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
日常稽核通知书
海社日稽通字(2010)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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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险部第16号令)的规定决定于2010年5月13日对你单位有关社会保险方面实施稽核检查。请予协助配合,在规定日期内将相关资料提供至社保中心稽核部。
稽核组组长:苏斌
稽核组成员:王卫东
特此通知
附:被稽核单位应提交的材料明细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要盖单位公章;
2、《社会保险登记证》(新版登记证,没有换证的单位请先换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要盖单位公章;
以上两项证件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应一致。如不一致应提供情况说明。
3、《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托收单》(医疗一张、养老等四险一张)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
6、单位员工花名册复印件(花名册上注明员工的入职时间以及身份证号、户口性质),并盖单位公章;
7、单位员工2009年1至2010年4月的工资发放表和其他待遇发放情况表(如:年终奖、各项补贴等未在工资表中体现的工资总额的项目等),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地址: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号社保大厦8层807室
电话:82071188-8432\8832
注:
1、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用A4纸复印。
2、请尚未办理换证手续的单位务必于2010年5月25日前办理完换证手续。
换证地点:海淀社保中心区中心一层、上地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或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三层321、323、325、327室。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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