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由于我长期且一直从事民主事业,并且除了民主事业,对于您的任何讲话和管理,我确实两耳不闻窗外事,所以无资格褒贬。
作为一名职业民主人士,我主张温和渐进、理性依法推动,绝不超越现行法律、制度和政策,并且一直主张对现有法律、制度和政策进行全方位监督其有效的落实。应该说,这是符合中国国情推动民主进程最科学的一种模式,也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的。但是,你们所派来长期跟我打交道的所谓"国保"人员,或者他们的直接领导,也许在你们面前一再鼓吹或夸大我对和谐社会与稳定的危险性,对我进行无端迫害和打压,这种做法已远远超出我的承受能力,我实在忍无可忍,特写此公开信,要求立刻更换跟踪我的这些人,派素质比较高的新人与我贴身打交道,我愿意将我的一切言行与活动置于他们的监视之下。
这些人长期用谎言欺骗我,流氓语言威胁、恐吓我和我的家人,变相直接打压我,软禁并监禁我,已造成对我的直接伤害有:
1、使我不敢找工作谋生,致使我穷困潦倒,身不昧一文,不得不依靠亲戚朋友接济,老婆供养。因为有了工作就成为他们变相软禁我的场所,如我不服从,我就会失去这工作。甚至给单位领导施加压力变相威胁或穿小鞋打压我。虽然他们曾经帮我找过一个工作,当我亲身体验之后,就后悔万分了。
2、吓得我老婆畏我如虎豹。这些人经常有事没事,本来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动不动就上门骚扰。作为普通百姓的我的家人,他们根本经受不起这种骚扰与恐吓。在被迫搬迁到的新居里,居住还不到一年时间,就遭遇穿制服警察多次的上门骚扰,民政局执法部抄家一次,西丽派出所辖区民警传唤我两次,高新派出所到我家抓我一次,经常有人动不动深更半夜敲门骚扰,我在时骂一顿才走人。背地里给我老婆施压无计其数,让我家人惊魂难定,我老婆胆小,经常被吓得魂不守舍。给房东施加压力,房东派人给我老婆下逐客令多次,强行驱赶并真的停水停电一次(一整天)。
去年年底去北京,本来可以和平解决的事情,由于国保人员的过分要求与无理阻拦,这让我很生气,根本难以配合他们,所以才下决心坚决要去北京。结果便遭到他们动员西丽派出所三四十人的围追堵截,最后把我软禁在松坪山朗山酒店。又由于他们直接对我做恶太猖狂,也许是故意激怒精神容易亢奋的我不得不用电话机砸人,又把我弄到高新派出所拘留至午夜两点多,才让我写了保证书,还通知与此事毫无关系的我老婆来,继续对本来胆小怕事的我老婆施压,当着我的面恐吓威胁她,才让我老婆也写了保证书才放我回家。
在两会其间,为了加大对我的打击力度与严重伤害,他们直接将我投入牢房拘留240小时。当我出来之后,不但不向我本人主动赔礼道歉,而是还依然躲藏在背后使出浑身解数,利用更无耻的伎俩,动用南山区委宣传部正副部长带队软禁我48小时,之后,在我回家这么多日,也许早前或背地里给我老婆直接施压的结果,原来根本不想离婚,甚至我经常开玩笑提出与她离婚就遭遇她激烈反对的,在这种高压和折磨中,尤其在我发表公开控告书之后,我老婆却突然很坚定地提出与我离婚,这真让我始料不及。一开始时她还不怎么坚定,只是让我跟国保好好合作,我说我绝不与这些狗杂种合作。直到今天,她竟然非常坚定地亲自写了离婚协议书让我签名,(昨晚上了一整夜的班,今天一整天没有睡觉),并准备于当晚上夜班时向她们公司领导请长假,准备与我回家办离婚手续。一开始我不答应,她便摆出要与我大吵大闹的架式,当我从幼儿园接小孩回家之后,她再次追问我到底在协议书上签不签名,我说如果你坚持要离,那就签吧,她便豁然开朗,精神猛地解脱了。她说,离婚对她和孩子都好,我想,如果我表现很激进,确实是这样的。但我根本不做任何过急的事情,当然这离婚肯定不是最好选项。离婚后,她要把小孩子送回老家让她的父母带,她与女儿相依为命在深圳打工生活,她们不再因为我遭受国保警察的无端威胁、恐吓、骚扰与施压,他们就可以过正常人过的安宁日子了,我不知道这是否真的能实现,反正她就是这样说的。尤其是她不用担心在失去工作了。她说工作就是她的生命,她一时半刻绝不能没有工作,否则,她会发疯的。
以上种种手段与伎俩,难道也是号称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时刻浸润香港警容风纪熏染的深圳警察的表现吗?
也许,隐藏在后面的阴谋更加难以见人,受到蒙蔽的中共最高当局,已经串通一气,让深圳狗杂种逼迫我回家与我老婆办离婚手续,之后,便一定会让甘肃警方将我长期关押起来。
当然,为此事,我丝毫不责怪可怜的老实本份、胆小怕事的我老婆,但我却为这种用纳税人的钱所豢养起来的所谓高素质公职人员感到羞耻,他们确实太无耻了。
为此,我也向世人宣布,也许深圳流氓,是直接受到最高当局指使的,也许最高当局不了解我,而受到深圳流氓的哄骗与欺诈,对我本人可能确实太敏感了。否则,就是最高当局本身也很邪恶,专门出此下流手法的。希望世人多关注我的命运!我所倡导的这种模式,竟然在我一向所支持的胡温主政时期没有丝毫空间?
我今后的一切行踪,愿意置于所有媒体之下,当然,如果深圳当局愿意派比较高素质的专业人士全程跟踪陪伴我,只要条件不苛刻,我愿意配合,如果危及到我和我家人的生计,我将殊死抗争。毕竟,我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事情,也不怕任何人监视我的一切行踪,即便在法律上是明显侵犯我的阴私权的,我也同意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侵犯。
当此文公开发表之后,希望深圳当局尽快与我协商,否则,就不要说我不配合你们的工作了。200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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