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7日星期二

【权利:1623】 Re: 行动起来,3月8日到李喜阁家去做客

永远的纪念 2009-02-1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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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多钟,我大哥张广田接到乡里的通知,说张立田死于锦州监狱。我们向锦州监狱打电话询问死亡原因,锦州监狱二十监区副区长张宝志告知:'张立田是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他让我们家属赶快赶到锦州。我们全家人惊闻噩耗,不知所措,我们怎么也不相信我二哥张立田会死于心脏病!因为我们家族中根本就没有心脏病史,二哥本人也从无这方面的疾病,而且他在朝阳市精密带钢厂工作过,他在车间是开天车(也叫行车,在高空驾驶)的,心脏方面是绝对健康的。上个月我们的姨母还去锦州监狱看望了他,看到他身体状况很好,而且我们在几天前还收到了他的家书,怎么会入监一个多月,说死就死了呢?入监时不也進行体检了吗? ……"

                                                 

一.     我的家庭

 

我的家住在山东省莱州市朱马村,父亲在辽宁省朝阳市工作,母亲在家务农,膝下有我们哥儿仨,大哥张广田、二哥张立田和我。我们都在农村长大,父母勤劳朴实,与世无争,每天辛勤的劳作,我们三人从小就帮助家里干农活,也都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品格,加上母亲贤惠善良,大哥憨厚朴实,有一手木匠活,二哥手巧心灵,干啥像啥,乐于助人,我也在父母和两个哥哥的呵护下长大,我们家在乡邻中有较好的口碑。后来母亲不幸去世了。几年后我们哥儿仨先后都娶了媳妇,成了家。现在我们陪伴着父亲,虽不富有,但我们哥儿们合心,妯娌和睦,也算其乐融融。

 

二.     祸从天降

我们平静地劳作着,对生活没有过多的奢望,可谁知祸从天降。二零零八年四月的一天,我二哥张立田在同村的一个朋友家被莱州市警察抓走了,他身上带着的九百元钱被警察抢走,警察又来到我父亲家,翻了半天也没找到值钱的东西,警察头目刘京兵一眼看到了摩托车,非要把摩托车推走,我大嫂据理力争,对刘京兵说:"老爷子就这一台旧摩托车值钱,你把车推走了,老爷子怎么生活,这车还能卖上几个钱呢!"就这样,摩托车保住了,可我二哥被带走了。后来听说二哥被刘京兵交给了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和锦州市太和分局,锦州警察把我二哥押到了锦州,关在第一看守所。一天二哥的朋友告诉我们,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哥被锦州市太和法院判了五年刑,是在看守所开的庭。从我二哥被抓到他被判刑,四个月的时间,无论是莱州市公安局,还是锦州市公安局、锦州市太和分局、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锦州市太和法院都没有给我们家人任何说法,我们既不知道张立田犯了什么罪,因为什么被起诉,也没人通知我们什么时候开庭,在哪开庭,更不知道审判结果。从朋友那儿得来二哥已被判刑的消息后,作为农民的我们不得不咨询了律师,翻看了法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4款和第152条的规定,即:"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進行。"看来锦州对我二哥的审判是非法操作的。

我父亲当时已七十一岁,又患有高血压,知道消息后,他非要亲自来锦州,我们拧不过他,就让我们的姨母陪着他千里迢迢来到锦州。他们去了几个部门,没人理睬,他们又去了看守所,看守所不让见人。无奈,父亲便为二哥请了当地的律师,要求此案二审。律师见到二哥后,才明白事情的原委,原来是二哥的朋友曲成业因为他的信仰被抓到了锦州,因为二哥与曲成业经常往来,锦州警察就将从曲成业家中抄出的三十多盘关于信仰的磁带,安在了二哥身上。律师说这是栽赃,为什么说是栽赃呢?律师说开庭时既没让曲成业到庭证实这些磁带是我二哥的,而且在二哥的判决书上,也没有曲成业的证词,还没有我二哥本人的供词,这完全是锦州公安部门(王辉、陆浩、戴勇等人)和太和区检察院一手捏造出来的,而太和法院审判长梁贺祥更是非法操作,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走过场式的开了十几分钟的庭,就匆匆毕庭,然后就冤判我二哥五年。我父为二哥请了二审律师后,锦州市中级法院法官刘波等人不予开庭审理,不作为地维持了原判。当全家人得知结果时,心里难受极了,我们多少天都吃不下饭。

