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应召集人赵枫生的邀请,本人在2009年3月29日申请成为由赵枫生组织的“中华全国农民协会发起成立申请志愿小组”的会员志愿者,赵枫生于2009年5月11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交“中华全国农民协会发起成立申请志愿小组”共52位会员志愿者(包括本人)的相关材料,申请成立“中华全国农民协会”。在通过网络和“中华全国农民协会发起成立申请志愿小组”的召集人以及其他成员沟通过后,本人发现自己和志愿小组的主导立场存在不可调和的分歧,遂决定退出“中华全国农民协会发起成立申请志愿小组”。自声明生效起,本人不会再参与“中华全国农民协会发起成立申请志愿小组”的任何活动,“中华全国农民协会发起成立申请志愿小组”所发起任何活动和后果都与本人无关。
本声明自2009年8月2日起生效。
声明人:黄伟木(身份证号码:45080219841215****)
志愿小组会员志愿者申请表
姓名 | 黄伟木 | 性别 |
| 民族 |
| 年龄 | |
住址 | 广西 | 学历 |
| 技能 |
| ||
电邮 | 手机 |
| |||||
证号 |
| 区域 | 广州 | 行业 |
| ||
会员志愿书 我是一位中国农民,我自愿成为一名农民协会成员,享受会员权利,承担会员义务,执行农民协会决议,保留自己的合法退出权利。在会期间,积极利用空余时间力所能及学习科学文化技能知识,有挫折时主动与农民协会进行理性沟通,有困难时主动要求农会给予力所能及、合情合理的帮助,力所能及主动帮助共同命运的兄弟姐妹,参与农村建设,参与农民协会的各项活动,学习贯彻政府政策,为国家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良性稳定作出自己一个国家公民应有的贡献。 志愿者签名:黄伟木 2009年 3月 30 日 | |||||||
志愿小组秘书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注:本表作为申报材料之一递交国家民政部
--
您好,如果发错或发重了,请回信告知,讨扰之处,恳请见谅。不强求别人认同表达的观点,但努力守卫自己表达的权利。
致礼!
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正在建设中,期待您的关注与支持)
--~--~---------~--~----~------------~-------~--~----~
★★北京益仁平中心http://www.yirenping.org★★公益法律人http://www.gyflr.org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http://www.bj580.com
★★伯阳法律援助网(常伯阳律师)http://www.by148.com
★★中国人权维基 Chinese Human Rights Wiki http://www.changkun.org/wiki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6,联系:gongchangbeijing@gmail.com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