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5日星期四

Re: 【权利:3147】 Fw:Fw:我们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书

志强:
      关于教育的目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国际公约》第十三条规定很明确,缔约国公认教育应谋人格及人格尊严意识之充分发展,增强对人权与基本自由之尊重。为此,公约确定了各缔约国的义务,《经济、文化和社会国际公约》第十三、十四条规定:

 

十三

一.本盟约缔约国确认人人有受教育之权。缔约国公认教育应谋人格及人格尊严意识之充分发展,增强对人权与基本自由之尊重。缔约国又公认教育使人人均能有效地参加自由社会,应促进各民族间及各种族、人种或宗教团体间之了解、容恕及友好关系,并应推进联合国维持和平之工作。

 

二.本盟约缔约国为求充分实现此种权利起见,确认:

 

() 初等教育应属强迫性质,免费普及全民;

 

() 各种中等教育,包括技术及职业中等教育在内,应以一切适当方法,特别应逐渐实行免费教育制度,普遍举办,并使人人均有接受机会;

 

() 高等教育应根据能力,以一切适当方法,特别应逐渐实行免费教育制度,使人人有平等接受机会;

 

() 基本教育应尽量予以鼓励或加紧办理,以利未受初等教育或未能完成初等教育之人;

 

() 各级学校完备之制度应予积极发展,适当之奖学金制度应予设置,教育人员之物质条件亦应不断改善。

 

三.本盟约缔约国承允尊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子女选择符合国家所规定或认可最低教育标准之非公立学校,及确保子女接受符合其本人信仰之宗教及道德教育之自由。

 

四.本条任何部分不得解释为干涉个人或团体设立及管理教育机构之自由,但以遵守本条第一项所载原则及此种机构所施教育符合国家所定最低标准为限。

十四

本盟约缔约国倘成为缔约国时尚未能在其本土或其所管辖之其它领土内推行免费强迫初等教育,承允在两年内订定周详行动计划,庶期在计划所订之合理年限内,逐渐实施普遍免费强迫教育之原则。

 

 

         另外,希望你看一本书,就是美国著名教育家John Dewey的《Democracy and Education》。在该书的Chapter Eight完整的论述了Aims in Education
 
李仁兵
2010 03 26

在 2010年3月26日 上午1:37,8858zhiqiang <8858zhiqiang@163.com>写道:
主题: 我们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书
大家好!
       请打开附件好吗?并欢迎转载:http://www.dgzd.org.cn/info.asp?newsid=1553

我们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书

纵观整个《教育改革纲要》都是立足在对人的“怎么教育”上,而没有考虑到更根本的给人“什么教育”上,即没有考虑教育究竟是要培养什么样的人?而只是着眼于如何培养人?因此,避开教育本质问题的改革,是治标不治本的改革。

不过,我们还是有信心支持教育改革!

我们的具体修改建议如下:

原文:“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修改原因和理由:

原文内容泛泛,没有明确的指导原则。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实践证明,市场的力量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是不能被替代的。依赖行政管理,依赖管理者的良好愿望和各个职能部门执行者的道德操守和职业素养去实现治国目标是不现实的,是不能被高效率地完成的。事物的发展存在客观的规律,违反经济学基本原理的政策,正如多年前计划经济的良好愿望一样,最终往往是严重的扭曲、经济损失和信心的打击,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已经足够沉重了。

建议修改为:

党的十七大制定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特制定本规划纲要,用改革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行业工作效率,提高教育质量。

 

序言(原文略)

修改原因和理由:

篇幅太长,文字太多。过多叙述了以前的工作和社会情况,意义不大,重点不突出。没有提出有价值的指导原则。学校影响了千千万万的人,影响了我们的下一代,教育中存在的大量体制问题,在潜移默化中,严重影响和扭曲了学生的思想与价值观,必须尽早解决好。

建议修改为:

序言

今天的中国,刚刚经历了改进开放三十年的高速经济发展的历程。教育界从幼儿园、学前班到小学、中学、高中、大学和职业教育等等几乎都出现了公立、民营共存的局面,教育产业化的情况在很多地区存在。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我们认识到,我国教育还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合理,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原文略)

修改原因和理由:

没有看到什么系统的、实质的内容。前面已经说过“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了,这里不应该又重复。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那数量呢?是不是农民工孩子上大学的问题就放弃这个数量了呢?)。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显然,这两个指标矛盾了,怎么办?)

中国现在的教育行业复杂情况是:公立学校、民办学校、打工子弟学校多种主体共存。而经济学的规律是:这种竞争游戏一定是不公平的,结果一定会滑向国营企业将民营企业挤出市场,最终成为国营企业独占市场的局面,社会就将在“国营——国营、民营共存——国营——国营、民营共存”的漩涡中反复“折腾”,那不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让国营企业独占市场后,又会回到生产效率低下的老路上,然后是产品质量差、价格高、供应短缺,接着由于经济运行效率低下而不得不再次“改革”而允许民营企业出现,民营企业在市场上产品质量差、价格高的环境下很容易创业生存,甚至可以非法生存。民营企业的出现又重新引入了竞争机制,导致国营企业不得不随之内部改变而提高生产效率,而后在竞争中,国营企业又慢慢通过政府制定政策再次将民营企业挤出市场。如此反复“折腾”,让社会跳不出这个低效率的漩涡!

