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知行呼吁新疆司法当局取消对关注民生的爱国知识分子海来特15年徒刑的判决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震惊地获悉,维吾尔人知识分子、资深记者、人道主义者海来特.尼亚孜先生,于2010年7月23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当地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15年徒刑。海来特.尼亚孜在法庭上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并表示将会上诉。
海来特•尼亚孜,51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维吾尔著名媒体人,原新疆经济报资深记者,于2009年10月1日被警察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10月4日其家人收到公安部门的拘捕通知书,声称被拘捕原因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警察并说是因海来特在乌鲁木齐7•5事件之后接受了众多外媒采访。
海来特在法庭上承认接受了境外媒体的采访,但是坚持认为,这是一个公民、记者应该做的事情。
香港《亚洲周刊》2009年7月23日发表专访披露,乌鲁木齐一位名叫海来特.尼亚孜的维吾尔人知识分子,曾于7月4日下午8点,向有关部门提出预警。并于7月5日上午10点左右,面见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当面提出三条建议:第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在中午12点以前出来发表讲话;第二,通知民族聚居区的汉族商人,早点关门回家;第三,能调动多少部队就调动多少部队,首先把民族聚居区隔离起来,在一些关键路口进行封锁、巡逻,下班以后戒严。这位领导当时表示,要打电话请示,结果是三条建议一条都没被采纳。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认为,海来特.尼亚孜不仅没有危害国家安全,而是真正的爱国者,是国家安全的卫士!政府应该奖励,而不是判之以重刑!
作为一个关注维吾尔人健康和公民权利的社会组织,我们注意到,海来特.尼亚孜不仅是一个爱国者,也是一个有着伟大情怀的人道主义者。
通过他的个人博客《一名维吾尔记者的文化视野》(http://blog.ifeng.com/1293208.html),我们注意到,海来特.尼亚孜笔下描写了“青春献给禁毒防艾事业——访新疆亚普禁毒防艾网站青年志愿者——扎依旦”、“情急艾滋病患者的公务员”、“全国十大民间禁毒人士阿合麦提•库尔班事迹材料”、“情系84名孤儿”。他关注内地维吾尔人的社会问题,包括内地新疆籍流浪儿童和拐卖教唆儿童犯罪问题,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再也不能不作为了”。
我们呼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及其司法部门立即释放海来特.尼亚孜!
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