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新闻稿
Civil Rights and Livelihood Watch,CRLW
民生观察发布精神迫害案例汇编集 呼吁制定精神卫生法
今天是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特于今天正式向外界发布,我们历经数月收集整理的《精神迫害案例汇编集》,汇编集的下载地址在本网页的底部 。
《精神迫害案例汇编集》收集了一百篇遭精神迫害的案例。本汇编集的资料不仅来自海外媒体、人权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我们还重点收集了国内官方媒体,以及国内民间组织公开的案例。如中国青年报、新华网、南方周末、华商报等。
通过编辑这部汇编集,我们发现中国的精神迫害现象有如下特点:
一、精神迫害在国内是一个普遍而又严重的问题。我们这次汇编的案例主要是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案例,也有一些被非法鉴定为精神病的案例。这些案例主要来自异议人士和访民,精神迫害的另一个重灾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情况,由于外界已有广泛报道,这次我们并未收集。
在异议人士方面,据我们不完全统计,近些年来就有王万星、贺伟华、曹茂兵、汪国强、张文和等多人遭到精神迫害。其中王万星被关精神病院达十三年之久;贺伟华先生则在刚刚过去的2007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维权人士汪国强也在2007年被鉴定为精神病从而剥夺了其代理公益诉讼的权利。
在本汇编集中,大量的是访民受迫害的案例。在访民案例中,有黑龙江孙吴县访民吕萍先后被关精神病院三千多天;有王春贞、邹厚贞长期被关精神病院的案例;有陆冬菜、彭咏康2008年被投进精神病院的案例。在本汇编集收集的被迫害的访民案例中,受害访民涉及到一、二十个省,这一切说明对访民进行精神迫害的现象全国普遍存在,精神迫害成为了阻止访民上访、打压访民的惯用手段。
二、精神病院成为政府应对"不稳定分子"实现"稳定"的手段和方式之一
为了压制异议人士争人权争民主的行动,为了阻止访民正常上访,对于这些"不稳定"分子的一些实在不能认定为犯罪的行动,当局往往就给这些人扣上精神病人的帽子,将他们送进精神病院,从而剥夺了他们的自由,这样在为其治病的名义下,这些人自然失去了行动的自由和能力。
虽然将异议人士、访民送进精神病院的具体实施者是这些人所在的单位、街道、村委会等,但没有政府的默许和纵容,这些部门是不敢这样做的。我们从一些角度完全可以看出来,许多案例也反映了这一点。从逻辑上看,一般的单位、街道、村委会是无法让医院完全俯首听命配合他们实施精神迫害的。河南开封江帆的案例曾广为国内媒体报道,她就是被开封市委下发红头文件要求"看江帆的精神是否受到刺激,必要时可到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江帆因此就被鉴定为了有精神病。
三:警方有以精神病院为手段来"维护社会治安"的一套完整的体系
据我们查到的资料和精神病院受害者反映,各地公安机关大都设有安康医院,他们有一套以精神病院来维护社会治安的体系。据《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精神病管制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全国公安机关管理的精神病管治院统称为"安康医院"。而且明确指出:"公安机关管理的精神病管治院具有治安管理和医疗的双重职能,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种特殊手段,是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组成部分。北京精神病院受害者刘庭玉说:"这么多年、这么多次被关精神病院,和公安打交道,我还了解到一些情况。如,许多派出所将人送进精神病院都是上面公安局授权了的;公安局和当地卫生局、医院订有内部协议,公安局送到精神病院的人,医院必须收"。
四、受精神病院迫害者往往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鉴定为"精神病"
从我们这次收集的一百起案例来看,许多受害人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时,并没有得到认真检查或精神鉴定,所有的受害者都未经本人和家人的同意就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他们被送进精神病院的理由往往是"这人一看就是精神病""一再上访,不断骂领导,不是精神病是什么?!"。事实上,许多受害者出来后自已做了精神鉴定,结果他们都不是精神病人。
在有些受害人的性格当中,是有所谓比较固执、比较"偏激"、或者比较爱钻牛角尖的表现,但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冤情长期得不到解决所致,另一方面,偏激、固执、爱钻牛角尖不等于有精神病。这些受害人被送进精神病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一再惹事、一再上访,领导对此实在"不胜其烦""忍无可忍"。
很显然,以莫须有的罪名和"不胜其烦"的原因将正常人关进精神病院是违反法律的。
五、精神病院受害者常遭到殴打等酷刑折磨 人权严重遭践踏
由于受害人往往对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进行反抗,他们因此遭到殴打、电击、强制灌药等非人道对待。如武汉工人胡国红,在被关精神病院期间,一天四次被电击。上海刘新娟在被关精神病院期间拒绝吃药,医生就让男精神病人与护士撬她的嘴,把她的嘴唇都撬烂了,牙都撬松了。到现在,刘新娟的牙一直没好,不能咬硬点的食物。吉林李桂荣说,她被关精神病院时:"当时是李大队长带10多人强行把我按倒在用铁片编成的床上,然后用手铐把我两手吊锁在床上,再用皮带扣锁上我的双脚后,又用管子插入鼻孔直通到胃部,只要动一下,就会大口吐白沫和吐血,到最后吐的全是血,直到三天三夜后,见我昏死过去才把我放了下来"。
类似上述受害人的遭遇的例子,在我们的汇编集中还有许多。
六:精神病院"监狱化"
在汇编本案例集时,我们还发现,许多精神病院无视法律规定和医生职责,唯政府领导意旨行事,见钱眼开,政府说某人是"精神病"医院就说是,政府说什么时候放人就什么时候放人,医院成为精神迫害的帮手。
精神病医院对这类受害人很少按医疗标准对他们进行检查鉴定,在明知受害者无病的情况下还强迫对他们进行用药,并经常剥夺受害人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等,将医院变成"监狱"。
将正常人投进精神病院进行迫害的做法,是严重践踏人权的行为,是反现代文明的丑恶现象,是违反法律的犯罪行为。遗憾的是上述行为直到今天还在不断发生着,我们呼吁全国人大及政府,采取切实措施,依据人权和法制观念,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维护真正精神患者的权利,阻止并打击精神迫害行为的发生。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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