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2日星期五

【权利:2121】 李劲松就“绿坝―花季护航”问题向工信部致送《公民批评建议》提出“把祸国殃民的贪腐人治脏手缩进现代法治的笼子里去!”

 

李劲松就"绿坝—花季护航"问题向工信部致送《公民批评建议》

提出"把祸国殃民的贪腐人治脏手缩进现代法治的笼子里去!"

 

来源:忆通永道网

      www.yt580.com 

作者:张海涛

 

一、2009612,

北京忆通永道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执行总裁(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

就"绿坝-花季护航"问题,

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李毅中部长特快专递了一份《公民批评建议专函》,

提出"把祸国殃民的贪腐人治脏手缩进现代法治的笼子里去!"。

 

 

二、李劲松在《公民批评建议专函》里明确指出:

 

1、按照中国现有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本无权用行政指令的方式强行要求

"一、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计算机出厂时应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最新适用版本;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前应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最新适用版本。

二、"绿坝-花季护航"软件应预装在计算机硬盘或随机光盘内,且在恢复分区和恢复光盘中作为备份文件。

三、计算机生产及销售企业应于20096月底完成"绿坝-花季护航"软件预装测试等相关工作,200971后出厂和销售的计算机应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

四、计算机生产者和"绿坝-花季护航"软件提供者在2009年内应按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报送上月计算机销售数量、过滤软件预装数量及工作建议,自2010年起于每年2月底之前上报上一年度数据"。

 

2、按照中国现有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更无权"对于逾期未预装、不按时上报、虚假上报和拒不上报的单位"作出"责令其限期补报或改正"的行政处罚决定。

 

3国难当头,国家财政及国民收入急剧下降国家处于危机之际,

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购买直接开发成本和一年运营维护成本或正常市场价值均不会超过179万元的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版本一年使用权的名义,

把纳税人缴交中央财政来之不易的4179万元血汗钱付给两家民营企业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正语言知识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板,

2009519日,

以行政指令方式,

强行要求

"71日起,全中国所有电脑厂商生产和销售的计算机,都必须且只能统一预装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正语言知识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绿坝-花季护航软件最新适用版本",

并公然威胁宣告

"对于逾期未预装、不按时上报、虚假上报和拒不上报的将作出责令其限期补报或改正的行政处罚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这些具体行政行为,

 

是滥用职权、无事生非、破坏社会和谐、制造数亿网民与政府的对立情绪、严重影响本已处于特大世界经济危机风险叠加艰困状态下的国家稳定大局、社会危害性大、情节严重的违法行政行为!

 

 

三、李劲松在《公民批评建议专函》里明确指出:

 

其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此次被人们关注并批评的主要问题是,

 

1国难当头,国家财政和国民收入急剧下降国家处于危机之际,

工业和信息化部竟然以购买直接开发成本和一年运营维护成本或市场价值均不会超过179万元的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版本一年使用权的名义,

把纳税人缴交中央财政来之不易的4179万元血汗钱付给两家民营企业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正语言知识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板,

使其及其背后的腐败利益均沾者共同多赚取到了4000万元不义之财。

 

工业和信息化部用纳税人血汗钱凝聚成的4179万元财政资金去购买实际市场价可能连179万元都不值的过滤软件一年使用权,

显而易见是滥用纳税人血汗钱公款消费腐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此次所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优选2款绿色上网过滤软件产品由国家出资4179万元巨款买断其当年的使用权向社会提供免费下载和安装"的政府采购过程中,

已经公然践踏了《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的基本尊严及社会的基本公正和公平。

 

此类过滤软件的一年使用权,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来完全可以无需花钱或至多只花179万元即可获得,但工业和信息化部却宁愿放着联想金山微软瑞星江民等知名公司现有无需另花钱购买的网络爸爸等过滤软件不去推广,偏情愿要另多浪费纳税人4000万元巨款,去买两个无名小公司这功能基本相同的所谓过滤软件的一年使用权,

这对全国十三亿纳税人、对全国数亿电脑和软件消费者、对联想瑞星金山等所有电脑和软件供应商而言,

显然是有失公平公正。

 

3、工业和信息化部滥用职权在法外强令全国所有厂商生产销售的计算机上都必须且只能安装其指定的某一个公司的某一种具体过滤软件产品,

严重侵犯了电脑厂商的法定自主经营权。

 

4、工业和信息化部滥用职权在法外强令全国所有厂商生产销售的计算机上都必须且只能安装其指定的某一个公司的某一种具体过滤软件产品,

严重侵犯了电脑和过滤软件消费者法定的自主选择商品权。

 

 

四、李劲松在《公民批评建议专函》里强调指出:

 

其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此次被人们关注并批评的,并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不该推广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上网过滤软件。

 

1、正如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秦刚所说,

推广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上网过滤软件,

对任何一个现在有孩子或将来想要孩子的人而言,

确是一件毫无疑问利国利民的好事。

 

但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责任人的祸国殃民贪腐人治脏手,

却把这样一件好事,

搞成了推广方法不科学推广方式不合法引发天怒人怨的错事。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责任人的祸国殃民贪腐人治脏手,

把推广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上网过滤软件这一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演变成了藏奸纳垢的损人利已祸国殃民坏事。

 

2、相信,包括我和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内的家有小孩的绝大多数的人们,根本不会反对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动出面购买真正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真正优秀有效的上网过滤软件并向社会提供免费下载和安装推广。

可是,就算是对我和秦刚非常有用的东西(比如,大米等人类必需食品),如果它目前市场实际购买价格是至多只值179万元的话,你政府官员也不能利用帮忙去采购它之际,趁机和卖方恶通串通,把我和秦刚当成冤大头,白白多花我4000万元买它吧?!

