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6日星期日

【权利:2610】 “专升本”无缘法律职业是学历歧视

“专升本”无缘法律职业是学历歧视

 

因为是“专升本”,当地司法部门告知小廖无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南方日报》93报道)。而据笔者了解,此现象并非个案,除广东外,至少还有河南、浙江、江西、四川、山东、湖北、山西等地通过司法考试的“专升本”09年应届毕业生无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预计全国有400人左右。

“专升本”应届生为什么不能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宪法、法律没有规定,司法部自己也没有规定——相反,还向全国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司法部《司法考试报考公告》)

于是,2008年入学、2009年毕业的这批“特殊的”本科生就报名了国家司法考试。根据要求,查验证件、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费,进入考场。既然可以参加考试,按照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且成绩合格了之后,就应该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接受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切看起来顺理成章,没有任何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但在最后领证的时候,司法部心里却有个老大的疙瘩,有气没力地说:本科生领证,“专升本”再考一年。

“什么!”这些“专升本”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美满的希望突然一沉,一会儿都呆了。刚毕业时犹如赛龙船似的一股劲儿,现在在每个人的身体里松懈下来了。

此情此景,犹如《多收了三五斗》。旧社会的旧毡帽朋友没有选择,只好贱卖。但如今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可不是卖大米的,按惯例都会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样一群研习法律的人无论是在沉默中爆发或死亡,都是法治社会的巨大损失。

“专升本”是不是本科?做出这点判断并不需要专业的知识。毕业证上写的清清楚楚,“完成本科学习,准予毕业”。但司法部就是故意搞不懂。无他,歧视心理在作怪。

招工要本科的,要重点大学的,要“211”工程的。大专、技校学生只能进车间、钻下水道、做业务员。技校不如大专,大专不如本科,本科不如硕士,硕士不如博士。这就是当今社会之思维定式。因此产生“专升本不是本科,二流本科一流硕士不是硕士”这样的混账逻辑也不稀奇——而“博士查三代”也早已不是新闻。

司法部拿着“专升本”的毕业证,怎么看怎么别扭:别人都是四年制本科,你们怎么是二年制——有的还“3+2”本科。和大多数人不一样。怎么办?一拍脑袋,查查他们的底——哦,是专升本,不是本科。哪能这么容易就让他们从事法律职业,去,再考一年。

如此,“专升本”一不小心也成了“穷二代”。要付出比四年制本科生多得多的辛苦才能成功。学历上细微差别,导致了巨大的人生鸿沟。教育点评网曾就“你受到就业歧视了吗?”做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31%的人都受到过学历歧视。

最后,司法部拒绝“专升本”应届毕业生的法律职业申请,也是对自己组织的司法考试制度的不自信。被誉为“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在10%左右。按理说,能够通过司法考试的,都是非常优秀的人才,至少说在专业知识上是合格的。而司法部大批量不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异于否定自己,否定现行的司法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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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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