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星期四

【权利:1660】 《就业促进法》实施后: 中国色盲歧视第一案!

 《就业促进法》实施后: 中国色盲歧视第一案                        

http://news.163.com/09/0227/02/534JDIAN00011229.html

大学生因色盲被拒绝录用索赔5万元(新京报)

http://www.dahe.cn/xwzx/sz/t20090227_1494895.htm

大学生参加信用社招聘因色盲被拒录 打官司维权(大河网)

http://www.zynews.com/2009-02/27/content_547305.htm

色盲用人单位拒录 律师说法:色盲拒录没法律依据(郑州晚报)

 

大学生因色盲被拒绝录用索赔5万元

2009-02-27 02:55:03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本报讯 (记者徐春柳)因在员工招录过程中拒录色盲考生,河南省农信社昨日被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被拒录的色盲人士曾磊(化名)要求法院判令河南省农信社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据悉,《就业促进法》去年11日实施以来,此案是我国第一起运用该法提起诉讼的色盲就业歧视案。

河南周口青年曾磊(化名)2007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去年在河南省农信社统招中报考项城市农村信用联社,并在笔试和面试之后,以第14名的成绩顺利进入最后体检环节。当时项城市农村信用联社计划招录45名,按照招录公告的要求,考试过关的前45名全部进入体检。

然而,复检过后,对方称他是色盲,不符合农信社的体检录用条件。随着越来越多的和曾磊同时参加招录的人接受农信社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走上工作 岗位,曾磊的自尊心、自信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甚至一度产生轻生念头。

昨日下午,曾磊将河南省农信社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以色盲为由拒录原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判令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说法

色盲人士从事一般职业无限制

据曾磊的诉讼代理人、维权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工作人员张灵继介绍,我国色盲总人数据统计约有4000万人。然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色盲人士从事一般职业并无限制,如果随意拒录色盲人士从业,色盲人士的就业权、生存权如何来保障?这显然是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对公民平等就业权的保护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徐春柳)

 

 

 

大学生参加信用社招聘因色盲被拒录 打官司维权

·                                 20090227 07:2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金研 昨天下午,一份状告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农信社)的诉状递交到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原告是24岁的大学毕业生曾磊(化名),他在省农信社的招工中成绩合格但却因色盲症被拒招。诉状中,曾磊要求省农信社招录其为员工,并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

  据悉,这是我国就业领域首部基本法《就业促进法》200811实施以来,国内第一起运用该法提起诉讼的色盲就业歧视案件。

  事件:因色盲被拒录状告省农信社

  20082月,省农信社公开招录员工,曾磊马上到周口项城市农村信用联社报了名,项城市农村信用联社计划招录45名员工。经过笔试和面试后,曾磊总分排在第14名,可最后他的眼睛被确诊为双色色盲,并因此被拒绝录用。

  200812月,曾磊在互联网上发现了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当年1223日深夜,曾磊给一名郑州志愿者发了手机短信:我将用最原始的方法解决,希望能用我的鲜血换来我国在这方面立法的完善。中心负责人、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当夜就劝曾磊放弃轻生念头,并用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20081224,曾磊给陆军回手机短信称,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昨日下午,在益仁平中心的帮助下,曾磊委托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将省农信社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在诉讼状中,曾磊要求法院判令省农信社以色盲为由拒录他的行为伤害了他的平等就业权,要书面赔礼道歉,并录用其为员工。此外,曾磊要求省农信社赔偿他报名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3000元,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法院是否立案,要等到下周一才有准确答复。免费代理这起案件的律师张少春说。

  律师:拒录色盲患者无法律依据

  省农信社在《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录员工简章》中明确宣称: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执行。然而,该《通知》及其所附的《体检标准》对色盲并没有设定限制

  张少春律师介绍,周口市农信社相关人员在答复曾磊关于拒录原因时称,农信社的根据是《体检标准》第21条,据悉,其详细规定是: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通知》在正文中规定: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张少春认为,周口市农信社组织此次体检时,在并未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的情况下,随意规定了录用的体检标准,将色盲列入体检不合格之列,这违背了《通知》的规定。

  农信社:色盲影响工作

  周口市农信社拒绝录用曾磊,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周口市农信社办公室主任董自轩。没有录用曾磊,是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21条做出的决定。董主任说。

  如果曾磊被农信社招录,他所患的色盲是否会影响他正常履行职责呢?

  董自轩解释,新录用的员工需要天天和人民币打交道,而曾磊的色盲症较严重,如果招录他会影响到正常的工作。董自轩说,比如识别假币主要是靠肉眼和手感。现在的造假技术这么高,正常人有时还会出错,何况是色盲患者?

