂恿、支持我国官方,或以直接行为侵犯、剥夺我国公民权利、利益的境外势力,才是我们应当与之斗争的反华势力。一些人常以"爱国者"自诩,对来自境内外的批评言论,动辄以"反华""卖国"扣帽子打棍子。如此"爱国者",不是智商过低的愚昧自负,就是动机不纯别有用心,就是与人民为敌。我们十分怀疑这类人,当实力强大的反华势力真正出现而导致民族危亡的紧要关头,他们要么会笨头笨脑束手无策,要么会摇身一变叛国投敌,成为千夫指斥、万人唾骂的卖国贼!

如果他们公然与人民为敌,那么他们可以把揭露、批评政府有损公民福祉行为的人视为敌人,但他们怎么也不能说那些人就是"反华",怎么也不能盗用人民的名义!

事实上,古今中国地地道道的"卖国贼",都是大权在握不受制约的官员。因为只有他们,才掌握着值得出卖并让别人值得收买的国家利益,权力越大可能出卖的国家利益越大。而能向外国人出卖国家利益的,都是有权就国事与外国缔约的国家首脑,和由首脑授权的官员。中国清政府曾与外国签署过多起卖国条约,其中包含向俄罗斯出卖几百万平方公里领土的条约。对这些条约的合法性,联合国长期未予承认。然而晚清向俄罗斯出卖领土的条约,有一部分(150万平方公里)已在上世纪末,被江泽民集团合法化了,这才算地地道道的卖国贼!

无权无势的普通人,手里几乎没能掌握值得向外国人出卖、也值得外国人收买的国家利益,顶多凭气力或智慧给外国人做个打工的帮办,何来"卖国贼"之嫌?

5.中共官员潜规则:接受金钱贿赂收买,打击异己

也许某些官员觉得,"被反华势力利用"的帽子的确太穿凿附会,便又挑选别的帽子硬扣在灾民头上。震后一个多月,遇难学生家长多次向当地政府请愿,要求公布垮塌校舍专家鉴定结果。面对家长的穷追不舍,官员除了敷衍搪塞或威胁恫吓外,没作任何实质答复。但经多次较量,眼看威胁和恫吓实在难于奏效,当地政府又不得不向遇难学生家长送慰问品发慰问金,要求家长们不要闹事,说这样对政府工作人员很不利,再闹下去,上面就要追究官员们的失职问题。擂鼓镇镇长还给每位家长送小灵通,但家长们都不要。家长们的举动与某些官员对他们的污蔑截然相反:他们并不愚昧,并不轻易被人收买和利用;他们明白孩子的生命不能等值于有限的金钱,孩子和自己的权利与尊严,是不能用金钱衡量、不能用物质交换的!

眼看着家长们挺着自己的铮铮骨气而不愿接受官员们的收买,一些官员便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把家长说成是法轮功学员,是敌对势力,是反动派造谣闹事,要颠覆政府,推翻共产党的领导。于是又抓人又砸纪念碑,制造出新的灾后冤狱。

看来一些官员早已习惯了接受金钱贿赂收买,同时也习惯了把不愿接受贿赂收买的人视为严重异己的敌对势力,必欲除之而后快。因此对不愿接受收买的灾民,也使用了对付官场异己分子的手段:以莫须有的罪名给予严厉无情的打压。于是就有请愿、上访灾民被抓捕、关押、殴打、跟踪软禁,甚至被摧残迫害至死。这使我们想起中共建政以来的幕幕往事:曾有那么多人被戴上了莫须有的罪名遭受无端迫害折磨,原来并不是领导者们所谓认识上和工作方法上的失误,而是那些当事官员们的故意所为:不把一批人打压下去甚至从肉体上消灭,另一批人就始终难解后顾之虞——不便于滥用特权胡作非为!

我们终于为官员们所津津乐道的"中国特色",找到了另一种绝妙的注脚!

6.强权政治的"中国特色":要被害者对施害者歌功颂德

不少官员把问责学校豆腐渣工程,上升到"与共产党对着干"的政治高度,似乎想要表明,共产党已经集体决定,要公开和腐败分子、罪犯站在一起;似乎想要表明,中国立法、司法、执法不是为了社会公正,而是只为掌权者服务;似乎想要表明,中国就是只有权力没有责任,只有犯罪没有法治,只有政党没有人民,只有刺刀没有言论的特殊社会!(据谭作人《龙门山:请为北川孩子作证》,载新世纪网)那些官员究竟是在为中共贴金,还是在为中共抹黑呢?难道真正地污辱中共的,不正是官员们自己,而非官方以外的公众乃至"刁民"?