 

3、我和秦刚家里,都有还是未成年人的小孩,

但是,

我和秦刚都早已经不是未成年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不能以象对待未成年人一样的标准来对待早已成年的我和秦刚吧。

 

4、工业和信息化部把我和秦刚也当成未成年人,

非得要在我和秦刚的工作专用电脑上也装上功能是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这过滤软件,

这难道不是有损我和秦刚人格尊严的无聊错事?!

 

5、就算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我和秦刚的工作专用电脑上也装上功能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这过滤软件的主观动机真是为了我和秦刚好,

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官员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官员的资本家朋友们真没有任何利益,

你也是好心做了错事。

 

 

五、在这份《公民批评建议专函》中,除批评性的意见外,

 

李劲松并建设性向李毅中部长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了两项特别建议。

 

 

第一项特别建议的内容包括: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该去购买和推广

"防范公务员上班时间不安心工作利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和看黄色低俗网站现象"的上网过滤软件;

 

并向中办国办提供免费下载和安装,

 

由中办国办依法要求所有党政机关的新旧办公电脑里都安装使用它。

 

 

 

第二项特别建议的内容包括: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央文明办共同依法向国务院及全国人大提出"关于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制订《保证未成年人安全安心上网环境的专章》的立法建议"。

 

且该《保证未成年人安全安心上网环境的专章》还应明确规定:

 

对举报人的实名书面举报,

 

负有接受举报法定义务的管理部门必须在七日内向举报人书面回复告知负责此举报相关查处工作的承办人姓名电话。

 

在法定查处时间届满或查处结果出来结案报告出来后七天内承办人必须将结案报告副本寄送一份给举报人。

 

在规定时间内举报人没有收到相关举报回应,

 

或者举报人不服查处结果或者结案报告,

 

举报人除有权以负有接受举报法定义务的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之外,

 

举报人还有权以负有接受举报法定义务的管理部门的法定代表人及直接承办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负有接受举报法定义务的管理部门的法定代表人及直接承办人负责赔偿举报人的精神损害补偿金5000元及诉讼合理费用(其中至少可包括举报人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的律师费3000元)。

 

 

六、李劲松在《公民批评建议专函》里,

详列了将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的有关"绿坝-花季护航"事件的40多个政府信息公开问题。

 

七、李劲松并在《公民批评建议专函》里明确指出:

1涉嫌受贿罪偷税罪的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副局长董春江等贪官污吏,

利用实际掌控着北京市律师协会"仅2002年至2008年七年期间即高达2亿59百万元"会员会费的支取享用权的便利,

办公用房租金名义从律协会员费中非法索收533万元,

以现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费名义从律协会员费中非法索收483万元,

且仅2005一年的偷税总额即高达100万元以上。

 

2、国难当头,国家财政和国民收入急剧下降国家处于危机之际,

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购买直接开发成本和一年运营维护成本或正常市场价值均不会超过179万元的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版本一年使用权的名义,

把纳税人缴交中央财政来之不易的4179万元血汗钱付给两家民营企业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正语言知识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板,

并于2009519以行政指令方式强行要求71全中国所有电脑厂商生产和销售的计算机都必须且只能统一预装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正语言知识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绿坝-花季护航软件最新适用版本,

且公然威胁宣告对于逾期未预装、不按时上报、虚假上报和拒不上报的将作出责令其限期补报或改正的行政处罚决定"。

 

 

3、这些贪腐人治脏手祸国殃民的沉重现实,凭良心说,

 

其得以出现和长期存在的另一部分原因,亦真是由于,

 

不少象我这样身为国家主人的中国公民,对宪法尊严及公民法定权利的"动摇或懈怠",

不少象我这样身为国家主人的中国公民,对类似涉嫌受贿罪偷税罪的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副局长董春江等贪官污吏祸国殃民行径的长期漠视"姑息纵容"。

 

其实,类似涉嫌受贿罪偷税罪的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副局长董春江等贪官污吏的以权谋私唯利是举,我也能理解: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是正常人类的趋利天性。

 

类似涉嫌受贿罪偷税罪的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副局长董春江等贪官污吏们,除了手上的权值钱之外,大都也确是没其它更值钱的东西了。

 

不过,让我恶心讨厌的是:

类似涉嫌受贿罪偷税罪的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副局长董春江等贪官污吏们在当着祸国殃民祸党婊子的同时,

总死扛着自己是在帮执政党帮政府帮人民做好事这一块牌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李劲松就

"国难当头,国家财政及国民收入急剧下降国家处于危机之际,

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购买直接开发成本和一年运营维护成本或正常市场价值均不会超过179万元的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版本一年使用权的名义,

把纳税人缴交中央财政来之不易的4179万元血汗钱付给两家民营企业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正语言知识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板,

并于2009519日以行政指令方式强行要求71日起全中国所有电脑厂商生产和销售的计算机都必须且只能统一预装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正语言知识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绿坝-花季护航软件最新适用版本,

且公然威胁宣告对于逾期未预装、不按时上报、虚假上报和拒不上报的将作出责令其限期补报或改正的行政处罚决定"

具体违法行政行为

致工业和信息化部李毅中部长之

 

 

《公民批评建议专函》

 

 

全文详见《忆通永道网》

 

http://www.yt580.com/html/yitongzixun/2009061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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