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

【权利:3489】 爱知行研究所就暂住证问题致北京市公安局问询函

致北京市公安局问询函

 

北京市公安局:

您好。

我们是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010912点左右,北京恩济庄派出所警员来到我公司查验员工身份证和暂住证,以“暂住证过期”为由带走2名员工,随后带至恩济庄派出所调查询问。


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在工商部门注册,长期从事艾滋病防治事业的非营利机构,我公司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保障员工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安部门执法和人口管理工作,现就暂住证相关问题致函贵局:


1. 2009年,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09年开始公安机关对北京市流动人口将比照本市户籍人口实行趋同化管理,暂住证的办理实行自愿原则。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处长田运胜表示,外地来京人员如果不想办理暂住证,也不会强迫办理,暂住证制度主要承载服务功能。请问,在京暂住的外地人员是否必须办理暂住证?

2. 如果在京暂住的外地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必须办理暂住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3. 查验暂住证的法定条件及其法律依据有哪些?

 

敬请函复,谢谢!

 

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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