还有一个国人习以为常的"中国特色":官员们总是乐于逼迫人民对他们的任何行为歌功颂德,并已成为了国人潜移默化接受了的习惯。可是当我们国人常以自己能吃苦善忍耐而沾沾自喜时,也许并未想过:官员本是人民的打工仔,为人民谋利益应是官员的职责和本分。因此人民最不该吃的苦,就是被官员压迫、欺凌的苦;最不该的忍耐,就是对贪官赃官、坏官恶官和暴政的忍耐。然而中国人民还是在贪官赃官、坏官恶官和暴政的压迫、欺凌、鱼肉之下,默然无语地苦过来了,忍耐过来了。既然如此,官员和政府本应感谢人民没有因为不堪鱼肉和压迫欺凌而抛弃他们PK了他们,感谢人民养活了他们还宠坏了他们。那么,即使他们真的做了一点好事,又怎么能有理由强求人民作揖磕头感谢他们,对他们歌功颂德呢?

7.令人目瞪口呆的价值理念:用数十万百姓生命"保奥运""保稳定"

"保奥运"是这次地震瞒报的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这个借口十分苍白无力。的确,国人都应以奥运能在自己国家举办而感到骄傲。但奥运同样包含人权、自由、公平、正义等现代普世价值理念,中国在申办奥运时也作出了改善人权的承诺,国际奥委会和"大赦国际"再三要求中国改善状况,这当然应包含对人民生命权的保证。可在北京奥运迫近之际,中共却公然违背承诺,"保奥运"为由对地震进行瞒报,让数十万人为北京奥运付出生命的代价,违反、亵渎奥运精神本身,给神圣的奥运蒙上灰尘和污垢,给热爱、支持北京奥运的国人带来耻辱和懊悔!

奥运在别的举办国,是公众发自肺腑的喜庆狂欢节日,政府不仅不把它作为自己不端行为的借口,相反还刻意检点约束官员行为,努力消除社会压抑气息,让公众情感在自然状态下尽情地流露发挥,由此增添奥运的喜庆色彩。可当这种千载难逢的好事降临中华民族时,却让一些或愚蠢无能或肆无忌惮的官员办成了一件让人十分伤感之事,使整个社会堕入了悲怨哀鸣、阴霾晦暗、恐怖血腥之中。国人多年来对北京奥运翘首以盼,盼来的竟是数十万生命被漠视遭践踏的厄运!难道国人就该用鲜血去染祭奥运的旗帜、用刻骨铭心的哀痛和悲伤去迎接奥运、陪伴奥运吗?一个扼杀人权、践踏生命的北京奥运,还值得期盼和骄傲吗?中国该怎样就地震瞒报问题和侵犯人权的其他种种问题,向国际奥委会"大赦国际"交代?中国官员公然在国际权威组织面前背信弃义、撒谎欺骗,这不有损于一个大国的诚信和尊严,不会严重贬损我们国家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地位吗?一些口口声声高喊国家、民族利益的官员,怎么到了关键时刻,面临关键问题,就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抛到爪哇国去了呢?

中共官方无视公民人权和自由,甚至无视人民的生命存在,多少年来都把"保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口号,现在又把"保奥运"抬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似乎公民的人权和自由、民主无足轻重,人民的生命可以随时消失,惟有稳定——他们自己官位、特权和既得利益的稳定,才是他们的最高追求;惟有奥运才能给他们脸上贴金,才能证明、强化他们个人特权和既得利益、统治地位的合法性。"草民"是为他们官位、特权、既得利益的稳定和奥运而存在的,否则"草民"的存在就毫无价值,就不合法。于是,他们便有了为非作歹的极好借口:无论怎样压迫、欺凌公民,践踏百姓生命,任何人都不能反抗,也不能声讨维权,更不能问责;就连以自我维权为目的的上访,也以"违法"的罪名给禁止了,因为要"保奥运""保稳定"!在此口号庇护之下,官员越来越变成了有恃无恐的吃人野兽,变成了穷凶极恶的虎豹豺狼!

8.中共极权: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把剑,架在我们脖子上的一把刀

种种事实证明,中国至今为止的不少官员,根本不能代表国家和民族,更不能把他们等同于国家和民族。尽管他们自作多情地把自己等同于国家和民族,但他们却以种种行为彻底否定了自己的论调,扇了自己的耳光,把自己抛到了与国家、民族的对立面。他们早就丧失了代表国家和民族的资格,哪里还有资格等同于国家和民族?

那些居然敢于在国际权威组织面前背信弃义的官员,怎么能保证他们不会毫无顾忌地违背他们向弱势的人民作出的承诺呢?这样的官员,不就是随时悬在人民头上的一把剑、架在人民脖子上的一把刀吗?人民还能信任他们,拥护他们吗?

