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经网6月16日上午11时许发布的消息,受人瞩目的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邓玉娇案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的邓玉娇经合议庭认定犯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对于目前的判决结果,我们声明如下:
1. 对邓玉娇重获自由感到由衷欣慰。感谢广大民众和网民的正义支持。
2. 坚决反对"有罪"判决。我们支持邓玉娇先后两任律师的辩护意见,在此案中邓玉娇拥有无限防卫权,其行为是"正当防卫",理应获得"无罪释放"。
作为民间非政府组织,我们将公平正义视为自己的价值观,因此在邓玉娇案件曝光,后逐渐出现关键证据莫名消失、辩护律师突遭解聘、媒体记者无端被打等等诸多不可思议的反常现象时,我们民间组织已对巴东当局能否公正执法失去信心,并表达自己的严重质疑。
为此,我们呼吁和恳请国家有关方面对此案是否存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进行单独调查。
我们期待此一调查结果,能够让人们恢复对于司法公正的信心,能够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能够让正义得以伸张!
我们将对此案继续保持密切关注!
与此同时,我们尊重邓玉娇本人对后续事宜的真实的意愿表示。我们将对她的选择予以支持。
我们希望可以做好邓玉娇坚强的后盾和可信赖的港湾。我们对她有信心,我们对自己有信心。
在目前一审宣判并且邓玉娇已获得法律上的自由的情况下,我们希望以合适的方式表达对邓玉娇的支持。
为此,我们发表共同声明:如果邓玉娇本人同意,北京的一些民间组织愿意向其本人提供工作岗位;另外,如果邓玉娇愿意选择上学深造,我们这些民间团体愿意提供一定的资金及其他方面的帮助。
本公开声明开放征集签名。请愿意连署的北京地区民间非政府组织以机构的名义发送签名邮件至:bj.dengyujiao@gmail.com 。
首批签名机构: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北京益仁平中心
北京志强方园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北京邓玉娇事件公民观察团
200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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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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