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 编辑:青芒 发布: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者按语】:本月:河南发生铲车杀人案及江西强拆村民自焚千警抢尸;湖北巴东发生一村民被罐车碾死案;媒体评论:拆迁不立案:别用"中国特色"掩饰人治;嗣后,老人用炮竹土炸弹对付强拆及成都农民连续两月打横幅抗议政府强抢土地;辽宁公安厅长薛恒被免职;看看国外,美国法律保护私有土地所有权不受侵犯。本月拆迁与征地暴力指数创最高级,为:"高+++"。
一、典型事件与报道
1、河南:郑州发生铲车杀人案
近日,河南中牟发生一起农民被弘亿公司施工铲车轧死的事故,肇事司机已经被刑事拘留,此事由于涉及公司和农户间的土地纠纷,引发广泛关注。29日,记者在中牟县看守所见到了肇事司机王某,他说自己未看到车后有人,才在倒车时不慎轧上受害人,绝非故意轧人。当地公安部门经过侦查,认定王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28日,中牟县官方发布信息称,27日下午,中牟县姚家镇西春岗村发生铲车轧人事件,经初步调查,这是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弘亿公司)施工期间发生的一起事故。当日,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肇事司机已被拘留,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9日,记者赶赴事发现场看到松软的沙土上还留有血迹。据死者亲属介绍,这块地由死者宋合义等3人承包用来种树,弘亿公司由于修路经过此处想承包这块地,双方价钱未谈拢尚未签订书面协议前,弘亿公司就将铲车开来进行道路施工,宋合义是在阻拦铲车时被碾压致死。
据和宋合义共同承包这块地的宋国兴介绍,这块地约10亩,他们2004年从西春岗村委手中承包了这块地,承包期15年,总租金共2700元,现在弘亿公司想以每亩每年800元,每棵树40元的价格承包这块地,他们觉得便宜,希望每棵树能赔偿50元,事故发生时,双方还没有最终签订协议。(来源:新华网 详见:http://news.dahe.cn/2013/03-30/102079141.html)
2、江西:南昌现暴力强拆 屋主抱煤气罐欲跳楼
3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与上海北路交叉口,强拆人员与市民发生冲突,期间有男子抱着煤气罐坐在窗口上与强拆人员对峙,更有房屋女主人与强拆人员在楼顶发生冲突,被强拆人员围攻后在楼顶欲跳楼轻生。
(来源:腾讯 详见:http://news.qq.com/a/20130329/000864.htm#p=6
东方IC http://jx.sina.com.cn/news/s/2013-03-29/091822014.html)
3、广东佛山22间临街商铺遭强拆
3月22日凌晨,贵广(南广)铁路施工队百余人闯入广东佛山大沥穗盐东路上的雅居乐小区,强拆22间商铺。
4台钩机,百余施工人员。一夜之间,价值上千万元的临街商铺遭到强拆。3月22日凌晨,贵广(南广)铁路施工队100多人闯入大沥穗盐东路某大型住宅楼盘,强拆了22间商铺。小区保安队称,拆迁人员封锁小区所有入口,值班保安甚至被"抬"出小区大门。
昨日下午,大沥镇政府组织商铺业主召开协调会,明确表示强拆商铺的主体为贵广(南广)铁路施工方,其拆迁行为已违法。贵广(南广)铁路施工方也对本报作出回应称,此次是劳务作业队未向施工方知会,私自采取的强拆行为。施工方将加强对劳务作业队的监督,给商铺业主一个交代。
补偿协商一拖两年 至今未谈拢
(来源:广州日报 详见:http://www.yangtse.com/system/2013/03/27/016703010.shtml)
4、江西:强拆村民自焚突告不治 千警抢尸家属无处伸冤
