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

【权利:1991】 杭州飙车案续:双方家属签订113万赔偿协议

杭州飙车案续:双方家属签订113万赔偿协议(图)

事发现场模拟图。据媒体报道,谭卓被撞飞起5米高20米远,当场身亡。(资料图)
事发现场模拟图。据媒体报道,谭卓被撞飞起5米高20米远,当场身亡。(资料图)

  杭州飙车案双方家属签订113万赔偿协议
  飙车案113万赔偿是不是封口费?
  谭卓之父和代理律师接受《新民周刊》专访
  撰稿·杨 江(首席记者)
  "5·7"飙车案发生后,人们注意到受害人谭卓的父母情绪相当克制,对肇事者胡斌的父母也给予了最大程度的礼貌,甚至在谭卓的追悼会现场他们还隐瞒了前来吊唁的胡斌父母的身份,以免对方受到攻击。
  在这起交通肇事案逐渐演变为一场引发全国关注与热议的公共事件后,与高涨的网络舆情不同,一向低调的谭卓父母甚至尽力回避媒体的采访。
  老年丧子,沉浸在巨大悲痛中的谭卓父母这样做有着怎样的考虑?是不是受到了某些压力?
  5月18日上午,谭卓的遗体火化,19日,谭卓父母的代理律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魏勇强,向《新民周刊》透露:本案双方当事人家属已经签订了总额高达113万元的赔偿协议。
  这份协议有着怎样的背景?会否成为"封口费"?
  谭卓52岁的父亲谭跃以及免费代理此案的律师魏勇强接受了《新民周刊》记者的独家专访,透露了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
   怎么看待"欺实马"
  《新民周刊》:谭先生,首先,对你们的遭遇表示诚挚的慰问,大家都很关心你们的状况,能否介绍一下?
  谭跃:谭卓是我们的独子,我今年都52岁了,老年丧子,这种打击真是难以形容。我们夫妻俩是湖南小县城——临湘——的普通市民,原来是国营企业职工,本身就没有多少收入,上世纪90年代我们夫妻相继下岗,之后为了培养这个儿子,我们打了很多份工,好不容易把他培养成才,他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也快成婚了,突然就这样过世了……
  他本来可以考到北京的大学去的,但是他说他喜欢浙江大学,喜欢杭州,可是我们没有想到,他最终却以这样的方式留在了这座城市。
  谭卓是我们全部的希望,现在希望一下子破灭了,我们至今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新民周刊》:代理律师魏勇强与谭卓一样,都是湖南籍新杭州人,能否透露一下为何找他代理案件?
  谭跃:我们主要考虑他代理过类似侵权案件,在业内享有一定的声誉,同时他是湖南老乡,与我们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沟通起来比较方便。
  《新民周刊》:这样做,是不是也因为存在一种担心——找浙江籍律师,会不会遇到一些障碍?
  谭跃:这种顾虑倒没有,案发后,浙江很多律师都提出给我们免费代理,给予我们帮助。
  《新民周刊》:"5·7"飙车案在由刑事案件演变为公共事件的过程中,有两个转折点,且都与警方的表态有关,一个就是所谓的"70码",一个就是杭州警方5月15日的纠正与道歉,对此,你们前后各持怎样的态度?
  谭跃:70码的说法,我们从一开始就质疑,因为70码的车速不可能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公布这个数据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当时没有参加,后来警方拿通稿来给我们看,我们看了确实上面写得很明白——当事人自己陈述。所以我们对警方并没有什么意见,我只是对办案民警说,胡斌自己的这个说法不可信。
  我当然不能接受70码这个说法,我原来的单位就是搞运输的,作为一个老司机,我见多了交通事故,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车速不可能把人撞出5米高、20米远。
  《新民周刊》:你的意思,"70码"并非警方的结论,只是警方引用了肇事者的说法,但这个说法传到网上后,引起了公众对警方的普遍质疑,甚至出现了"欺实马"的网络流行词。
  谭跃:这个问题后来确实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到底是多少码,因为争议,成为公共事件,因为争议,后来才搞了一个专家鉴定。
  《新民周刊》:交警部门现在认定胡斌承担全部责任,胡斌也已经被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对于警方5月15日的道歉你们是否认同?
