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日星期二

【权利:3376】 爱知行状告中宣部不作为 放任媒体报道避孕套是卖淫佐证

爱知行状告中宣部不作为

放任媒体报道避孕套是卖淫佐证

 

2010728下午,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中宣部不作为,放任媒体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报道。

 

今年3月份,爱知行研究所向中宣部举报十家媒体涉嫌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报道,要求中宣部对此进行调查,中宣部收到举报信后置之不理,一直没有予以答复。

爱知行研究所作为长期从事艾滋病健康防治教育的公益机构,认为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违反了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原则,不利于在高危行为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并且有损公安机关执法形象,会降低政府公信力。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职能包括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应当避免此类有极大负面作用的报道。因此,爱知行研究所对中宣部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中宣部未告知爱知行研究所举报内容调查进展和结果的行为违法,责令中宣部告知其调查进展及结果。

 

欢迎媒体采访和转发新闻

时间:2010728日下午2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十六号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待立案楼


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的通知

http://www.chinaids.org.cn/n16/n1657/33155.html

 卫 生 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教育委员会  公 安 部 司法部 文化部  广播影视部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新闻出版署
        要避免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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