江西省新余市村民胡腾平今年春节前夕,在村委会自焚抗议强拆,后送医院抢救,但在北京"两会"期间,当局突然禁止家属探望,而在人大会议闭幕的星期天,家属被告知胡腾平已经死亡。认为当局涉嫌隐瞒死亡日期,要求调查。当局出动一千多名防暴公安到场与家属和村民抢夺尸体,并殴打死者家人。
江西省新余市孔目江生态经济开发区周坑村民胡腾平,家中房屋遭强拆后,春节前夕到村委会自焚抗议,重伤住院。而在"两会"期间,警方禁止家属探望,星期天告知死讯,引起怀疑,要求调查死亡日期,数千名防暴公安抢走尸体。死者的女儿星期天在新浪微博发贴称,因政府强拆民房导致自焚,在两会期间封锁消息,并且不让家属转院治疗,3月17日上午,医生宣布死亡,家属只有短短几分钟探视时间,而后就被武警人员抢走尸体,刚好两会闭幕,刚好就死亡,这是"天命"还是"人为?"这是我最后看我爸爸一眼的照片,求公道。而她上传的一张死者照片连同上述文字,稍后被删除。
维权人士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大批全副武装的防暴警察,手持盾牌在医院内与民众拉扯,现场传出死者家属的哭叫声,有貌似政府人员的男子在场协调。
本台致电市政府值班室,询问防暴警察抢走自焚死者遗体的情况,当对方获悉是记者查询,欲言又止。
记者联系到死者胡腾平的妹妹胡女士,她告诉记者:"我哥哥好像说今天断气,作为亲人、家属肯定都想送最后一程,家里几个人聚一聚,政府的人不让,后来通知特警来了一千多人,见家属他们用电棍打,压在地上,把人抬出来见了一面就是了"。
据死者家人称,元月7日凌晨4时许,胡腾平家一栋3层460多平米的楼房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拆后,被以每平方米360元将十几万元补偿款打入胡腾平的银行存折。30日上午9时许,胡腾平到村委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当着村委众人引火自焚,其后送往新余市第二医院急救,第二天转入新钢医院。胡腾平全身95%面积烧伤,其后他的妻子李雪梅向维权人士李思华电话求助,被当局警告"不得扩散信息"。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详见: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ql2-03182013100856.html)
5、北京:金家村遭海军强拆,村民:海军是海盗
北京市丰台区金家村在过去的十年中遭到了海军的强行征地拆迁,村民们为了维护权利坚持维权十年。其中金家村80岁老人张秀兰,因被强拆,爱人急死,儿子被打伤,现靠大家周济生存,一人住在村中寒冷不堪。
村民王玉民老人说:"海军以营休字【2004】213号批准征地169亩进行拆迁,在没有征地事实情形下,北京市政府就以2005京政地48号文进行了划拨批准,这合法吗,这个征字说明了什么,对于国有土地能称之为征吗,军队老干部住宅退休建设用地能叫军事用地吗,能无偿划拨吗?"
王玉民老人还说:"拆迁许可延续行政行为违法,我们丰台区金家村已申诉到北京市高级法院,理由是涉案工程项目被依法撤销,依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其工程项目批准书,本当自始无效,当然不可对就其颁发的拆迁许可证进行延续了,我们希望所有正义之人同我们一同等待该法院判决。
北京市丰台区金家村2003年8月拆迁,2005年10月才伪造了征地拆迁许可【注项目被撤销的情形下见2005、2、6京发改投资函079号】,期间海军不予安置,村民们不同意【价格是2450一平方米基准地价】就实施暴力强征,共打伤村民40多人,停水、停电、堵路多年,直接或间接致六人死亡。
因抗议强行征地的死者至今停尸在太平间长达5年(停在太平间的亡者叫张增祥,是村民高春青的爱人)。金家村近四十户被强拆,一户都没解决、北京市政府说全部解决了、而且我们十分满意。"
金家村的拆迁因为涉及军队,比一般的拆迁公司更加黑暗,村民们多年维权无果,求诉无门,只能在顽强抗争中感叹:海军就是海盗!
