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星期四

【权利:2527】 请宁陵县公安部门立即释放输血艾滋病感染者上访人员!

请宁陵县公安部门立即释放输血艾滋病感染者上访人员!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9年8月21日发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获悉,2009年8月10日,河南省宁陵县公安局拘留了因输血艾滋病感染者陶女士(39岁)和赵女士(33岁),随后于8月11日给两人下达《拘捕通知书》,罪名"敲诈勒索罪"。目前关押在宁陵县看守所。
 
赵女士家住商丘市宁陵县华堡乡,因1998年在宁陵县妇幼保健院输血感染艾滋病。丈夫因艾滋病20067死亡,现在赵女士带着两个孩子(11岁和8岁)生活,而儿子有艾滋病,需要服药,生活非常苦难。因在家里受到歧视,无法忍受,只有在县城里租房居住,生活无经济来源,为此给当地政府多次反映,但是杳无音信,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今年3-8月间多次来北京上访。
 
陶女士家住商丘市宁陵县华堡乡,1995年在宁陵县妇幼保健院输血感染艾滋病。丈夫和小孩子(5岁)感染艾滋病。大孩子车祸死亡,现有两个孩子(11岁和5岁)。因在家里受到歧视,无法忍受,只有在县城里租房居住,生活无经济来源,为此给当地政府多次反映,但是杳无音信,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今年3-8月间多次来北京上访。
 
陶女士丈夫被以同样罪名下达《拘捕通知书》,但没有被关押。陶女士丈夫目前照看着两家4个幼小的孩子,包括2个艾滋病感染者。陶女士丈夫目前受到当地警方严密监控。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强烈谴责河南省宁陵县公安局侵犯陶女士和赵女士公民权利的行动。我们要求河南省宁陵县公安局立即释放陶女士和赵女士,让孩子的妈妈们回到孩子身边。
 
河南省1990年代中期出现大量因卖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受害人,随后出现大量临床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受害人,其中多数是妇女和孩子。河南省是中国唯一在全省范围内禁止各地法院受理输血艾滋病感染者赔偿诉讼案件的省份。2008年11月份,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记录了河南省全省各地法院拒绝受理感染者赔偿案件。河南省各级政府不仅下令禁止法院受理输血感染艾滋病案件,而且对感染者上访百般阻扰,大肆抓捕上访的感染者;众所周知的有李喜阁案(2006年6月)和王小巧案(2007年11月)。
 
拘捕赵女士和陶女士是河南省宁陵县政府对人民犯下的又一罪行。官办医院输血让病人感染艾滋病,不仅不赔偿,而且法院不给立案,上访还被拘捕,留下无人照顾的幼童,包括生病的孩子。政府的道德良心何在?
 
新闻采访:
河南省宁陵县公安局局长:李志峰,电话:0370-7811023,传真:0370-7811115。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所长:万延海,电话:13910825120
 
附录:赵女士不幸的家庭

赵女士、女、33岁。家住商丘市宁陵县华堡乡史黄庄村,因1998年在宁陵县妇幼保健院输血感染艾滋病,丈夫因HIV2006716日死亡,现在赵女士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因为儿子有艾滋病,现在已经该服药。赵女士因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生活非常苦难,因在家里受到歧视,无法忍受,只有在县城里租房居住,生活无经济来源,为此给当地政府多次反映,但是杳无音信,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去了北京。之后当地政府给孩子解决了600元的学费,但是生活依旧非常拮据,在此状况下又找当地政府反映,但是乡党委书记说话非常野蛮,说:"你有本事去北京,我就有钱把你接回来,我情愿把钱花在路上,也不把钱给你。"听过此话赵女士非常生气,几个人又去了一趟北京找人反映,乡政府的人随后也到了。在天安门我们被公安带进了马家楼,在那儿跟他们要了5000元钱,他们承诺回家后马上给我们解决,结果回家后此事就没有人再过问。过了一段时间生活实在没法再过下去了,我们又一次去了北京,在此期间他们把钱给我们寄了过去。临近收割小麦时,我们去乡政府找领导,结果答应照顾我们,可是就给了200元钱。根本就不够收割小麦用款。在收割小麦期间我们又一次去了北京,我们又给他们要来了4000元钱。学生放暑假后,又和孩子去了一趟北京。我们想光去北京跟政府要钱也不是办法、可是我们又没有工作和经济来源,县政府和我们协商:有卫生局、民政局、和妇幼保健院每月给我们三千元钱,另有乡政府每月给一千元和支付每月的房租。我们也同意此办法,双方基本协商一致,政府同意我们回到当地后给我们签订协议。结果回来以后政府以敲诈勒索罪把我们送进了看守所。我们心里感觉非常难过、但是有没有其他办法,因为在当地我们是没有话语权的,只有向你们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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