  谭跃:这个道歉,不是向我们受害人家属,而是向包括我们在内的公众作出了一个交代。对于警方这个动作,我表示理解。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好事情,警方当初说70码肯定有欠妥当的地方,能主动承认问题是很好的事情,这之后,警方办案迅速,也有了一个比较公正的鉴定结果,我们表示接受。
  《新民周刊》: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15日上午在与网友网络对话时表态,将依法严肃处理这起案件的所有责任人,并且代表杭州市委、市政府对谭卓的遇难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向你们表示最诚挚的慰问,并且强调,市委、市政府将以最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从严从快查处此事,严防类似悲剧在杭州重演,对此你们怎么看?
  谭跃:我没有想到政府会这么重视这件事,对于市委书记的表态我们表示欢迎,对受害者家属是一个很大的安慰,给了我们信心,说实话,一开始我们确实有些担心,市委市政府现在这么重视,我们不再担心了。
  《新民周刊》:警方认定肇事车辆事发时时速在84.1至101.2码之间,对此你们是否认同?
  谭跃:基本没有异议。至于法官以后在审理过程中,是依据上限还是下限,我们相信也期望法官会有一个公正的裁定。
  胡斌到底是涉嫌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们作为普通的老百姓对法律不是很了解,我们说了也不算,还是交给法院,我们相信法院,当然,我们也有一些想法,比如,不管何种定性,司法机关都应该把证据搞得充分一点。
  谭卓父母为何低调
  《新民周刊》:我们注意到你们一直保持克制、冷静,甚至不太接受媒体采访,是不是有压力?
  谭跃:没有什么压力,我们一开始来处理谭卓的后事,就考虑到闹是没有用的,要冷静处理,要相信当地政府。有的人说,你们怕不怕得不到公正的处理,我说,你有这个担心,那你怎么办?你不相信政府,你自己能与当事人家属处理好这个事情?
  这件事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有人在给我们施加压力,我们只是低调一点,比如对于胡斌的父母来吊唁谭卓,请问,我们有什么理由攻击人家父母,他们是来吊唁的,既然有勇气来,我们如果以很低的姿态面对是很不妥当的,人家也是为人父母的。
  《新民周刊》:听说你们当时没有透露他们的身份,还尽力保护他们不受攻击?
  谭跃:这是对人家起码的尊重,他们不是肇事者,仅仅是肇事者的父母,你对他们攻击,对死者又有什么好处?
  《新民周刊》:胡斌的父母有没有来看过你们,作些沟通?
  谭跃:这个是有的,经常打电话来,道歉,表示内疚,说给你们再多钱也没法弥补你们精神方面的损失。
  《新民周刊》:你们如何回答?
  谭跃:我们没有很多沟通,只是听着,你也知道,我们如此悲痛,不可能有很多客套话对他,说实话,我们也不是很想和他们去沟通,太伤心了。
  《新民周刊》:有没有杭州市的相关领导来看望你们?
  谭跃:5月15日,也就是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的当天晚上,杭州市政府秘书长代表市委市政府来对我们表示慰问,对我们在这次事故中很冷静的处理态度表示感谢,同时表态会很快、很公正地处理此案,这对我们是一个很大的安慰。
  秘书长当时掉泪了,领导掉泪,我认为是人之常情,只要有同情心的人都会这样,说实话,他掉泪的时候我们家属也悲痛得说不出话来。
  《新民周刊》:对于网民,你有什么要说的?
  谭跃:我对网上的情况不是很清楚,确实没有心情上网。
  《新民周刊》:能谈一谈今天刚刚达成的113万元赔偿协议吗?
  谭跃:这个问题,你过会儿问我的律师吧,我已经全权委托他了。不过,我跟你说,钱不是我最终想要的,儿子都没了,对钱的问题,我并不感兴趣。
  《新民周刊》:那你最终想要得到什么?