(来源:维权网 详见: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3/03/blog-post_7758.html)
6、武汉长丰村拆迁打砸不断 "红旗哥"朱光英房子遭人纵火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3-27消息:本工作室曾多次报道了武汉市硚口区长丰村的拆迁情况(武汉长丰村拆迁暴力伤人 二百居民堵路抗议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529)(武汉长丰村村民政府下跪 上百村民继续讨说法代表被威胁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335)。我们又获悉,近日长丰村因拆迁而致的暴力行为不断。
今天凌晨两点刚过,长丰村8组786号杜玉虎家前突然来了一辆白色车子,车上下来五、六个人,这些人拿着铁棍等凶器对着杜家小汽车就是一顿猛砸,小汽车玻璃、门、窗顿时毁坏。这一幕刚好被下班回家的同村村民看到,村民喊着抓人,歹徒见状逃了。杜玉虎的妻子今天告诉本工作室,她家的车子已被弄去维修了。
在近日,长丰村被打砸的居民还有长丰村一组7号的王华清、131号的左有力。而880—1号的程兰(音)家的房子,3月21日在当局拆别家的房子时,别家房子倒在她家房子上造成她家房子轰然倒塌,家中空调等都砸坏了。程兰去乡政府讨说法时,当局又是推、拖,程兰老人一气之下爬上政府窗子要跳楼抗议,当时程的一只脚都踏上去了,后幸被人阻止。
另外,今天上午,武昌青山区红卫路29门10号拆迁户朱光英家突然来了一批不明身份的人员欲对其家强拆,朱光英和家人进行了阻止,双方对峙了好久。本工作室今天多次联系朱光英时电话都无人接听。朱光英长期在自家房顶上悬挂红旗抗议强拆,因此人称"武汉红旗哥"。朱光英的情况请见:
武汉"红旗哥"朱光英家凌晨遭吊车凌空袭击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621
最新消息:今天下午二点, 武汉三镇受害人赶到朱光英所在地,对他进行声援。今天前来的人员有东湖开发区的彭松洔姐弟,江岸区张人强,武昌区肖长海、郑幼娣,汉阳区李幼珍,靑山区张福芝,洪山区陈艳玲、童斌,硚口区代芳等。声援民众下午多次报警,却迟迟未见110前来,下午五点左右大家正准备前往附近的红卫路派出所所案讨说法。
据悉,朱光英家楼道和两道铁门今天被人纵火,许多物品被烧坏。(来源:民生观察网 详见: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666)
7、武汉唐家墩站北三村连续遭遇打砸 李菊香被砍伤头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3-26消息:本工作室以前曾多次报道过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的拆迁情况(武汉唐家墩拆迁再次发生暴力伤人案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507 )(武汉唐家墩拆迁户敲敲打打送"锦旗"官员欣然笑纳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161)。近日我们又获悉,唐家墩站北三村的拆迁户们连续遭到打、砸、抢、砍。而且这种暴力行动还在继续。
据站北三村居民向本工作室介绍,从3月18日开始,几乎每天晚上(有时是白天)都会有一辆车子载着十余人闯入村中对未搬迁的居民进行打砸,居民们稍有不满或反抗就会遭到殴打。3月22日上午九点,站北三村居民黄中沿被砸门,门被砸坏后还被卸走,家中一些贵重物品也丢失。3月23日凌晨3点,这伙人来后闯入了站北三村李菊香的家中进行打砸,李菊香大概还了几句嘴,歹徒竟拿出刀对她头部砍了多刀,当时李菊香鲜血直淋。昨天晚上,这伙人又冲入站北三村许医生家打砸,当时有歹徒用刀逼着许医生,许医生及家人根本不敢动弹。(来源:民生观察网 详见: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660)
8、广东:两会期间再现暴力征地冲突
在广东陆丰市乌坎村农民为土地维权事件一周年之际,广东再现暴力征地引发群体性事件,引起境内外关注。
据香港《东方日报》披露,广东揭阳市揭西县上浦村一名村官,为了恐吓反对其贱卖农田的村民,上月底借故召集大批身份不明大汉分乘20多辆私家车闯入村内打砸,结果3000村民群起反抗,连手打退大汉并推翻砸毁车辆泄愤。
据了解,今年一月中旬,上浦村前村长兼村委会负责人李宝玉以"开发"为名,私下将该村82亩农地卖给该公司建电缆生产厂。相关报道引述村民称,按目前市价,每亩农田可卖140万元人民币,但李却以每亩2000元的贱价将农地租售给该投资公司50年。
上浦村村民直言,"我们要仿效乌坎村民",打倒腐败村官收回农田,然后争取一人一票,民主选举出能维护村民利益的村官。
实际上,类似的事情在中国农村并不少见,但在两会期间,这类事件会受到更多的关注。毫无疑问,盗卖农民土地谋利的行为,与中央当前强调的政策是格格不入的。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更多问题。
(来源:GEDA资讯中心 详见:http://www.gedahk.com/detail.asp?id=10782 )
9、湖北巴东一村民被罐车碾死。3月30日上午,巴东县沿渡河镇西边淌村一村民因财产补偿诉求与宜巴高速29标段项目部发生纠纷,被水泥罐车碾轧致死。目前,犯罪嫌疑人谭某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
3月30日10时许,在巴东县沿渡河镇西边淌村宜巴高速公路29标段建设工地,村民因水毁财产补偿诉求与29标段项目部发生纠纷,村民张某(女,44岁)在交涉的过程中,被水泥罐车碾轧致死。3月3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谭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之中。
