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

【权利:2217】 惰于真相披露,敏于捕捉“谣言”-----我们一直被不明真相

广东韶关汉維群体械斗事件刚刚平息,就有“造谣者”被绳之以法。但事件起因仍然雾里看花,从安全角度,我等屁民只能善意推测是由天气炎热引起,抑或遥远墨西哥的H1N1病毒发作,借着蝴蝶效应飘洋过海引起,属于生物界的敌对势力引起。

但笔者注意到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要求尽快查明真相。这就让人迷糊,既然真相没有查明,谣言如何认定?

近几年来,屡屡传出谣言制造者被拘留或判刑的案件,而“谣言”与重大公共事件几乎如影随形。以致哪里有重大公共事件,哪里就有“造谣者被抓。从行政和刑事处罚角度看,拘留和判刑应算严苛。但此类“谣言”仍旧此起彼伏,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为何冒着被严厉处罚的风险,他们去编织“谣言”呢?

俗话说,谣言止于智者,是说谣言并不可怕,因为是造谣、是杜撰,注定禁不起推敲。而现代社会,谣言止于公开,只要公开了真相,谣言不攻自破。

然而现状是,一旦某地出事,武警和防爆警察就如神兵天降,接下来就清场驱逐封锁,此后几乎所有的细节都被官方垄断,几十年的制度惯性,早就视真相如洪水猛兽,又恰逢多事之秋,出于维稳的目的,几乎下意识的选择掩盖和粉饰,再加上禁止讨论,人们只能私下口头相传。于是官方眼里所谓的“谣言”便诞生了。

当“谣言”不和谐的时候,政府不是公开真相澄清事实,而是忙着派警察抓捕所谓“造谣者”,此非本末倒置乎?

再说,要求一介平民弄清真相后再说话,否则便课之以罪,这言论自由和监督政府的门槛是否过高?

现代政治的要义即是从怀疑和中伤政府开始,政府就是被用来怀疑和中伤的,而不是用来溜须的,因为他管理着我们纳税人的钱。因之对其防范敲打甚至中伤都是公民应有的权益,如果觉得委屈,大可以卸甲归田。离了张屠夫,我们也不会吃混毛猪。

一个人受限于经历、知识、思辨能力、信息资源,对一件事的看法和解读肯定有出入,对一些细节也未必了然,因之其所说未必是客观真相,但不意味着即是造谣。造谣的前提必须是主观上有故意,而传言的失实则未必。

当局面对所谓“谣言”的快速传播,应该反思。

其一,“谣言”为何迅速传播?

其二,“谣言”为何攻而不破?

谣言迅速传播首先说明为大众所关注,事关多数人切身利益,本着唇亡齿寒的心态积极参与评说。此外也表明对权力和司法腐败有很深的恐惧,想引入舆论来抗衡权力和司法的相互勾结和腐败。

人们宁可相信谣言,至少说明谣言是合乎情理的,政府有选择的公布所谓真相,人们仍然质疑,至少说明你的真相公开的不彻底,甚至你所谓的真相缺乏逻辑,当然谣言的攻而不破更是对执政集团的一种羞辱,这是信誉破产的标志,而信誉是需要长期经营和维护的品牌,一个成天说谎并意图欺骗的集团,偶尔说句实话,人们也不会相信。

那些肉食者比谁都清楚,官民对立的情绪何等尖锐,这是官方长期漠视民权,掠夺民脂民膏的必然恶果,而且更为可怕的是,官方已经丧失了改革的动力,私下里已经承认自己的失败,而民间知识分子在被赤裸裸的打压和摧残之后,也逐渐丢弃了非暴力的理念。他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当权者越来越黑社会化,既无心也无力再整合族群改革的共识。剩下的,只能推倒重来。中国再度进入山雨欲来,变数丛生的时代。

当然面对此情此景,变本加厉、实行更严酷的红色恐怖是一种选择;把头埋到沙里就当作什么都不会发生,是另一种选择。当然还有一种选择,那就是知耻后勇、知错能改,为民族利益计,主导民主宪政的转型,使民众的仇恨软着陆。

第一种选择殷鉴不远,第二种选择是延续传统,至于第三种选择,则可能是一种奢望。

何去何从,我们拭目以待。不过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

                                                 200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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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镝牢囚取次过,依然不废我弦歌
死犹未肯输心去,贫亦岂能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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