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星期二

【权利:3703】 给于建嵘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给于建嵘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于建嵘先生:

最近,网络社会在下列问题上对你个人出现重大争议:

120101231日下午你来到浙江乐清县赛桥村后通过你自己的微博发布的下列消息:

1556:到了钱云会家。见到了他的父亲、儿子和女儿,与他们进行了谈话。但由于前天公布事件定性之后,村民群情激愤。凭着我这些年研究群体性事件所获得经验,感觉如不迅速采取措施,会发生较大的事件。建议所有观察者迅速离开现场,也希望乐清相关部门能重视民众的情绪和合理诉求。

1614分:附近近百名村民,跪在道路两边和钱云会家门前,哭喊冤屈。现场极有感染能力,很难获得冷静理智的判断,非常容易引发较大的冲突性事件。我在现场观察过数起群体性事件,知道如何使用拍照器材及介绍自己的身份。而许多现场观察者没有应对这种事件的经验。

1636分:建议乐清警方要重视现在村民的情绪。可以考虑先释放被拘村民,与村庄有影响的人进行座谈,公布相关证据,并考虑由本地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人事参加。而有关政府部门,迅速启动有关土地案件的查处工作。

2、你近年主持的社科院北京上访人员调查报告的下列言论:

社科院的调查报告认为,进京上访人员长期聚集在一起,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上访人员的相互影响,对各自的案件传递一些错误信息,造成各种传言流行,在这里容易形成自发组织上访的"集体行动"。(转自《乌有之乡》网站)

3、你有机会给中国政府写内参报告,但大家不知道你在敏感社会问题上的内参报告内容。

鉴于上述情况,人们对你的身份(是否为政府安全人员?)和是否伤害你自己的研究对象等问题,产生重大疑惑。

鉴于此,今致信于建嵘先生并请回答下列问题:

1、你如何解释你自己的这段话"凭着我这些年研究群体性事件所获得经验,感觉如不迅速采取措施,会发生较大的事件"?这是否暗示你在内心帮助政府做出"如不迅速采取措施,会发生较大的事件"的判断?是否暗示你会通过电话、短信、微博或身边同行人员向政府反映上述信息和意见?你当时有无通过电话、短信、微博或身边同行人员向政府反映上述信息和意见?希望听取于建嵘先生的解释,帮助大家理解,并消除不必要的误会。

2、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遵循基本的研究伦理:研究对象的知情同意和对研究对象无害或尽可能有益。

1)知情同意:你研究上访人员或其他社会敏感议题时,是否全面告知你的其他社会身份?你的调查报告或内参报告或给特定部门的报告,基本信息,比如目的、调查方法、主要发现和给政府或各界的意见,是否充分告知你的调查对象们?

据悉,为调查上访问题,你和上访群众吃住在一起。碰到有人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于建嵘自己就说"我是上访的"。"我希望知道,你自己如何评价你的这个回答?你是出于怎么样的想法来作出这样的回答的?这个回答符合"知情同意"原则吗?

2)无害或有益原则:在你写内参或可能给特定部门递交调查报告时,你如何可以保护你的调查对象作为个人或群体不受到伤害?在你可以公开的调查报告或对媒体采访时,你的意见符合对调查对象无害或有益原则吗?你如何保证被你研究的人们不受到你的伤害?于建嵘先生可以对这个问题有个公开的说明吗?

3、于建嵘的身份:你可以对你于建嵘的社会身份做出更加符合真实情况的说明吗?除了你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一些大学里公开的学者身份,你有其他社会身份或使命吗?方便给大家解释一下吗?

最后,我对于建嵘先生参与过的一系列维权工作和对底层人民的同情立场表示欣赏。为消除我本人或其他人的疑惑,也有助于于建嵘先生的公信力,我请求于建嵘先生对上述问题作出回复。

特此致函!

万延海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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