(来源:南方都市报 http://epaper.oeeee.com/A/html/2013-04/01/content_1832672.htm)
二、分析与评论
钱江晚报:敬畏法律 请从拆迁立案做起
据报道,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日前举行"行政权力规范与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会上播放了一段"雷人视频对话",对话双方,是河南郑州中牟县企业主史国旗和郑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小青。因自己的公司被要求强制拆迁,拆迁补偿协商未果,史国旗多次起诉,但诉讼请求要么被驳回,要么根本不被立案受理,而且法院不出具任何书面文字。去找法官说理,郑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小青对他说,是市委领导不让立案,"现在拆迁案子都归市里面管","政府它(拆迁)存在一些问题,他们也说了通过自己的渠道解决","这种事就是立了案,法院也管不了","你也体谅我们下级的难处"。
李小青这是在告诉我们,能不能立案,不是按照法律办事,而是按照市领导的意志办事;社会的运行,还可以在法制和法治的"渠道"之外进行,在法治渠道之外,政府还有"自己的渠道"。法律,是法官存在的凭借,没有法律,"法官"将不存在,也就是说,如果法律被取消、架空,"法官"就是一个无实际意义的概念。很想知道,作为一个法官,李小青面对这样的法制现状,是否感到虚无?法律无尊严,法官的职业尊严就无从谈起。从报道看,李小青的"法外语言"很丰富、纯熟,看来已经习惯了"法外空间"的存在,也许,习惯了法律可以被权力操弄的现实,李小青们早已不在乎法律的尊严、法官的职业尊严。
再替起诉人史国旗想一想,他所能信任和依靠的,只有法律。在宪法意义上,他是一个公民,"公民"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是有实际内容的,就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法律赋予他的权利被剥夺之时,也就是"公民"被虚置之时。
在北大举行的这个研讨会上,原全国人大常委夏家骏、最高法研究室原副主任张泗汉等人都对郑州市党委与行政机关干预司法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原副主任郭道晖说,从现有的证据看,郑州市委相关领导的行为明显违法违宪。问题是,谁来纠正、制止政府的违宪行为?如果无法制止政府的违宪行为,"中国梦"、"人生出彩"理想,都将被虚置。
(来源:钱江晚报
详见:http://news.china.com/pinglun/gdrd/11132979/20130327/17748346.html)
三、民间行动与倡议
1、花甲老人上树自卫,炮竹土炸弹对付强拆
一位武汉64岁农民为了保卫自己承包土地不被强征和强拆,爬上一颗八米高的树,用炮竹土炸弹对付开发商的强拆队伍。
在3月28日采访时所获悉。农民杨义德居住在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管委会金泰城汪湖嘴86号,自90年代起就开始承包经营村里的40亩土地,一部分改造成鱼塘,一部分改造成果园。杨义德所承包的土地地处当地一个著名风景区,房价连年飙升。因此这40多亩地就成了开发商金泰城公司的垂涎之物。
自去年年末金泰城公司就与金泰大队村委会干部勾结,以低价(每亩9千元)征购这40亩土地,遭到杨义德的拒绝。过后,金泰公司就雇佣当地一些地痞流氓用暴力殴打驱赶杨义德和杨崇德兄弟,杨崇德为了拼死反抗,不惜用爆竹炸断自己的一只手,暂时吓退了强拆队伍。
但是在3月27日,金泰公司再次雇佣60多个打手来到杨义德驻地进行暴力威胁,64岁的杨义德无奈之下携带炮竹爬上一颗8米高大树,用扔炮竹方式再次吓退了这次强拆。
3月28日,博讯台记者在接到杨义德托人求救的信息后,立刻以电台采访了杨义德老人,当时老人正在树上,他手握春雷炮竹,非常痛苦地呼吁社会各界紧急帮助他脱离危境。
记者同时了解到强拆队在当日转移到叶家墩去强征农民的自留地,杨义德的胞弟杨友德被迫携带土制的汽油弹依应付危险。
记者也向武汉市政府热线紧急报案(接待员5693受理)和金泰城派出所报案(马警官受理),请求他们出警来处理这次纠纷,保卫老百姓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上述单位答应依法进行处理。一小时后,当地派出所派出几位民警来到现场,半小时后警察就收队回府。记者追问该派出所马警官,他告知记者事情已经平息,金泰城拆迁队答应今天不采取行动,记者追问如果拆迁队明日要继续呢,你们如何处理?马警官告知记者他们会关注此事,随后就挂断电话。记者发稿时,杨义德和杨友德两位兄弟继续在抗争中。
(来源:博讯 详见: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3/03/201303300129.shtml)
2、无锡:11村民代表在荒地抗议非法拆迁
3月7日上午,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11名村民代表来到滨湖区政府求见区委书记袁飞,要求区委书记解决胡埭镇政府非法拆迁村民8000亩耕地一事给予答复。区委书记袁飞被村民代表追问得哑口无言,却坚持按照区政府自己制定的"山规"178号文件办事,不给村民代表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答复。
3月11日下午,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11名村民代表在区镇两级政府没有任何答复的情况下,只好来到被非法拆迁的荒地上示威抗议,要求当地政府:落实中央法规,还我人权家园!