  延伸:呼吁早日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据北京益仁平中心工作人员张灵继介绍,目前,我国色盲总人数据统计约有4000万人。色盲人士也有诸多痛苦,其中比较突出的是专业的选择和在某些行业工作受限,如化学、农学、艺术等专业、行业。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色盲人士从事一般职业并无限制,如果随意地拒录色盲人士从业,色盲人士的就业权、生存权如何来保障?这显然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对公民平等就业权的保护。张灵继说。

张少春律师认为,在当前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如果就业歧视现象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必然使得弱势群体在就业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这不仅使得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更加艰难,而且更易使他们产生被社会抛弃的感觉,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以及公平公正。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就业歧视现象,急需早日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东方今报

 

 

色盲用人单位拒录 律师说法:色盲拒录没法律依据

中原网(www.zynews.com) 发布时间: 2009-02-27 08:49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中原网讯:

  用人单位涉嫌就业歧视被诉至法院

  这是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首起色盲歧视案

  乙肝歧视,身高歧视,抑郁症歧视……就业歧视现象让一些特殊的就业人群频频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自2005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新标准为残疾人和乙肝病原携带者开了绿灯,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出台后,用人标准一次次放宽,然而,就业歧视现象并未绝迹。因拒录色盲求职人员,昨日,河南省农信社被诉至金水区人民法院。这是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第一起运用该法提起诉讼的色盲就业歧视案。

  事件回放

  因为色盲,用人单位拒录

  20081223日晚,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一名郑州籍志愿者收到了一条短信:面对歧视,我将要用最原始的方法解决,希望我的鲜血能换来我国在这方面立法的完善。

  因为歧视,刘文(化名)整整委靡了一年。20082月,河南省农信社公开招录2950名员工,2007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的周口青年刘文满怀信心,报考了项城市农村信用联社,经过笔试、面试,以总分第14名的成绩顺利进入最后的体检环节。

  当时,项城市农村信用联社计划招录45名员工,考试总分排在前45名的人员全部进入体检。刘文耐心地等待着体检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他接到了报考单位的通知,要对他的眼睛进行复检。

  复检过后,其他考试合格的人开始进入调档、政审等程序,而刘文仍然没有收到农信社方面的任何音信。他忐忑不安地向周口市农信社询问理由,对方回复说:你的眼睛是色盲,不符合我们的录用条件。

  放弃轻生念头,拿起法律武器

  刘文陷入了恐慌。十几年寒窗苦读,迈出校门的第一步却遭此歧视,一切美好的愿望破灭了。刘文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有抑郁症倾向,对求职产生强烈的恐惧感,对前途失去希望。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歧视造成人身伤害的案例。收到刘文短信后,益仁平中心团队非常忧虑,我们曾遇到过多起因各种原因遭到社会歧视而堕落或不善待自己生命的案例。

  陆军一夜未眠,他多次拨打刘文的电话,但没人接听。他编辑了多条短信,阐述了各种道理,希望刘文通过正当途径进行维权。刘文也一直没有回复。

  直到第二天下午,陆军终于等来了刘文的短信:我愿意放弃自杀念头,再试一次,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律师说法 色盲拒录没法律依据

  经过多日准备,昨日下午,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张少春律师作为刘文的代理人,将河南省农信社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刘文在诉状中提出诉讼请求,他认为项城市农村信用联社以色盲为由拒录的行为侵害了他的平等就业权,应判令赔偿其报名费、资料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张少春律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当时,河南省农信社在招录员工简章中明确宣称: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该《通知》及其所附的《体检标准》对色盲并没有设定限制。

  而周口市农信社的工作人员则认为,拒录刘文,是根据《体检标准》最后一条规定作出的。《体检标准》最后一条规定: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张少春称,河南省农信社在组织此次体检时,在并未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的情况下,随意规定了录用的体检标准,将色盲列入体检不合格之列,这违背了国家规定。

  法律界人士呼吁 为消除就业歧视立法

  北京益仁平中心张灵继介绍,我国色盲总人数约有4000万人,他们在某些行业就业是受限的,如化学、农学、艺术业、司机职业等。然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色盲人士从事一般职业并无限制,随意拒录色盲人士从业属于严重歧视。

  陆军称,《就业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对于遏制就业歧视现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问题依然严重。仅最近几个月,我们就收集到多起就业歧视案例,有年龄歧视、身高歧视、属相歧视、学历歧视、残疾歧视、乙肝歧视以及色盲歧视。

  瑞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认为: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如果就业歧视现象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必然使得这些弱势群体在就业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易使他们产生被社会抛弃的感觉,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以及公平公正。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就业歧视现象,急需早日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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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google.cn/news/story?pz=1&ned=ccn&hl=zh-CN&ncl=dHDOVIIPXmiiQbMmTFGJqs4rvbaWM&scorin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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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潇虎 北京益仁平中心 010-51917981

当这个社会需要有人说话的时候,沉默也是一种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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