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5日星期一

【权利:3343】 今日下午3点50分,余杰被朝阳区公安局拘传

今天下午约3点50分,余杰在北京家中,被朝阳区公安局拘传,有5位警察进入他家,出示了传唤证,根据刑事诉讼法92条,将他作为犯罪嫌疑人,传唤到辖区派出所讯问。根据诉讼法,传唤的时间为12小时,请诸位肢体、朋友关注、代祷。目前尚不知道传唤涉嫌的罪名。
王怡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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