二零零八年十月,我们经过多方打听,得知二哥被送進了锦州监狱二十监区。由于当时正值秋收,我和大哥抽不出身来,父亲自打从锦州回来后,血压一直很高,全家人一商量,就由我姨到锦州来看二哥。我姨到了锦州监狱,在接见室看到了二哥张立田,二哥精神状态还行,虽然受了这么大的冤屈,他还很乐观,(二哥平时就心胸开阔,不计较什么。)他还劝我姨别上火,别掂心他,还让我姨转告家人别为他担心。我姨后来后跟我们说了二哥的状况,全家人才稍稍地缓了一口气。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上旬,我父亲收到了二哥的一封家书,信中说天冷了,要一双43号的棉鞋。此信的锦州邮戳是"2008年11月5日"。

三.     噩耗传来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多钟,我大哥张广田接到村大队的通知,说张立田死于锦州监狱。我们向锦州监狱打电话询问死亡原因,锦州监狱二十监区副区长张宝志告知:"张立田是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他让我们家属赶快赶到锦州。我们全家人惊闻噩耗,不知所措,我们怎么也不相信我二哥会死于心脏病!因为我们家族中根本就没有心脏病史,二哥本人也从无这方面的疾病,而且他在朝阳市精密带钢厂工作过,他在车间是开天车(也叫行车,在高空驾驶)的,心脏方面是绝对健康的。上个月我们的姨母还去锦州监狱看望了他,看到他身体状况很好,而且我们在几天前还收到了他的家书,怎么会入监一个多月,说死就死了呢?入监时不是也進行体检了吗?

 

我们家属来到锦州后,于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在锦州市殡仪馆见到了二哥的尸体,看到尸体表面有许多伤痕,特别是心脏部位的伤痕尤为明显,并且左腹部位有巴掌大的重叠痕迹, 痕迹中间有高粱米大的眼。而且二哥的双目圆睁,这是死不瞑目啊!我们亲属一致认为这些伤痕是因为外力所致,他被伤害致死的可能性极大,不可能死于心脏病,况且从锦州监狱里已传出二哥张立田是被监区长程军、张宝志和两名叫李勇、刘裴岩犯人一起殴打致死的。

 

父亲听到这一噩耗后,便一病不起。

 

我二哥的女儿、我的侄女张欣桐才九岁啊!失去父亲的痛苦使她心灵受到了摧残,现在这孩子在大街上一见到警察就惊惶,远远地绕道走。在她爸爸被押期间,孩子思父心切,总想去看望,我们告诉她去也见不着。当得知二哥人在锦州监狱,可以会见了,也打算带欣桐去见爸爸时,他爸爸已经走了。欣桐在给锦州检察部门官员的信中说:

 

"'爸爸啊!我天天想你啊!我和妈妈商量好就要去监狱看你哪,你为什么不等我啊!'

妈妈抱着我,劝我别哭,可她自己哭个不停,我们怎么也不相信爸爸是心脏病死的,爸爸没有病,他平时都不感冒,怎么说死就死了呢?

 

爸爸是个好爸爸,他为人善良,从不计较什么。他很疼爱我。自打他今年四月份被抓,我一直没有见到他,锦州法院是秘密审判他的,没有通知我们家属。可我天天思念爸爸,每当放学看见有同学的爸爸来接孩子时,我心里难受极了,常常偷偷地哭泣,我还在日记中写下了对爸爸的思念。妈妈告诉我,爸爸被判了五年,我就经常翻日历,用手指掐算着爸爸哪年能回家,半年多过去了,爸爸还有四年多就能回家了,那时我已经上初中了。我经常幻想爸爸会给我开家长会去……,我的爸爸好英俊呀!

 

可是现在,爸爸真的永远离开了我了吗?是的,我见到了爸爸的尸体,我哭得伤心极了,爸爸啊!你那睁大的双眼是不是想看看我啊!我来了,我想你呀!你为什么不明不白地走了?你那圆睁的双目是在告诉我们你死不瞑目吧。……

 

以前虽说见不到爸爸,可还有个盼头,四年多后就能见到他了,每当想到这儿,我的心里便有了安慰,可如今……,我的爸爸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为什么打死他!爸爸是好人,他不应该坐牢,他本来就冤枉啊!……

 

检察官叔叔:我知道许多好心人都在关注着这件事,你们也有孩子,你们的孩子每天都能见到爸爸,可我却永远地失去了亲爱的爸爸。将心比心,我想任何一个善良的人都不忍心让我爸爸冤死,希望你们能理解一个小女孩此时的痛苦心情,盼望检察官叔叔能够主持正义,帮助我们查清爸爸的死因,缉拿凶手,以慰爸爸的在天之灵。"

 