如何跳出上面这个怪圈?

显然,只有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大家才会专心改进产品质量、降低产品价格,社会的效率才会稳步提高。在教育行业就是降低政府的补贴,减少财政支出,节约纳税人的钱,提高教育行业的效率。如果市场中全部都是民营企业而没有公立学校,裁判员不再同时是运动员,那自然最理想了。而在短期内这虽然很不现实,但是我们应该明确体制改革的目标,明确改革的方向。

建议修改为: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验,我们必须达成以下共识: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发展公平教育,任由市场自由发展。

 ()工作方针。公平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高质量、高效率发展的理想状态。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原文略):

修改原因和理由:

不应该是具体目标。如“入学率”、“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等,太具体了。现在就对十年后期望达到的具体目标做硬性规定,也是不科学的方法。马克思主义说,事物发展有其内在的、客观的发展规律的。

人很难知道五年后将是什么情况,何况十年后的2020年。我们对2020年的目标现在就做了规定,如果规定得不合理,(1)到期完不成指标,难道值得为了完成我们现在拍脑袋制定的所谓“目标”而加班吗?加班科学吗?(2)没到期就完成了目标,负责项目的机构会不会主动“放慢速度”,别超过太多,以免下一个目标制定得太高,以后日子太苦呢?那样也不科学吧?

正式因为上述理由,原稿中存在大量使用“基本”、“更加”、“更高水平”、“切实解决”等等的带有很大模糊性的语言表达。

战略目标应该是具有高度的目标,更接近于方向。

建议修改为:

(三)战略目标

用改革促发展。

1、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教育环境。

十年内,在全国各个区域范围实现政府对公立学校的补贴超出政府对民办学校(包括打工子弟学校)的补贴人均数额少于百分之二十。保证区域内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基本公平。

2、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立学校教育补贴投入的使用效率。鼓励公立学校私有化。五年内,已有公立学校的私有化率达到百分之五;十年内,公立学校的私有化率达到百分之十。

3、允许学校象企业一样被买卖和交易。

4、建立教育局财政对学校的投入公开制度。公开教育投资利用效率,该利用率在五年内提高百分之五,十年内提高百分之十。

5、开放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市场,引入民营企业进入市场,参与教材竞争性研发,提高教材的质量和创新效率,降低教材研发成本。五年内实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教材由民营企业编写和提供,十年内实现百分之四十以上。

6、允许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逐步降低录取分数差距,十年内录取分数差距缩小到地区差距的百分之十以内。

 

(四)战略主题(原文略)。

修改的原因和理由:

“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这些概念不是并列的,逻辑上有问题。“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这三者显然概念是有冲突的,思路不清晰。

在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包括打工子弟学校)的不平等竞争环境中,身为裁判员角色的政府部门一定会本能地使用手中制订政策的权力,例如:

1)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决定财政补贴分配。例如,在义务教育阶段,目前大量教育补贴投入给公立学校,而民办学校(包括打工子弟学校)由于其民营体制,政府的补贴与学校的所有者的利润无法界定,因此只有少数具有办学资质的学校得到了很少量的财政补贴(北京小学160/年,初中260/年)。

2)政府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办学条件标准、食堂卫生标准、校车安全标准、教师执业标准等等,同时,检查这些标准是否达标的机构也往往是政府教育部门,同样会站在公立学校的立场上来评估民办或打工子弟学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北京市公立小学学生每人每年平均享受政府补贴约10000余元,而有资质的打工子弟学校小学每人每年才补贴160元,初中260元。打工子弟学生的父母同样在北京工作和缴税,其父母所在单位同样也给北京市地方政府缴税,宪法规定教育权力平等,打工子弟小学学生得到的补贴理应于北京户籍的小学生相同,而不应该因为打工子弟小学的所有者而大幅减少补贴甚至拒绝补贴。

现实情况是,打工子弟学校学生每年个人交学费10002500元,就能够让学校自负盈亏。而公立学校每人每年补贴10000余元也同样花完了,还在暗地里收外地学生的“借读费”、“赞助费”、“捐赠款”。 考虑到北京市教育财政总支出不增加的情况,以及公立学校小学生至少是打工子弟小学的5倍以上,公立学校的小学生人均减少补贴1000元就可以完全资助北京打工子弟学校的所有孩子。

同时,允许民间非政府机构NGO参与监督、举报学校私下收取外来学生“赞助费”的行为,允许新闻媒体监督曝光。

建议修改为:

(四)战略主题

1、促进教育公平,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教育环境。

2、逐步缩小政府补贴在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包括打工子弟学校)之间的差距,要逐步改进教育行业竞争环境的公平性。

3、督促公立学校财务公开。并对公立学校的基建、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减少腐败行为。

