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有一点,自己坦荡点,名利等看淡点,就算一些牺牲吧,有人跟上我们就做。
还加上一句:如果贵单位(工信部和外交部新闻司)不作出具体回答,我们将向贵单位上级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2009-03-27
bigasong
发件人: wanghx
发送时间: 2009-03-27 00:26:53
收件人: qq20933
抄送:
主题: 朋友 Re: 【权利:1753】 【新世纪特稿】冯建林:诘问信息公开,行使公民权益
怎么不勇敢?谁说没风险。这事情必然上黑名单。
刘士辉 wrote:
> 顶!支持这三位勇敢的(其实这跟勇敢一点边都不沾,因为没有任何风险)践行者!
>
> 在 09-3-26,bigasong<bigasong@gmail.com> 写道:
>
>> 谁愿意向信息产业部,和新闻司(秦刚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 申请公开:屏蔽youtube等互联网站依据的是哪一条法律的哪一款?屏蔽的细则是什么?屏蔽的主管单位是哪个?
>> 我可以作为主要申请人之一。
>>
>> 2009-03-26
>>
>> bigasong
>>
>> 发件人: Zhang Weiguo
>> 发送时间: 2009-03-26 23:07:20
>> 收件人:
>> 抄送:
>> 主题: 【权利:1753】 【新世纪特稿】冯建林:诘问信息公开,行使公民权益
>>
>> 【特稿】冯建林:诘问信息公开,行使公民权益
>> ----记铁流等三人去财政部"申请中央部门出国经费等政府信息公开"一事
>> http://ncn.org/view.php?id=74542&charset=GB2312
>>
>> 作者 : 冯建林 打印此文 告诉好友2009-03-26 4:00 AM
>>
>> 【新世纪特稿2009年3月25日】3月18日,财政部和审计署发布了《关于压缩2009年出国费等三项经费预算支出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央各部门200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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