三.艰难的申诉

 

我们与委托的北京律师于十一月二十四日当天下午向锦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提出对尸检的申请,以查明张立田的死因。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锦州市城郊检察院刑侦科刘飞说尸检可以,但是得由座落在锦州市的辽宁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来做。我们认为由当地尸检不合理(锦州监狱为逃脱责任,容易作弊),我们要求由北京法医進行尸检,这样才能达到公平、公正,于情、于理、于法都说的过去。这样的做法已有先例,如前不久发生的哈尔滨警员致人死亡案,其尸检就不是由当地独立操作的,是北京、哈尔滨等三方尸检部门共同完成的。

 

人命关天!我们绝不能让二哥死的不明不白。鉴于锦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不同意我们的请求,十一月二十八日我们向锦州市检察院提出了申请,要求由北京法医進行尸检(这是我们的权力)。当时是由锦州市检察院监察处李世成接待的,他的态度与城郊检察院基本相同。十二月四日,我们在律师的陪同下,又来到锦州市检察院,李世成拿出文件让律师看,律师看后,指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尸检必须由当地检察机关指派,只要有国家正式鉴定资格的法医,都可以進行尸检,李世成当时答应可以请北京法医尸检,但是还得由他们委托,我们同意了。几天后,他又让我们准备好五万元钱,写一份申请书,递到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再由他们转给市检察院,市检察院才能全权受理此案。

 

但是十二月十五日锦州市检察院想将张立田的案子退给市城郊地区检察院,而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已将我们的申诉邮回我们的老家山东。后经过我们据理力争,锦州市检察院又改口说,他们可以继续受理此案。可是,十二月十七日,锦州市检察院又反悔了,通知我们说他们已与市城郊地区检察院达成协议,此案还由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委托尸检。鉴于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已经不同意我们聘请北京法医進行尸检鉴定的申请,所以我们来到辽宁省检察院继续上告。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我们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来到坐落在沈阳市的辽宁省检察院,刚要進大门,就被门卫拦住,我们说明来意,门卫说这儿不接待,得上检察院的信访办。我们走了约二里的路,来到了信访办,这个信访办的官员不是直接面对上访人员,而是隔着厚厚的玻璃窗与上访人对话。接待我们的是个男的,当我们说要求请北京法医尸检,以查明死因时,这位官员竟说:"你这要求过分,不能受理,回锦州吧,走吧!走吧!"接着他就喊:"下一个!"我们愣在那儿没走,一听下一个是一个涉及到一千万元的大案,这位官员听完上访人的陈述后,也拒绝受理。就这样,我们不得不失望地离开了沈阳。

 

四.拒给死亡证明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我们在两位律师的陪同下,再次来到锦州监狱要张立田的死亡证明,锦州监狱的监狱长辛庭权没有露面,律师给二十监区长张宝志打电话,索要死亡证明,张宝志不给,说:"你们不是已告到检察院了吗?我只和检察院说"。 律师说是检察院让他们来找监狱要时,张宝志毫不隐讳地说:"你们把案子撤了,我就给你(死亡证明)。"

 

随后我们和律师又来到锦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见到了具体负责此案的刘飞,刘飞的态度很蛮横,律师说要当着刘飞的面给张宝志打电话,刘飞说:"不用,我们私下沟通"。家属非常气愤,难道要个死亡证明就这么难吗?我们不服"心脏病死亡"的说法才上告的,死亡证明是监狱给家属的正式说法,不给证明就是阻挠家属控告,为什么杀人嫌疑犯不给原告依据,而检察官不去公开办理,却和杀人嫌疑犯"私下沟通"呢?由此可见,他们互相勾结作弊已成事实。接下来律师和刘飞交涉关于请北京法医做尸检问题,刘飞依然坚持由坐落在锦州市的辽宁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来做,不同意家属的要求。他连锦州市检察院提出的由辽宁省内任何一家鉴定机构来做尸检的提议都给否定了。

 

到二零零八年年底为止,我们家属已辗转于三个检察院五十多天,他们互相推诿,拖延时间,如果张立田真的是正常死亡,致于如此百般阻拦北京法医尸检吗?如果真的死于心脏病,就不会怕任何法医来做尸检,是这个道理吧。

 

五.     尸体被劫持

 