  谭跃:这不仅是我们受害者家属,也是广大老百姓的心声——城市改装车、飙车的问题一定要重视,否则还会有类似悲剧上演。如果说,谭卓的死这个事情对社会安定、公众安全还能有一点贡献,那么我儿子也算得到一点安慰了。
  我希望法律能更加完善一点,法律专家们,我想也会由这个事情引发一些深度思考,推动一个什么新的制度、条文,这也是可能的。事实上,目前的交通法规也就是一个超速、严重超速的划分,胡斌现在至少超速50%,属于严重超速,今后对于类似的案子,法律应该要有一个明确的处理依据。
  《新民周刊》:这几天,萧山又有一辆宝马车将一个正在过马路的三口之家撞翻,你听到这个案子有着怎样的感触?
  谭跃:全国各地都有,不仅杭州。我一听到这些案子就觉得,飙车问题迫在眉睫,不过肇事行为,要根本解决还是要靠驾驶者本人的素质。
  当然可能刑罚也太轻了,如果刑罚重一点,可能肇事的人就会少一点。我自己开了几十年车子,我觉得关键就是看肇事者本身的素质,你开车要有起码的职业道德,你看胡斌,显然就没有这方面的道德,明明知道闹市区这样的速度开车肯定会危及他人的安全,本身的素质不行。
  至于深层次的问题,怎么看这类现象,我一个老百姓说不上来。
  《新民周刊》:你们担心接下来的处理过程会上演"欺实马"吗?
  谭跃:不担心,我们相信法律。
  是否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谭跃夫妇的授权,代理律师魏勇强就本案相关法律层面的问题以及113万元赔偿协议的幕后等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新民周刊》:魏律师你好,"5·7"交通肇事案已经演变为一个公共事件,代理这起案件,你们有没有压力,又有着怎样的思考?
  魏勇强:压力当然有,这件案子公众关注度非常高,影响力很大,我们怎么依法公正处理有很多人在看着,对我们而言,处理好这件案子是一种责任,也是对所有关注这个案子的人的交代,这无形之中就是一种压力。此外,我们没有受到任何来自政府部门的压力,我们向杭州市司法局也作了重大案件汇报,上级部门的态度是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
  《新民周刊》:这起事件的演变过程中,网络起到了很重要的角色,你对网民有怎样的态度?
  魏勇强:我尊重网民的一些观点,但是作为职业律师,我们更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判断。网民其实主要在思考一个公共利益的问题,行人在斑马线上行走,居然被飚车这样的形式撞死,这是网民最为关注的。你这样飙车,以后没有人敢走斑马线了。在老百姓看来,车辆经过斑马线,速度超过50码已经了不得了,80码完全超出概念了,法律是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的,但问题是事实却发生了。肇事者打破了这种法律的约束,打破了这种法律理智的平衡,车有车道,人有人道,都按照规矩来就不会出事了嘛。
  问题就出在这里,一般,老百姓不认为交通主干道、社区门口会有飙车的情况发生,肇事者这是以违法的行为强行插入了人家平静的生活。
  《新民周刊》:这件事如何最终演变为公共事件,你认为有哪些因素?
  魏勇强:我认为主要还是这种驾驶方式太恐怖,第二,造成的后果非常惨烈,第三,造成恶劣后果的行为人事发后在现场对生命的漠视,引起了公愤。
  《新民周刊》:那么"70码"的说法有没有推动作用?
  魏勇强:作为司法人员应该依据法律,先有程序,后有结论,不能听一方说法,而应兼听则明,才能得出第三方的综合判断。
  《新民周刊》:对于胡斌"该当何罪",争议很大,一种观点是涉嫌交通肇事罪,一种观点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者有何区别,你们倾向于哪一个?
  魏勇强: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者的概念有交叉也有区别,相通点是,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区别在于主观心态与客观构成的不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这个罪名的确定,一个是依据当事人内心的想法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一个是从客观性来判断。
  本案与一般交通肇事罪我认为是有区别的,首先驾驶人不是一般的司机,其次,场地是一个主干道,并且在两个社区之间,这样的场地对驾驶者要求更高,第三就是驾驶方法的问题,本案的驾驶方法显然与一般驾车方法不同。
  至于该对胡斌的行为如何定性,我们要等拿到证据后再进行法律评判,现在还为时过早。但是我说了,我目前至少认为本案与一般交通肇事是不同的。
  《新民周刊》:两种罪名量刑有什么区别?
