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坤所主编《青年与艾滋病》印刷品被暂扣和其他被造谣中伤
的事实陈述和声明
我是常坤,作为郑州和而不同艾博公益(AIBO AIDS Relief)负责人,我负责任地陈述如下,并声明:我将采取法律和人道手段竭尽维护我生命的尊严和价值,我义无反顾的反抗任何形式的构陷和不义!
自2012年10月25日以来,郑州和而不同发生了很多奇怪事情,莫名奇妙地被人造谣要搬离开郑州;
11月8日-9日,办公室莫名其妙地断网2天;
11月15日下午15:30分左右,郑州国保支队、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分局以所谓联合执法的形式,来到郑州和而不同办公室检查。所有人没有穿工作制服、所有人进门没有出示工作证,竟然以艾滋病宣传品《青年与艾滋病》“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可能涉嫌违法,要带回去做鉴定”为由,给我同事以打白条的形式书写了一份《暂扣单》。只有郑州市金水区公安局文化路分局警官一人签字。不知道,这份既没有公章,又只有一人签字的白条的《暂扣单》属于哪门子的联合执法?
在以上情况接连发生的情况下,11月17日,我不得不清退机票,取消参加杭州图书馆等邀请的第五届“教育中的信息技术”国际会议,连夜坐火车从广州回到郑州。
11月19日,我与郑州市政法委主管艾滋病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两位处长沟通情况,得到信息,我们竟然被造谣中伤为“10月25日郑州紫荆山广场四青年公开撕毛像”幕后。如果按照网传的四人姓名,我是都认识的。但网络传播中有一人真实身份和姓名是失误的,所以我是只认识其中三人的。我很奇怪,难道我认识其中的三个人,就能在公安局和政法委系统定我是幕后?
问题的核心就是,直到与郑州市政法委领导面谈之前,都没有任何人通过任何途径向我了解核实情况,反而以此对我和我同事实施了连续的骚扰和造谣中伤!并极有可能欺上瞒下,以职务之便构陷艾滋病工作者常坤于莫须有之中!
11月26日,我和我所有的同事一起,前往郑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会见相关领导,澄清事实,拒绝被陷害!
我常坤自2004年开始从事艾滋病防治事业以来,刻苦学习兢兢业业,尽管道路曲折波涛汹涌,却在艾滋病议题上发现了人生乐趣,抱着追求幸福人生的美好意向,立志“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逐渐实现了我的理想、事业、职业和生活的统一,但是现在却有人要陷害我于莫须有之中,孰不可忍!
我常坤八年来,竭尽所能去服务于国家人民,主动承担基于艾滋病肆虐的国家和民族责任,还动员得到爸爸妈妈弟弟妹妹的大力支持;并一直在各种环境中逐渐修炼自我,协调各级各部门关系,以解决艾滋病问题大义为先,鞠躬尽瘁!!!可是,今天,我竟然亲耳从一个人口中对我说到“迫害”两个字?我常坤就是那么怕死的吗?我常坤2007年就立有遗嘱的,敢说“迫害”的,你有遗嘱没有?我自己找着路去计划死亡过,也有因批评某基金会收到匿名邮件恐吓死亡过,也有人传话想让我怎么地的过,但亲耳听到“迫害”,我是第一次,说实在的,气愤过后,我突然有迎接第三次濒临死亡的快感!
我常坤做事坦坦荡荡,是我做的就是我做的,不是我做的也不要诬陷我!时值第25个世界艾滋病日之际,国家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表态,推动改善艾滋病人生存状态,要求切实保障艾滋病病人就医就业权利,不得歧视推诿拒绝;指示防治艾滋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对民间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要按照中央关于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机制。
现在呢?竟然出现意图构陷和不义于艾滋病工作者,这不仅仅是给国家和政府添乱,还是捣乱!
我敞开胸怀,愿意沟通解决问题;我也希望有关人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待问题!
常坤(18697332373)
2012年11月28日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订阅,请发邮件到 chinarights-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5,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6,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