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华英:呼吁立即释放我的弟弟吴昌龙;
十一年前(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人,此人为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该案由当时的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林孜局长任专案组长(此人后来因涉黑遭重判)。专案组突击办案,不去调查爆炸黑幕,放弃有关真凶线索,却把我弟吴昌龙等人当作替罪羊。吴昌龙被"失踪"一百多天,在这段时间,遭受了各种惨无人道的酷刑。我弟时年27岁,在家里父慈母爱;突遭人祸,百口莫辩,三次自杀未遂。此中悲愤,有书为证(详见吴昌龙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
自我弟身陷冤狱,我们全家的生活从此改变。十一年了,我父母从黑发壮年等到满头白发;父亲强忍悲痛打散工帮我养育幼女,母亲独力照顾两代人的家庭。我不得不放弃家庭和职业,踏上为弟伸冤的漫漫长路。至2001年起,我不知多少次地奔波于福清到福州,福州到北京的旅途;我跑遍了地市省级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的信访办。我冒着被车撞死的风险,四十多次拦下福建省委领导轿车,面呈状件。这期间,卢展工书记接诉状多达25次。他亲口告诉我说(谁)已经有过三次批示……十一年里,我向各信访部门及相关领导邮呈状件足以等身,换来的结果却是被四次拘留、一次判刑一年。而我清白无辜的弟弟,已经在看守所里从27岁的青年等到了37岁的中年。
我们也了解到,在公检法部门,并非所有人都泯灭了良知。对于福州中院一审做出的吴昌龙死缓判决,福建省高院有过几次无罪督查意见,中国驻日王毅大使为回应我妹为弟弟的呼吁,也有过几次批示。全国人大在2006年,曾将"福清纪委爆炸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还有(2006)169号行文。问题在于,那股践踏法律的黑恶势力太大,以至于有法不依,违法不纠,导致该案在去年福建省高院二审之后,至今久拖不决。
十一年了,我亲爱的弟弟依然被活埋在福建永泰县看守所,青春成灰,心如死灰!每念及此,我们全家老少三代,悲痛欲绝,只能泣血祈祷,愿天上的父赐予他光明,让他能熬到沉冤昭雪骨肉团圆的一天。
各位网友,我的兄弟姐妹们,我是一个普通的女子,也是一个没有能力的姐姐。十一年来我做了我能做的一切,也放弃了我能放弃的一切,我跑遍了所有我能够进入的部门,也跪求了所有我能见到的官员。但是,我太渺小了,我无论如何救不出我可怜的、无辜的弟弟。万难之下,我只能恳求你们,请在这封信里签下你们的名字,用无数公民的真名实姓凝聚成护法维权的最强音:立即释放无辜公民吴昌龙!
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 拜谢
2012年3月21日
签名邮箱:freewuchanglong@gmail.com 、 yuangan1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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