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

【权利:4538】

各位朋友:我目前在瑞士出差,丁家喜后援律师团的组织和倡导工作,还望最为多多推动,时差和工作关系我这边不便于刷微博.请朋友们帮助发博或转发.已经签署的律师但未留电话朋友请把联系电话发给我,方便联系.


组建【丁家喜紧急后援律师团】倡议书:家喜律师弃闲适而急公义,舍己自身而涉汤蹈,实律界楷模吾等榜样。今,丁律难,律界蒙。为弟兄者当同感同受虽死不悔;为友朋者当竭尽己能以报知遇。于公义于私友,皆不可坐视!愿加入后援团之律师敬请致信 lwg13518610665@gmail.com 参与联署

  

 (排名不分前后)

第一批联署律师 22

刘卫国  山东律师

李苏滨 北京律师

王全章 北京律师

程海   北京律师

张磊   北京律师

赵永林 山东律师

杨联名 重庆律师

向华友 广东律师

王志萍 山西律师

王跃昌 北京律师

王成   杭洲律师

庞琨   深圳律师

翁广宗 上海律师

郭新嵘 北京律师

付永刚 山东律师

周兴远 太原律师

郭莲辉 江西律师

郭能斌 陕西律师

张鹏   北京律师

王军   北京律师

陈中伟 厦门律师

滕彪   北京(前律师)

(截止201341823:19分 持续更新中......)  

第二批联署律师 17

王全平 广东律师

郑建伟 重庆律师

隋牧青 广州律师

雷大学 西安律师

刘正清 广州律师

范标文 深圳律师

吴魁明 广州律师

刘正清 广州律师

毛宏伟 广州律师

闻宇   广州律师

朱成康 广州律师

刘浩   广州律师

刘士辉 广州(前律师)

陈武权 广州(前律师)

吴镇奇 广州(前律师)

彭剑   北京律师

于全   成都律师 

(截止20134196:30分 持续更新中......)

第三批联署律师  21

刘金滨 淄博律师

蔡瑛   长沙律师

林莉   长沙律师

郑湘   山东律师

王学明 山东律师

唐天昊 重庆律师

冉彤   四川律师

程斌   青海律师

龙中阳 湖南律师

赵建军 河北律师

常玮平 北京律师

程栋   苏州律师

张锦宏 河南律师

蔡木荣 北京律师

王玉琴 山东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肖芳华 深圳律师

张鉴康 西安(前律师)

肖国珍 北京律师

王必君 深圳律师

庄道鹤 杭洲律师

(截止201341911:00分 持续更新中......)

第四批联署律师 共10

张赞宁 南京律师

张科科 武汉律师

金光鸿 北京律师

左少善 广东律师

李君   重庆律师

郭金福 四川律师

卢思位 成都律师

王雅军 北京律师

杨名跨 昆明律师

邬宏威 北京律师

(截止201341923:00分 持续更新中......)

第五批联署名单 共计7

李同建 石家庄律师

龙元富 东莞律师

李长明 北京律师

卢京美 湖南律师

闫振伟 河南律师

李军   安徽律师

王浩   四川律师

(截止20134210:10分 持续更新中......)


--
刘卫国律师
我的推特帐号:@lvshi798 
新浪围脖:http://url.cn/3rJJ5d 
腾讯围脖:http://url.cn/3v5xMW 
搜狐围脖:http://url.cn/5M2fYg 
网易围脖:http://url.cn/1gxqq8 
我的网站:http://www.liuweiguo.com 
电话:13518610665
QQ:281688929

--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订阅,请发邮件到 chinarights-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5,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6,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中国权利/ChinaRights"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s/opt_out。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