  魏勇强:交通肇事罪最高量刑是七年有期徒刑,一般的情节,比如撞死一人,通常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新民周刊》:今年4月26日,富家子弟蒋佳君醉酒后驾驶一辆无牌照"悍马"在成都制造了一起连环撞车事故,并肇事逃逸,造成1死5伤,成都高新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了批捕,你怎么看待这两起案件?
  魏勇强:两案细节上有区别,不能简单类比,但我看还是有一定的相似性。
  113万元赔偿协议的背后
  《新民周刊》:请透露一下113万元赔偿协议的具体达成过程,如此高额赔偿依据是什么?受害者家属接受调解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魏勇强:5月17日,双方开始首次赔偿调解,5月18日,谭卓的遗体火化后,双方在交警部门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并签订了协议,这个过程中才谈到了具体赔偿金额。在调解时,谭卓的父亲谭跃有几个观点——一,决不做交易,不能用钱来买刑;二,赔偿的问题,看对方家属的态度。
  其实整个谈判过程,谭跃没有多大要求,一直没有报价,我作为律师给他订了一个方案,第一,法律范围内尽可能争取高赔;第二,谭跃夫妇以后生活的问题一定要考虑进去。
  这是我们律师团的两个基本原则,作为代理律师,我根据相关法定标准提出了总额14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
  其中,死亡赔偿金45万元,加上其他费用,比如丧葬、交通、住宿、误工等,大约一共60万元,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对于精神损失费,我们提出了30万元的要求,关于精神损失费法律界一直争议很大,我们参照了北京教授的女儿在公交车上被掐死获得30万元精神损失费的案例。实际上,本案中,谭卓的意外死亡确实给他的父母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
  此外,考虑到谭卓父母失去了儿子,今后生活没了依靠,我提出了一个45万元生活补助的折中要求。
  113万元是肇事者胡斌的父母提出来的,谭跃夫妇考虑后,最终接受了这个赔付方案。
  《新民周刊》:这份协议有第三方的介入吗?
  魏勇强:没有,去交警部门只是作为见证。
  《新民周刊》:那么,协议对于谭跃夫妇有没有什么约束,对方有没有提出要求?
  魏勇强:没有,没有交换条件。
  《新民周刊》:按照我们对网络民意的了解,这个数字公布后,肯定会有网民担心受害者家属拿了钱之后就被封口了,事情也一步步大事化小了。
  魏勇强:这份协议没有什么所谓的内幕,这只是一个民事赔偿,民事归民事,刑事归刑事,两者是不同的程序。谭跃已经讲了,钱不买刑,对于接下来的刑事程序,不存在追究不追究的问题,桥归桥,路归路,家属的意见是很明确的,
  《新民周刊》:律师团接下来有什么计划?
  魏勇强:我们会就案件性质等方面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的沟通。
  《新民周刊》:我们完全有理由对这件事投入充分的关注,因为城市里飙车、改装车的问题确实比较突出。
  魏勇强:是的,我本人也代理过类似的案件。如果对这类问题不引起足够的重视,可能下一个受害的就是我们自己。
  我觉得驾驶者一定要提高两方面的认识,第一就是不仅是你自己的安全问题,也是人家的安全问题,第二,我不反对年轻人宣泄机器,但是当你的行为影响到公共利益的时候,请你首先要尊重公共利益。
  自由是相对的,你不能侵犯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民周刊》:谭跃也提到希望驾驶者提高自身素质,我们自然希望驾驶者能自律,问题是,缺乏法律约束的自律往往效果不是很明显,我想,胡斌并不是少数,改装车的问题也不是杭州一个城市的特有现象,北京就有三环飙车党。
  魏勇强:杭州现在正在严厉打击飙车与改装车现象,我良好的想法当然是更希望驾驶者尤其是对驾驶后果没有足够认识的那些人通过这个事件能够有一个发自内心的警示。
  珍爱生命,远离违法飙车!
  《新民周刊》:那么作为最底线保障的法律呢?
  魏勇强:一定要有一个保障安全的制度,不过,制度本身,显然仍需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郭扬)
[我来说两句(30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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