据了解,这11名村民代表分别是来自胡埭镇张舍村的苏瑞英,她家被非法拆迁280平方米房产和强占4亩耕地;来自胡埭镇莲杆村东胡巷的胡坤兴,她家被非法拆迁500平方米房产和强占4.5亩耕地;来自胡埭镇莲杆村张英华,她家被非法拆迁560平方米房产和强占5亩耕地;来自胡埭镇莲杆村庄荷英,她家被非法拆迁334平方米房产和强占4亩耕地;来自胡埭镇莲杆村顾仲初,他家被非法拆迁271平方米房产和强占5亩耕地;来自胡埭镇莲杆村堵仲良,他家被非法拆迁375平方米房产和强占5亩耕地;来自胡埭镇张舍村的堵仕兴,他家被非法拆迁408平方米房产和强占5亩耕地;来自胡埭镇张舍村的蒋芝仙,她家被非法拆迁275.5平方米房产和强占4.5亩耕地;来自胡埭镇张舍村的堵兵忠,她家被非法拆迁600平方米房产和强占6亩耕地。
(来源:维权网 详见:http://url.cn/D87RhM)
3、成都锦江区农民连续两月打横幅抗议政府强抢土地
记者今日(3月1日)路过祝国寺,发现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办事处祝国寺村2、3、4组数百村民在祝国村桥头打起横幅,阻挡施工队伍施工。据村民说,他们已经坚持了近两个月,当地政府还没有给出合理的说法。
据村民们介绍:他们的土地是从2004年起,被成都市政府以府河整治排除口工程为名,将锦江区柳江街道办事处祝国寺村2、3、4组7百名村民的700多亩土地,以租用的方式占用,双方达成协议以每年每亩3000元的标准,支付村民土地收益,以另外的价格,购买了村民的集体所有资产,土地收益,从2004年至2012年12月都依约履行。
当年,拆除村民房屋时,由于补偿价格过低,村民拒绝拆迁,成都当局组织了上千名不明身份的人进行暴力强拆,村民被打伤三、四十人,有七八十名村民被抓捕,控制数小时至数十小时不等。
从那时起,村民自发组织起来,每天到施工工地的大桥两头,看守着他们的横幅,守着他们的土地,他们希望政府能安置国家的政策给予补偿就心满意足了,但这样的要求,当地政府就是不答应。
(来源:博讯 详见: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3/03/201303012010.shtml)
四、官方相关的行动与立法动态
1、辽宁公安厅长薛恒被免职
自由亚洲电台3月30日报导,辽宁省政府办公厅的一位知情人介绍,自从去年9月辽宁盘锦警察在征地过程中开枪杀死农民以来,其真相调查结果广受社会各界质疑。
虽然中共官方媒体新华社发出了调查报告,但备受业内包括南方报业、新京报等更多媒体以及民众的诸多质疑。
此外,还有很多国内知名律师、学者发表文章对盘锦枪案及涉警拆迁提出制度性谴责;北京一些学者还公开联名提出要求公安部重新调查。至此,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的薛恒自觉时日无多;辽宁省公安系统内部也传出薛将要被免职的传闻。
2013年3月29日,中共辽宁省官方消息称,中共辽宁省委任命王大伟为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薛恒被清除政法系的消息终于被证实。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详见:http://cn.epochtimes.com/gb/13/3/31/n3835381.htm:)
五、法律法规介绍
1、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权?
