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0日星期五

【权利:1196】 杜光:关于把土地还给农民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

杜光:关于把土地还给农民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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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1
 5:00 AM

中央党校党委并请转

党中央:

欣闻109日至12日将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讨论农村改革发展和贯彻科学发展观问题,甚感欣慰。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推进农村的改革与发展,确实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的关键问题。在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我想围绕这个主题,提出两点建议,供中央参考。

(一)目前农村问题的决定性关键是土地所有权问题。五十年代的合作化公社化,全面剥夺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是造成"三农"问题的总根源。30年 前安徽农民掀起包产到户,夺回了对土地的经营权,并获得了党中央的承认,极大地发展了农村的生产力。但由于农民没有进一步取得土地所有权,包产到户对生产 力的促进作用,在经过几年之后,很快便发挥殆尽。由于指导思想上没有意识到土地所有权在小农经济的条件下对发展生产力的重大意义,一直没有着手解决这个问 题,以致农村问题成堆,积重难返。现在要推进农村的改革与发展,首先要治本,即解决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这是因为,第一,目前农村的生产力水平仍然是小 农经济,而与小农经济最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是小农的个人所有制,目前农民只有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的生产方式,极大地束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要解放农村的 生产力,就必须把土地还给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第二,当前,市场经济在我国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小农经济只有溶入市场,实现与工业、服务业的联系与 协作,才能迅速发展,逐步变小农经济为现代化的农业经济;而要溶入市场,首先要求农民是独立的、自主的劳动者,是自己劳作的土地的主人,有权携带自己的土 地参与经济协作,进入或退出市场。第三,农业合作化无疑可以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但它必须以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为前提,实现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统一,而 且进退自由,这样才能把竞争引进合作经济,促进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合作化、集体化,难免会重复五十年代合作化的错误。第四,农民有 了土地所有权,就可以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大大减少基层贪官污吏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谋取私利的机会,消除导致群发性事件的主要诱因。我国耕地十几年来 减少一亿多亩,官民矛盾激化,社会动荡不稳,土地的"集体所有"实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第五,马克思说:"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 农民有了土地,有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也就获得了能够成为自由、独立、平等的公民的经济基础,具有公民意识、权利意识的经济基础,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经济基 础。第六,许多经济学家早就指出,我国的经济发展应当从依靠出口和投资的推动,转变为由国内需求来推动。农村应当是最大的内需市场,而目前城市繁荣、农村 萧条的现实,却使占全国人口多数的农民丧失了应有的购买力。把土地还给农民,发展了小农经济,允许土地流转,让它进入市场,加上适当的社会政策,解决医疗 和子女上学等问题,农村市场就会很快繁荣起来,内需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胡 锦涛同志最近考察安徽小岗村时,强调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当然不失为解决当前农村 问题的一个良策。但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土地还是集体所有,仍然无法避免贪官污吏对土地的侵吞。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应该把土地还给农民。这 是发展小农经济、使农业溶入市场、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条康庄大道。在具体操作上,如果以现在的承包地为基础,进行必要的调整,改变所有制,发放土地 证,这样,难度不会太大。虽然这次三中全会不大可能解决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但我还是希望这个问题能够纳入党中央的议事日程,在条件适当的时候加以解 决。

(二) 三中全会前党中央在全党范围内推动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与宣传,是非常必要的,它有利于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推进农村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深化、完善今后的改革 开放。但是,科学发展观的贯彻与实践,需要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以往的经验教训表明,由于贪污腐败成风,即使是十分正确的指导方针和政策,也会 被那些贪官恶吏转化成为谋取私利的机会。只有在党政机关保持清廉、公正的前提下,科学发展观才有可能顺利落实,贯彻于改革开放的实践,而目前我国的政治环 境却远非如此,其根源在于现有的政治体制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适应。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温家宝同志924日在纽约出席联合国大会期间与《星岛日报》等六家媒体座谈时说:"中国要加强民主建设,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贪污腐败。"我完全同意。

党的十三大曾提出要推动以党政分开为首要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党政分开无疑是解决我国政治体制诸种弊病的重大措施,但与21年前的十三大相比,现在要推行党政分开,阻力更大,困难更多,因而是很不现实的。我认为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改革措施是大力加强监督机制,可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改革措施:

