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星期四

【权利:2977】 建议

建议:
李劲松律师向来嫉恶如仇,痛恨贪官污吏,律界闻名.
提议,由李律师执笔写"三书":
1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上书,要求罢免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理由,重庆警方违反<律师法>,侵害律师执业权,局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向监察部上书,要求监察部依据<公务员法>,查处违法失职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3向中纪委上书,要求按着党章的规定,查处不模范守法的党员,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大家合作一把,以我们的实际行动来实践警察律师各事各论.
 
李律师做先锋,大家紧随其后,一起冲,掀场风暴,不知李律师和诸位意见如何?
韩一村
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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