无论什么口号或理由,只要背离了人权和公民自由、民主等等现代普世价值理念,都是表面上冠冕堂皇,本质上肮脏龌龊的东西。这种背离如果是有意的,那么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是无意的,那么则证明了其荒唐和愚蠢。无论如何,都给那些官员的为非作歹提供了一种轻松的借口。无论是谁,他如果提出或容忍了这类口号、理由,要么是对国家、民族和人民极不负责甚至居心险恶,要么就是他太愚蠢太弱智,他都没有资格、没有能力来领导这个国家,做这个国家的统治者!

像上海的杨佳事件一样,有多少公民都被官员们逼上了绝路,官员们又反过来把事件的根源推到了人民的头上。如此下去,不是还会有更多的人面临着坏官和恶官的为非作歹而求助无门,只好在绝望中愤然爆发,制造出更多的悲剧和惨剧吗?

但是如果反过来,把那些口号和理由用来约束官员们的行为,结果就会大不一样了。不过问题在于:对任何口号和理由的解释权与使用权都在官员们手里捏着,公众没有任何权利,当然就无法对官员作出任何有效的约束。那么,怎样让那些口号和理由对社会产生积极正面的作用而绝不是消极负面的作用,这不就是一件非常明白不过的事吗?我们怎么能让官员们掌握没有任何制约的无边权利呢?

9.国家政权:不可能被公民颠覆,而只能被中共官员连同民族未来一并葬送

一个负责国家管理事务的政府,完全有责任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伤害,也完全有义务如实公布一切灾难给公民造成的生命伤亡与财产损失,任何公民也都有权对此进行公开调查和问责追究。地震发生后,成都知名作家谭作人先生行使这样的权利,发表了系列问责追究的相关文章,并多次爬山涉水深入灾区,对地震遇难学生人数进行艰苦细致的摸底调查。这本来有利于官方引以为戒改进工作,对社会稳定和现行政权的巩固,具有正面促进作用。然而,谭先生却被中共国安扣上"颠覆国家政权"的莫须有罪名而予以抓捕,入了冤狱。

这使我们想到了去年黄琦的被捕入狱,其莫须有的罪名竟然是"非法持有国家机密"!

说起"颠覆国家政权",并非人人可为之事,更何况公民手无寸铁。现在的中共政权,掌握操控着一切国家机器,武装到了牙齿。这样的政权竟然能被手无寸铁的公民个人颠覆,岂非中共外强中干弱不禁风?岂非他们黑暗腐朽导致内部空虚脆弱,外部四面为敌,因此能够被轻易颠覆?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可以把任何人不利于官员的言行都视为"图谋颠覆国家政权"。但是这样一来,国安却因为给一个人戴上罪名而暴露了中共空虚脆弱、极有可能一打就倒的"国家机密",暗示人民抓住机会起而攻之,那么按照中共惯例,国安岂不是该以"泄露国家机密""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予以逮捕关押,乃至数罪并罚严加惩办?与此相反,假若国安对公民不利于官员的种种言行不闻不问,国安不是也应同样受到追究惩治吗?

再则,如果这样的政权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那么谁要颠覆这样的政权,他就是蓄意为害人民利益而以人民为敌,就会遭到人民的反对唾弃,被人民消灭。他不是自己找死吗?他既然会被人民消灭,还需要国安等专政机关去逮捕、关押、判刑吗?这不是没事找事,多此一举吗?中共搁着"为人民谋福利"的大事不干,却偏偏要没事找事,究竟为了什么?

只需进行一点简单的逻辑推演,我们就会发现:中共费尽心机编造出来的种种莫须有罪名,给国安等专政机关、也给中共自己的政权设下了逻辑陷阱。长期处于陷阱中难以自拔,陷阱也终将成为坟墓,葬送了中共政权。

再说,谭作人先生等人的行为,本身就带有拯救中共政权的性质。对这样的行为,中共不仅不能容忍,相反还要进行迫害,那么中共就不仅不能救自己,相反还会让自己更加走向危机的深渊。况且,中共越不收敛检点自己的行为,越恣意妄为地扩大打击迫害面,也就会树敌越多,制造出更加广泛强大的对抗力量,更快地把自己送进坟墓。

因此,真正能够颠覆"国家政权",不是普通公民,而是中共自己。

中共这样的"自我颠覆",并非它自己心甘情愿,而是在它一切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之后仍然无法自保的情况下,不以自己意志为转移的自我覆灭。在此前提下,被他葬送和毁灭的,就不仅仅是中共的政权,还极有可能包括整个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