第 一,在政府机构自身未能实现相互制约的情况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无力"监督宪法的实施",审计署的监督作用逐年削弱,法院不能"独立行使审判权"等等), 十分有必要加强民主党派的监督功能。而要加强民主党派的监督功能,首要条件是民主党派要摆脱中国共产党的全面控制,成为一个独立的政党。建议党中央彻底改 变同民主党派的关系,切实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建立起真正的"多党合作制度",合作必须平等,平等才能合作;而平等又 应当构筑在自由的基础上。民主党派应该可以自由发展、自由活动;目前事事都由统战部操控的局面必须彻底改变。民主党派一旦能够独立地、自由地、平等地参与 政治活动,就可以有效地发挥监督功能。在建立起平等的、真正能够互相监督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考虑开放党禁问题,允许民间自由组党。

第 二,加强舆论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是最具威力、最有成效的监督形式,也是当前控制最为严格、最无自由的社会领域。媒体是党政领导机关的最好的耳目,也是社 会生活的风向标,它的触角可以伸进社会的各个角落,反映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加可贵的是它可以报道各种各样的黑幕和劣迹。那些贪官恶吏不怕有名无实的法 律,也不怕鞭长莫及的中央,却害怕新闻媒体。许多地方在发生群发性事件或天灾人祸导致恶性事故时,首先考虑的往往是封锁消息,驱逐记者,目的就在于掩盖自 己的错误甚至罪恶。所以,要杜绝贪污腐败,最有效的方法无过于让媒体把他们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媒体是贪污腐败的克星,开放报禁,鼓励民间办报,就可以最 大限度地实现舆论监督;而管制舆论,控制媒体,等于是保护贪官恶吏,纵容贪污腐败。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宣部的问题。中宣部的任务应该是组织、推动对马 克思主义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而不应扮演扼杀舆论的新闻检察官的卑劣角色。近几年来,只要社会上出现比较大的事件,中宣部就会出来发布禁令,不许媒体报 道,理由往往是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样做的结果,实际上是切断了党和人民的联系,保护了贪官恶吏的腐败行为,败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为社会积累了更不 和谐更不稳定的因素。这种局面应该及早改变。为了更好扭转这种现象,我建议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召开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对党的宣传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 和反思。

第 三,加强社会监督。社会监督的主要载体是社会团体。由不同社会群体组织起来的形形色色的社会团体,代表着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是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 他们可以及时地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当人民群众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他们又可以为了捍卫人民的利益,起而抗争。所以,他们应 当是监督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的有力工具。在这个领域,目前存在着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民间组织很不发达,大量公民没有被组织在社会团体里,如占我国人口大 多数的农民,就没有自己的农会;城市里的出租车司机、农民工,城乡各地的复员军人、教师、医护人员,等等,他们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需要维护,但没有一个可 以依赖的团体为他们说话,一旦权益受到侵害,便只得上访,甚至聚众抗争,不但问题不容易 解决,也造成了社会的纷乱不稳;而侵害他们利益的那些有权有势的贪官恶吏的不法罪行,也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所以,社会团体的健全发展,对于克服贪污腐败现 象、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该遵守宪法关于结社自由的规定,让民众组织起来,建立各种各样的社会团体。 特别是农会,应该及早组织。三中全会既然以推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为主题,就应当把建立农会问题列入议程。另一个突出问题是现有的社会团体中,有许多是官办官 控,自己没有独立自主、自由活动的余地。在处理官民矛盾时,他们往往反映官方利益,代表官方说话,这就完全丧失了社会团体的固有功能。我国目前的社会团 体,多数属于这种类型,包括传统的各级工会、青联、妇联、文联、作协等等,甚至某些行业协会(如有些律师协会),也成了官方的御用机构,要他们履行监督职 能,可以说是缘木求鱼!为了使他们发挥社会团体的应有作用,应当逐步改变这种状态,使他们成为独立自主、自由活动、能够真正代表群众利益的社会团体,发挥 他们联系群众、监督党和政府的社会功能。如果我们社会的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如环境保护、法律援助、社会服务、学术研究、劳动保护及兴趣组合等等),都能 普遍建立起能够独立地自由地开展活动的社会团体,那么,不但社会监督有了可靠的保证,而且整个社会生活也将因此而出现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新面貌新气象。 这是一个多么值得争取的前景啊!

最后,我还建议,为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希望准许"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会"和它的会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双月刊恢复活动。这个研究会成立于1988712日,挂靠在中央党校,名誉会长是薄老(一波),顾问为中央党校校长高扬和有关部委负责人共23人,会长周杰(当时是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会刊创刊号出版于19891月。"六四"以后,经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考虑到当时的政治形势,研究会和会刊都暂时停止活动。19年来,因此事关系重大,一直没能恢复活动(我当时是研究会干事长兼会刊主编)。

以上建议如有不妥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教。

顺祝三中全会圆满成功!

 

中央党校离休人员 杜 光

60年前入党的共产党员)

200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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