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9日星期四

【权利:1815】 俞可平:精神病人不拥有人权

人权虽为每个人所拥有,但这里的“每个人”有一定的标准,这个人必须有足够的理性能力、自主能力和选择能力。换言之,人权实际上局限于正常人。精神病人不拥有人权,社会给予他们的种种福利待遇是处于博爱、仁慈和友情呢,他们享受的是人道而不是人权。因此,精神病人等非正常的人也没有相应的义务和职责,不能对他们施以惩罚。
 
《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俞可平,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P108,2000年1月第一版,“人权”部分。

俞可平是公认的中央“智囊”,他的观点对社会政策有很大的影响。

俞可平1981年毕业于浙江师范学院绍兴分校(现为绍兴文理学院)。1982年考入厦门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班,1984年毕业后留校任哲学系讲师。1985年获中山大学哲学硕士学位。1985年考入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政治学专业,获政治学博士学位,成为我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代政治学博士。1987年毕业留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任教,不久即调入中共中央编译局当代研究所。1993年-1997年担任中共中央编译局当代研究所副所长,1997年至2003年任该研究所所长。2003年起担任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后担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基本观点研究”课题首席专家、中国地方政府改革创新课题总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复旦大学等校教授。



--
于方强

电话:15901295748
MSN :yutake2007@hotmail.com
个人博客:http://spartacus.ngocn.org
反歧视热线:010-51917982
反歧视邮箱:fanqishi@gmail.com



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
★★北京益仁平中心http://www.yirenping.org

★★公益法律人http://www.gyflr.org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http://www.bj580.com

★★伯阳法律援助网(常伯阳律师)http://www.by148.com

★★以坦荡沉稳的胸怀用社会运动的方式推动中国艾滋病防治事业: http://www.changkun.org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group.blogspot.com/
6,联系:gongchangbeijing@gmail.com
-~----------~----~----~----~------~----~------~--~---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