我二哥张立田是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死亡,尸体当日被送到锦州市殡仪馆。我们在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看到尸体并要求尸检后,有知情人告知锦州监狱张宝志等人在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左右,偷偷地将张立田尸体由殡仪馆转回锦州监狱,并对殡仪馆工作人员说:这是机密,不许外传。十二月十七日,我们问锦州市检察院的李世成:"张立田的尸体在哪里?"李说:"在火化场。"我马上又追问一句:"我哥哥尸体到底在哪?"李回答说"不知道。"十二月十八日下午,锦州检察院的五人都在场时,我又问:"我哥哥(张立田)的尸体到底在哪?"李世成回答:"在监狱。"鉴于锦州监狱擅自将张立田的尸体转走,此举十分可疑。他们是在违反法律程序,干扰司法公正,因为此案已经由检察院立案,尸体是唯一的证据,我们怀疑锦州监狱是在肆意破坏证据,企图逃脱法律责任。

 

六.     凶手被转移,后又调回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为继续隐瞒真相,消灭证据,辽宁省司法部门有关人员已将亲自动手打死我哥张立田的犯人刘裴岩和李勇由锦州监狱调到沈阳市第二监狱服刑。众所周知,犯人要想随便调监狱,没有人脉关系是调不成的。这两个凶犯如果没有锦州监狱主要领导亲自出面,是不能调走的,我们认为锦州监狱监狱长辛庭全是此事的幕后指挥。但此事被国际媒体曝光后,为转移视线,二凶手在二零零九年阴历大年前又被调回锦州监狱,现在这两名犯人像没事儿人一样,每天照样出工。现在锦州监狱所有的被关押人员,都知道我哥是被他俩和监区长程军、张宝志打死的,大家对此事都义愤填膺,暗中为我哥张立田鸣不平。

七.去北京上访

 

由于辽宁省和锦州市的三个检察院之间,互相推诿,拖延时间,无奈,我们决定去北京,希望最高检察院能够受理此案,为民作主,维护法律尊严,匡扶正义。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我们来到北京最高检察院信访办,递交了控诉书。接待人员向我们要手续,我问什么手续,告知是死亡证明等,我说锦州监狱至今未给,对方说:"你还得回去要。"由此看来,锦州监狱不给家属死亡证明就是企图阻止我们继续上告。

 

我们在回来的路上,接到锦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刘飞的电话,追问我们:"你们在哪?"(在我们来北京之前,他从未主动给我们打过电话)我们在与其通话中,再次索要死亡证明。刘飞又把责任推给了监狱,让我们还去锦州监狱要。  

 

万万没想到的,也令人十分恐惧的是,我们在离开高检信访办后,走到天安门附近的一个路口,被几个便衣截住,便衣对我们進行翻包检查,翻出了一张信访用的地址(这是在北京期间,遇见了一个山东老乡,他已上访七年,因为上访他曾被劳教一年。他将几个国家领导人的通信地址给了我,我如获至宝,将其放在了兜里),便衣将地址没收了,并立即拿出对讲机叫警车,一会儿警车就来了,要抓走我们。幸亏警车里下来的警察中有一山东老乡,一听口音,知道是家乡人,就为我们说情,我们才得以脱身。可见,中国人在北京大街上走路都犯法,真是草木皆兵啊!我们还敢進京吗?这使我想起了在北京信访办递交控诉书时的一幕:我看见排在我前面有几个人,信访接待人一见他们,大概是熟悉面孔,也不与他们对话,立即就对身边人说:"把他们带走。"然后这几个人就被带走了。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不寒而栗啊!难道来北京上访只允许一次吗?如果当地还不给解决问题怎么办?我真不敢想下去……。

 

八.锦州监狱急于火化尸体

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锦州监狱生活卫生处处长王国栋(约四十多岁)给我大哥打电话,称辽宁省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检查,证明张立田是死于心脏病,让我们速来锦州签字、火化,遭到我大哥的拒绝,王国栋说:"你不过来,我们也处理(火化)。"看来,锦州监狱目前急于要将我二哥的尸体火化。我们不知道是哪个具体的辽宁省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查,也不知道究竟检查了什么,但有一条必须明确的是不管是什么检查,其结果应该是检察院通知我们,锦州监狱是被告,根本没有权利邀请有关部门进行什么检查,也没有权利通知我们。他们所谓的检查应该是不被承认的。对于这种欲掩盖真相,焚尸灭迹的企图,我们深感愤怒。

 

八、呼吁

 

在此,我呼吁所有善良的、有正义感的人士,能够帮助我们,我们处于困境、无助。盼望哥哥的死因能够尽快查明,杀害哥哥的凶手能够早日被法办,我想,哥哥的冤案水落石出之日,就是哥哥的双眼闭上之时。愿上天保佑我们,为哥哥张立田讨回公道!

 

 

 

                                                                                                                                     死者张立田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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