4、提高公立学校教育补贴投入的使用效率。

5、放开金融市场,鼓励企业投资办学。

6、建立教育财政投资公开制度,公开教育投资利用效率,并力争逐年提高。

7、借鉴国外教育改革的历史经验。

8、提高教育质量,开放教材编写市场。

 

第四章义务教育(原文略)

修改的原因和理由:

内容空泛,多数为长期以来指导学校发展的一些具体规定。仍然是计划经济、依赖行政管理手段的思路,没有抓到体制上面的根本问题。

义务教育制度设计初衷显然是不要因为家庭贫穷而让孩子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平等。而现实是贫穷家庭的孩子或多或少的教育机会总是比富裕的家庭差一些,而义务教育制度的目的就是尽可能缩小这个差距,而不是加大这个差距。

义务教育的免费性是建立在国家教育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的。在国家教育财政投入不足以支付时,允许学校按学期收取学费,收取学费必须人人平等,不应因户籍差别收费。

初中、高中入学时,学校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入学考试,并按分数择优录取。教育局应密切关注辖区内公立、民办学校的收费和学校利润情况,在收费过高或过低时,及时召开听证会,最终向政府财政申请增加或减少教育补贴,保证学生尽可能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另一方面及时减少国家教育补贴的浪费、提高教育补贴的效率。

建议修改为:

(八)公办和民办九年义务教育的环境必须公平,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平等的。

九年义务教育是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的,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的平等的权利。

公立学校财务必须公开。公立学校接受社会的捐助等也均应公开。

公立学校的校长由政府教育局公开对社会招聘,校长薪酬应由公开竞争和谈判确定。

学校自主聘用教师。教师的待遇由校长或学校教育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自主决定。不应受政府教育局的限制。

学校自主决定每学期收取学费的高低。

为保证学校办学稳定性,学校用地由政府无偿提供。民办学校租用土地的,可签订长期租地协议,由政府法律长期保障,教育局经过专家委员会讨论可给予民办学校租地租金一定百分比的补贴。政府可出面征地,交给公立或民办学校无偿使用。如果政府需要土地拆迁,应按照当地同类拆迁标准赔偿学校地上建筑物损失。

民办学校和公立学校的全部教学楼等建筑物以及教学设备,均属于学校的财产。政府给予公立学校的维修教学楼的费用、购买教学设备的费用等,均属于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公立和民办学校的校长(或教育委员会)自主决定政府给予的全部财政补贴的用途。政府每学期前必须将财政拨款足额、及时拨付给学校。

除非经过辖区内全部学校校长的同意,并且有充分的理由(例如,教育局统一为所有学校购置一批教学设备),否则,教育局不得替学校采购,不得替学校决定教学楼的装修工程,甚至直接指派装修队替学校装修。

公立学校的校舍装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没有充分理由的均须招标采购,项目财务也必须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教育局的财政收支也必须向全社会公开。包括教育局所有公务员的个人收入。

校长自主决定学校的地址与教学楼的建设,并报请有关建设部门批准。

学校如租用教学楼,教育局给予的租金补贴需经教育局相关委员会评议,如果教学楼条件很好,应按照政府补贴、学生适当学费、学校利润三方共同承担的原则分摊,并且视学生收费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接受政府教学楼租金补贴或租地租金补贴的民办学校,财务必须公开。

(九)义务教育的择校问题和民办学校、民办打工子弟学校问题

1)择校问题。

学校可自行选择使用学费差异或者采用入学考试、择优录取,或者两种方法同时使用。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不得一次性收取“择校费”或“借读费”,否则将给予严重处罚和媒体曝光。

2)政府应该承认所有的民办学校、民办打工子弟学校的客观存在。

3)政府应该允许外地户籍学生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十)建议删除本节。

修改的原因理由:

这仅仅是一个教学的具体技术问题,根本就不应该在这里规定。教学的具体技术和方法是校长决定的,政府和教育局都不应该出面干预。政府管理到了别人的企业内部,不符合管理学的规律的。如果是学校的事情,就应该让学校自己解决去。

建议修改为:

(十)开放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和中小学教学方法的科研市场。

引入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机制,参与教材研发和和中小学教学方法的科研,提高教材的质量和创新效率,降低教材研发成本,利用市场的力量激发创新和改革。

 

建议人:

北京打工子弟学校校长代表们

民间非营利性公益机构:打工之友——你身边的朋友!

联系方式:

负责人:张志强    15011212639

北京打工子弟学校:http://www.dgzd.org.cn

Email8858zhiqiang@gmail.com   8858zhiqiang@163.com    zhiqiang8858@yahoo.com.cn 

 

                                                         2010325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6,联系:gongchangbeijing@gmail.com
 
To unsubscribe from this group, send email to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or reply to this email with the words "REMOVE ME" as the subject.



------------CONFIDENCIAL----------------
本邮件所包含的信息,包括所有附件的内容,均为机密信息,并有可能构成专属于发件人与收件人之间的信息。如果您并非本邮件的真正接收人,请及时告知发件人并将原始邮件和所有的拷贝形式予以删除。未经发件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对上述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拷贝转发或披露。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6,联系:gongchangbeijing@gmail.com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