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

【权利:1414】 Re: FWD:平顶山法院胆真大 生财有道篡改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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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11-30,changboyang <changboyang@vip.sina.com> 写道:
法院真胆大,为了多收费,竟然把国家的收费标准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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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al Message --------------

                               平顶山法院胆真大 生财有道篡改国法
                            乱收费后"打白条" "打白条"还不审案
    我近期在平顶山法院打官司,虽然是一场极其普通的民事案件,但就在案件才进展到一半时却已经被法院多次乱收费和收费后"打白条",以前经常听说有些法院借人民群众打官司之际进行变相乱收费甚至是严重违法乱收费,那么平顶山法院的相关收费是否合法呢?于是我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并查询了国家法律,结果证明平顶山法院多次的收费和"打白条"行为全都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高级人民法院"五条禁令";于是我又亲自到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去反映这个问题。在平顶山市中院,出于好奇,我想看看这种违法乱收费现象究竟是偶尔发生还是普遍现象,于是我又随便找到几位当事人,结果完全都有这种糟遇!那么平顶山法院是否在执行国务院481号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呢?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向人民群众真实的公开了这些法律呢?于是我和另一名当事人丁金栓老人来到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的立案大厅一探究竟,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在该院立案大厅的墙面上整齐的悬挂着各种法律法规,其中所有的法律法规无论内容格式大小都是真实的完整的,唯独只有第481号国务院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不是真实完整的!在该院公布的这部法律里面,所有关于明令禁止收费的法律条款全部被删除,所有关于应该立即向当事人做退费的法律条款也全部被删除!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竟敢篡改国家法律,并且将篡改后的法律高悬于立案大厅以混淆是非并分发给下级各基层法院去执行.各基层法院尤其是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和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法院都在理直气壮的进行乱收费!自古以来,任何一种腐败现象的发生都必然会同时引发和伴随有其他腐败行为的产生,例如:有行贿就有受贿,有受贿必然有徇私枉法!这是一种必然的连锁反应,这是一种永不脱节的腐败链!那么平顶山法院从篡改国家法律到屡次违法乱收费再到"打白条",这样的法院最终是否能"公正执法、为民伸张正义"呢?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平顶山法院在随后的判案过程中出现了更为蹊跷甚至让有些法律专家都倍感菲夷所思的情况!
   我是于今年5月份先在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的,由于所诉的几家被告均为身价上亿元的强权大公司而我却是一普通穷人,结果平顶山卫东区人民法院在受理和审理此案过程中,先是不予立案、后来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虽然立案却巧借立案之际以"报销通信费"为由对我进行多收费乱收费收费后"打白条";在市政府纠风办的介入下虽然如数退还,但主审法官梁中波在审案过程中,为了袒护几家被告,不让我举证,仅凭被告一面之词并且在几家被告缺乏相关资格的情况下,反而剥夺了我的诉讼资格;尤其是我所诉的被告之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尽管《民事诉讼法》第29条和第35条均有明文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为了阻挠和刁难我起诉该公司、增加穷人打官司的经济代价,主审法官梁中波竟然置法律明文规定与不顾,强行将本案移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两份枉法裁定!我上诉到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平顶山市中级法院随即将原审法官梁中波所炮制的两份违法裁判给依法撤消,并将案件又发回平顶山卫东区法院责成该院依法重新审理!于是该院又派出另一名资深法官-付洁法官来审,但案件还未进入审判阶段,该院不但再一次出现了违法乱收费、收费后"打白条"、而且又出现了下面一系列更加令人菲夷所思的意外情况,致使一个非常普通的案件再次陷入进退两难的绝境:
  首先,卫东区人民法院在借我上诉之际又一次出现违法乱收费和收费后"打白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 第八条、第二十七条均明文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需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而卫东区人民法院却置法律明文规定与不顾,在借我上诉之际再次违法向我收取高额的费用,并且在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后至今仍拒不退还违法收取的高额费用,我多次携带该院打的"白条"向该院索要无果!
  其次,在十月三十一日发回重审的法庭上,付洁法官在检查几家被告的资格时,发现几家被告竟然全都不具备诉讼资格,并称几家被告"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既然如此,那原审法官梁中波为何在几家被告"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的情况下,不但全部信从了几家被告的各种无理要求反而剥夺了我的诉讼资格!原审法官梁中波这一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最后,在十月三十一日发回重审的法庭上,付洁法官当庭宣布,由于我所诉的被告之一河南省联通公司拒接法院传票拒不到庭,因此该案不能开庭,如果我没有什么办法能让该被告接受法院传票到庭的话,就等于我自动放弃诉讼权利!我当即反驳道,法院既然受理诉讼,就有义务和办法让被告接受法院传票并到庭接受审判!但被告仗着财大气粗藐视法庭、拒接法院传票和拒不到庭接受审判,法院作为政法机关如果都没有办法的话,那么让一个穷老百姓能有什么办法?法院如果连这一点都没办法的话那还怎么能为穷人伸张正义!但付洁法官却说法院不是万能的、法官只是个普通老百姓,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让被告接受法院传票并到庭!随后付洁法官又拿出一份协议让我签字,协议大概内容是,如果我在七日之内没有什么办法能让该被告接受法院传票到庭的话,就等于我自动放弃诉讼权利!如此荒唐的协议被我拒签后,付洁法官又让旁听的人民群众来签,但旁听群众全部都拒签,付洁法官气急败坏的说这个案子不审了并随即退庭!
  这一切,就是发生在提倡"依法治国"、"公正执法、为民伸张正义"的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这一切,就是发生在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法院"、"优秀人民法院"的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的法在哪里?公正在哪里?先进又在哪里???
  随后我多次向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反映情况但至今无果!
  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和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作为政府专门设立的执法机关,法院及法官们更应知法懂法和自觉的守法,在享受人民提供俸禄的同时应公正高效的履行"为民伸张正义"的神圣职责!但平顶山市法院系统在受理和审理本案后,不但屡次出现违法乱收费收费后打"白条",而且又不断出现种种令人费解的意外情况,致使一个非常普通的民事官司却在该院打的一波三折,最后又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在此,恳请我们的党和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的相关领导能别再互相推委,查明情况后依据省高级人民法院"五条禁令"严厉打击司法系统内的各种歪风邪气,为人民做主伸张正义!
                     唐元春 于2008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1328375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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