与谭作人等人不能颠覆国家政权类似,说黄琦等人"非法持有国家机密",也同样是无稽之谈。中共的很多活动都被他自己定义为"机密",他们的一切"机密"都有"卫士"喽啰们密不透风地封锁着把守着,也时常吹嘘那些卫士就是自己的"铜墙铁壁"。一个社会地位低得不能再低的普通公民,没有任何机会接触中共的核心内幕,如何能够持有"国家机密"?难道黄琦等人去孙悟空那里拜了师,学来了穿铜墙破铁壁的奇招异术?这样的说法,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任何人都能看到的中共的腐败黑暗,恰恰正是中共决不允许任何人公开言说的"国家机密"。这种"机密"并非常人无法知晓的秘密事件,而是很多人都司空见惯的现象,只是部分中国人并未留意和颖悟出这些事件能给中共政权带来致命威胁而已。如果让更多人留意了颖悟了,将会使得中共政权的合法性彻底丧失,中共政权彻底覆灭。黄琦的错误就在于:他不该长了一张嘴巴,即使有了嘴巴,他也不能说自己所看到的听到的和自己所想的。或者说,他不应该去看去听去想,最后,他不应该去说,而应该自己或让家人用一块布,堵住自己的嘴巴,就像中共国安在黑夜里用黑布,堵住上海维权律师高智晟的嘴巴一样。你不愿意自己堵住嘴巴,就只好让国安来堵,并且把你抓进监狱,让你一点也发挥不了眼睛、耳朵、大脑和嘴巴的作用。

但是,自然造化了人的眼睛、耳朵、大脑和嘴巴。不仅是黄琦,其他人也会看会听会想会说。因此中共永远都有麻烦。如果想让这样的麻烦彻底消失,那么就只有堵住所有人的眼睛、耳朵、大脑和嘴巴。可是这样一来,中共的麻烦就更大了:众怒难犯,因此而加速了自己覆亡的进程。

无论怎样推演,最后的逻辑结果都是:如果中共要继续为非作歹,要坚定不移地走一条与人民为敌的黑路,那么真正将要颠覆"国家政权",就不是普通公众,而是中共自己!

10.电影贩假:真相掩不住,丑恶将现形

倚假营生之辈,制假贩假是永远没有止境,永远难得满足的。

095.1假日刚过,中共陆续安排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轮流观看电影《汶川大地震》。我没去看,也不想去看。但我知道,它不外乎让人们"欣赏"中共在5.12大地震中,种种"光荣伟大、英明正确"的戏法表演,去瞒骗不识戏子技法,没有机会知道真相的普通公众。

5.12满周年了,该纪念那些本不该西去但却西去了的亡灵;该问候一声那些背负着哀痛与绝望、在严峻而又冷酷的现实中煎熬着的灾区幸存者;该狠狠地敲打一回那些噩梦制造者及其诡辩论着丑恶的灵魂;该理直气壮地质问中共统治集团......然而,中国的现实由不得我们这些小民蚁群:前后左右都有国安、恶警伺候着,谁敢说他半个""?

不准小民发声也就罢了,可他们还偏偏搞出一部自吹自擂、歌功颂德的电影,让他们再一次在自鸣得意之中,大办庆贺"周年"的人肉盛宴。

想来也该如此。他们再次空前成功地发了一次国难财,北京奥运也成功举办了,噩梦制造者们没有受到任何问责追究,相反还个个都政绩赫赫功勋累累,高升的高升,领赏的领赏......如此大快官心之事,何不值得盛大庆贺?

然而,5.12亡灵的影子,已经给这个社会的人们,深深烙上了各种各样的印记。诚然,官员们对那些亡灵或满不在乎或刻意忘却,但却怎么也无法从大多数人的心中抹去。而我们这些良知未泯的人,时常惦记着噩梦发生前后的种种真相,努力着要让人们知道这些真相;惦记着为那些冤死的亡灵、失去亲人或自身伤残的幸存者们,讨公正要说法,并将噩梦制造者连同他们肮脏丑恶的灵魂,押上我们公民自己的审判台。

有我们在,有千千万万个良知者正义者在,真相掩不住,丑恶将现形;噩梦,将成为过去。

本质阴暗的东西,总想逃避阳光的照射。但阳光是挡不住的,一切见不得阳光的东西,终将因为阳光的存在而走向消亡——这是自然规律,谁也别想去改变它。

阳光透进窗户,噩梦即将结束。外面是和煦的风、瓦蓝的天......我们要看,要听,要想,要说。我们需要自由,上天赋予我们自由,自由地看、自由地听、自由地想、自由地说,是我们的天赋权利!

200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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