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6日星期四

【权利:2298】 Re: 公盟被处罚请关注

对于企业接受捐赠的税务处理楼上的朋友似有误解。

从情理上我们都知道,接受用于公益活动的给公益组织的赠款,公益组织是不需要为此纳税的。

这种人之常情,在现法律体系内也是被承认的。这在所得税条例中关于此种捐赠行为的免税即有明文规定。

但是以公盟注册的工商企业身份来说(当然这是迫不得已的),则并非法律承认的公益组织,因此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而且,企业接受捐赠的情形,与企业收缴的欠款(即应收款)及获得的投资,都是不同的。这在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为"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这种情形,是必须要缴纳所得税的。

综上,我个人认为,此次公盟遭罚款的事件,当然明显是选择性执法而迫害公益组织的结果,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政府不开放民间公益组织注册,大批活跃的公益非营利组织被迫注册为营利性公司的结果。


在 09-7-16,wanghx<wanghx@gmail.com> 写道:
> 上次收拾了李劲松律师的亿通事务所,这次对许志永博士的公盟开刀。最近公盟介入邓玉娇案,进一步让黑帮视为眼中钉。若是我,两种策略:
> 利用最大民愤案件,更加积极地介入,抗争并准备做牺牲品。
> 目前邓玉娇案却已经很难再介入,因为黑帮走狗很完善地将伪案做严实了(不是从合法
> 性,而是从权术角度看),削弱了民愤。现在说玉娇还是被关押的打虎派,是有弄错事实的危险的。固然是被软禁,但也很难再说是关押了。我的观察是,更象有家
> 庭成员配合当局息事宁人。
>
> 暂时退却,罚款就给它,就当给黑帮买棺材。
> 不要拒绝民间捐助来支付黑帮敲诈,共渡难关。这种案子公开一下真相就可以,没必要再 和黑帮顶。要是能说理,它还是黑帮吗?
>
> 我很奇怪为何资助款算作企业收入交税,这无法理解。按道理只有扣除开支以后的才是企业纯利润,才需要交税。难道所有入账都是收入吗?这是错的。他方支付的
> 欠款,合作投资,都不应该算是企业收入。否则,岂不是那些合资项目一谈下来有一大笔资本投入的时候,就要对这笔投资开始收税了?
>
> 如果有工作上的错失,那就是让他抓住小辫子整了一下,吸取教训。如果没有错失凭空被整,那么更没办法,说理也是多余的,只是公开事实留给公评的作用而已。
> 我主张暂时退却。退却不等于放弃。如果能通过破产解决债务,就申请破产。请告知大家捐款方式,我会捐款,捐进三重诅咒[1]。请各位律师考虑以如何名目捐
> 款可以尽量避免被敲诈和陷罪。我也会咨询我的会计师朋友。
>
> 请公盟的朋友确认下面的银行收款账号信息,尤其是 Paypal 。我推荐也开设 moneybookers
> 账号来接受小额捐助,在中共国接受小额捐助更容易。www.moneybookers.com
>
> [1] http://baike.baidu.com/view/1945956.html?fromTaglist
>
> 麦禾:
>
> 哈哈,这个是我:
>
> 失落星辰:2009-07-16 13:12:28 这个神奇的国度注定了高尚者与警醒者是最为痛苦的一群人.
> 坚持自己内心的公正与道义却成为了难以实现的奢望.
> 所受到的重重阻碍让人不禁怀疑起"这都是为什么?"
> 公盟若是就此消亡,我们也无能为力,这不是一个公盟的悲哀,这是整个国家与热爱这个国家的人民的悲哀.
> 但是,请坚信,公盟的精神是不会倒下的.更多的公盟会就此产生,更多人会明了自己的担当.阳光宪政也终究会来到我们身边.
> 若是许老师就此入罪,无疑是重重掌掴了这个政权一记耳光,但是,我并不希望这记耳光这样的打出.
> 许老师,珍重.
>
> 我也支持所谓的买棺材的说法.中午汇款去了,相对142万,算是杯水车薪吧.
> 贴三个地址:
> 一、公盟账号:中国光大银行首体支行35080188000016762
> 开户名称: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二、开户账号:中国银行6013820100003721712
> 开户名称:许志永
> 三、支付宝账号:gongmeng@gongme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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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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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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