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9日星期日

【权利:3650】 中国把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用于广泛的维稳

 
Posted by wanyanhai on 十二月 19, 2010

2008年初,春节过后,我的一个同事沮丧地和我说,春节期间,刚和家人在饭店开了个房间,20分钟后警察就到了,强行带她去派出所验尿,看看是否在吸毒。这个事情对其情绪打击很大,是一个污辱,也打击其多年来热心帮助他人戒毒产生的荣誉感。

我的这位同事过去吸毒,后来戒毒后,一直在公安机关的戒毒康复机构当志愿者。2007年,她当选为北京市十大禁毒教育志愿者。

后来,我听说了很多此类事件,主要是一些过去吸毒、后来戒毒、现在参与帮助吸毒者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民间志愿者受到比较多的影响。举例来说,一个有吸毒经历的来自云南红河州的艾滋病志愿者到哈尔滨开会,往返途经昆明和北京,可能在需要出示身份证的昆明、北京和哈尔滨被警察多次强行带走验尿,检查是否在吸毒。通常会在入住后的当天夜里来检查,带到附近的派出所,没有发现问题后,自己再回到旅店。

我们了解到,中国公安部建成了一个全国联网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把警方过往掌握的吸毒人员信息输入电脑网络系统后,这些有过吸毒经历的人,无论出现在哪里,只要出示身份证件,该动态管控机制很快就会识别,最快几分钟就下达跟踪调查的指令。于是出现一幕幕上述验尿的故事。

据悉,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2006年公安部兴建,2007年建成,2008年初奥运会前夕启用。我2008年研究了这个机制及其对吸毒、戒毒人员权益的影响,要求公安部门取消这个机制。但我也一直担心公安部门会针对广泛的目标群体使用这种动态管控机制。但我的担心终于成为现实。

2009年来,公安部开始建设“大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对七类重点人员实施动态管控。根据浙江省公安厅2010年3月份制定的《浙江省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规范(试行)》,七类重点人员包括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重点上访人员等。动态管控旨在落实公安部对七类重点人员实现全程掌控的能力。

公安部大情报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就是用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负责禁毒工作的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现在全面负责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的建设。

如果考虑到遍布各个街头、小区和针对重点人员住所或办公室的摄像头,以及通过手机信号和电脑网络的监控,中国政府已经建立了全国联网的监控系统,公安部已经成为庞大的情报中心和政治维稳指挥中心。

只是,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面对多样化的社会形态或社会运动形势,意识形态狭隘的中共安全系统究竟会如何使用自己的监控系统和情报,成为一个挑战性的问题。看到如此众多的“敌情”,中共当局会坐立不安吗?会的。会过度反应吗?会的。而且会非常简单地反应,从而会制造大量新的问题和“敌情”。需要纳入动态管控机制的重点人员将会爆炸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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