《物权法》第39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40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58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59条第l款: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第60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相关规定】《宪法》
第10条第l款和第2款: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
第8条第2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10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依照《物权法》的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依法属于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是法律上所有权的权能。占有,是指农村集体对土地的实际控制;使用,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农村集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使用其土地;收益,是指农村集体可以通过对土地的使用等获得经济利益;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核心,决定着土地的归属,如农村集体在符合法定的条件时,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土地转让给国家。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征有:
第一,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所有权,享有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根据《物权法》第40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可以在自己所有的物上设定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以支配物之使用价值为内容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物权。例如在我国农村,尽管农民个人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人,但农民依然可以使用集体的土地在农村建造房屋,此处农民享有的就是一种用益物权,农民个人可以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但不享有处分权。担保物权,是以确保特定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以支配和取得该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物权。例如,甲向乙。借款1万元.期限为一年.为了向乙保证能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将自己的摩托车交给乙保管,约定如果到期不能偿还l万元的借款,乙可以将摩托车卖掉来实现债权,当然,多余的价款应当返还给甲,但乙不能直接取得摩托车的所有权。在这里,乙享有的就是担保物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只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部分权能,因此所有权被称为完全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被称为定限物权。
(来源:找法网
详见:http://china.findlaw.cn/info/wuquanfa/suoyouquan/tudisuoyouquan/75355.html)
六、国(域)外相关立法与动态
1、 美国的土地产权制度
美国国土面积中私人所有的土地占58%,主要分布在东部;联邦政府所有的土地占32%,主要分布在西部;州及地方政府所有的土地占10%。土地以私有制为主,国有土地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美国法律保护私有土地所有权不受侵犯,各种所有制形式之间的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出租,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联邦政府所有土地主要包括联邦政府机关及派驻各州、县、市机构的土地和军事用地等。州、县、市政府也各自拥有自己的土地。联邦、州、县、市在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上各自独立,不存在任意占用或平调,确实需要时要依法通过买卖、租赁等有偿方式取得。
土地私有制是由欧洲移民引进美国的,美国有全世界最自由的土地制度,土地所有权分为地下权(包括地下资源开采权)、地面权和地上空间权(包括建筑物大小、形状等),这三部分权益可以分别转让。政府无权任意征用与拆迁。地主愿意让政府在自己土地上修路以换取开发权,开发区的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费用由政府负担,开发商仅需提供宅基地内的建设费用,取得私有土地权与开发权的代价不高,使得大笔资金注入土地投机与开发,土地供应量大且地价低。
在征地方面,世界各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行政赔偿制度,形成各自不同的"适当"、"公平"、"公正"、"合理"等补偿原则。美国是按征用时市场上的公平价值补偿,这种市场价值,不仅包括征用时的使用价值,而且包括被征用财产的最佳使用价值,即财产因其开发潜力所具有的"开发价值",体现了对私有财产利益的保护。
美国征用土地主要分两种形式。第一种是警察权,指政府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安全、伦理以及福利而无偿对所有人的财产施以限制乃至剥夺的行为。警察权包括土地区划、建筑和健康法规、让移要求、土地分割、污染以及出租管制等。警察权准许政府规划私人土地,而不需要支付补偿。这种征用的方式适用的场合非常有限,并受相关法律严格制约。第二种是有偿征用,指政府依法有偿取得财产所有人的财产的行为。美国联邦宪法第五条修正案规定了关于有偿征用的三个要件:正当的法律程序、公平补偿以及公共使用。在有偿征用中,同样有相当严格的步骤需要遵守。
美国地产市场十分发达,制度健全,所有的土地都实行有偿使用,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出租和抵押。政府对私人土地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登记收费和规划引导。私有土地买卖完全是私人之间的事,手续十分简单,在双方自愿签订协议之后,只需向政府缴足规定的税金,进行注册登记即可。土地买卖价格,则由买卖双方根据当时土地的市场价值进行估计,完全由买卖双方协商,也可由私人估价公司帮助双方达成协议,并完成交易。
(来源:人人网 详见:http://blog.renren.com/share/247650794/4269459907)
七、本月拆迁与征地暴力指数
由于本月连续发生暴力占地致人死亡极恶性案件,本月拆迁与征地暴力指数创最高级,评定为:"高+++",三张暴力标。
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刘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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