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星期四

【权利:1336】 Re: 回复: 【权利:1322】 杨�涯盖淄蹙裁吩诰癫≡�强制治疗!

我们不能认为或者假定杨佳母亲是精神病人,因为这涉及到其本人的权利和自由。我认为,需要对杨佳母亲的自由进行辩护。不能因为需要帮助杨佳,就假定其母亲或者家族里有人有精神病。
 
但是,既然杨佳母亲被看成精神病人并被关押在警方设立的强制性的精神病院,显然住精神病院不是杨佳母亲本人及其亲属的主动行为,不是杨佳母亲及其家人装出来的。那么,按照现有的法律程序和政策,既然杨佳母亲被当成精神病人并被关押在警方的精神病院里,她连自己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都没有,因为她被假定失去理智和不能为自己负责,她怎么可以为自己的儿子委托律师代理其案件。
 
同时,既然杨佳母亲被看成精神病人,理所当然需要对其杀死警察的儿子是否有精神病做司法精神病签订,并根据这个鉴定重新审理案件。
 
我以为相关的法律和人权问题有:
1、杨佳母亲的人身自由,以及即便是一个精神病人的基本人权问题;
2、滥用精神病学处理维权人士的问题;
3、杨佳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委托的效率问题;
4、对杨佳本人的精神病鉴定问题;
5、案件显然需要重新审理。
 
最后,向致力于本案的刘晓原律师和李劲松律师致敬!
 
 
万延海
 
 

From: fujun song
Sent: Wednesday, November 12, 2008 6:54 PM
Subject: 【权利:1324】 回复: 【权利:1322】 杨�涯盖淄蹙裁吩诰癫≡�强制治疗!


如果是真的,原一、二审程序严重违法,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精神病人的委托是无效的!应当有法定资格的近亲属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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