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友能同志公益维权事迹简介
林友能同志自1996年起志就致力于公益维权工作。先后对洞口县交警队超规定收取驾驶证年审费、机动车年检费等超标准收费及乱收费行为进行调查、举报。对交警队18个门面出租收入的国有资产流失去向也进行了调查、检举。对洞口县自来水公司的水价、洞口县电力公司的电价、环卫所收取的卫生费、电信局的初装费等都进行过维权调研。
最费力费时并且最有成效的公益维权是为广大学生从教育部门追回了课桌费、资料费、搭餐费等不合理收费,仅2000年下学期洞口一中等学校就退还给学生家长不合理收费30余万元,并促使洞口县人民政府于2001年8月在全县范围内取消了每个学生每年50元的教育统筹费。
2002年4月至2003年6月针对洞口县、洞口镇镇竹山村前任村干部侵吞村集体财产问题多次向上级举报,在省、市领导的批示下,促使洞口县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村八年的村级财务进行了清理,为洞口县洞口镇竹山村集体追回了被侵吞的财产损失。
2004年8月为高沙镇老君村的曾纪高、南泥园艺场的黄善华向深圳康佳集团追回了经济损失。
他十多年来,自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无偿地为弱势群众打印上诉维权材料。
因为这些,他曾被县、镇某些干部骂做"刁民",但群众却称他为"民办纪委书记"。也正是因为他这一系列为公众维权的行为深得民心,他于2005年村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高票当选为洞口县洞口镇竹山村村委会主任;2006年度被评为"先进村委会主任";此外,他除经常自费关心照顾五保孤寡老人外,凡村民中一有突发性的灾难及危重病人,他都要自掏现金主动上门慰问,并向县、镇政府部门争取扶助性救剂帮助村民渡过难关。2008年3月7日,为抢救本村身患绝症和重病卧床的向俊父子,他带头在社会发起募捐,两天就为其捐款三万余元,使身患绝症的向俊父子及时得到救治。2008年底,洞口镇邻村梽木山一民房失火,他奋不顾身冲进火海,将被困在烈火中的80多岁的肖金石老人抢救出来,被洞口县政法委评为2008年度"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获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三等奖励;2009年4月19日他奋不顾身只身勇擒一名在正在实施抢劫犯罪的歹徒,该事迹曾被《邵阳晚报》、洞口电视台等传媒进行了专题报道。林友能同志真不愧是一位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难能可贵的好村长!好主任!
《中国县域经济报社》通讯员
杨笃松 左新建
200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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