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

【权利:3780】 【idu公民行动2011――05】IDU诉警方尿检的意义与影响

IDU诉警方任意尿检的影响与意义

――王文在22届世界降低伤害大会上的演讲

(贝鲁特时间2011471130分)

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各位先生,各位女士:您们好!

我是来自中国的一位既往毒品使用者,今天我能够站在这个云集世界降低伤害精英的讲台上,报告中国IDU时常面临的一些法律和人权问题,首先,我非常感谢世界降低伤害联盟给我提供了这次机会,同时,我还需要感谢OSI的欧迪龙为我做今天的翻译,如果没有他的翻译,您们是没法听懂我的报告,甚至以为我在讲天方夜谭(听众大笑),同时还需要感谢东珍的同事为我所做的一切协助工作,再有还要感谢爱知行提供的法律援助,当然最重要的还要感谢大家花一些时间来了解中国的IDU面临的法律和人权问题。

各位,如果昨天晚上贝鲁特警察突然光顾您所下榻的宾馆,对您进行涉毒尿检,而这样的尿检或者传唤并非是从您的身边缴获毒品和毒品有关的物证,仅仅只是凭据您既往的一些使用毒品的记录,你会作何想?你会如何应对?所幸如此荒唐和怪异的事情没有在贝鲁特发生(听众大笑)。可是,在北京在云南在中国的很多地方,在全球基金的会议场所,在其它国际机构的会议场所,这样的事情时常都在发生。

20078月中国警方建立了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机制。此后,警方凭借IDU的既往记录,任何地方都可任意对IDU尿检。此后,更新既往成瘾信息,获得社会平等和法律保护成为了中国百万成瘾者的渴求。

20088月开始,三年的时间里,我在昆明、北京、成都等不同的城市入住宾馆都被查看身份证。

下面的图表就是我三年尿检的一个统计表格和涉毒传唤图片资料,据我所知,这张传唤证是中国迄今为止警方在涉毒盘查中唯一出具过的书面传唤证,这张传唤证是我坚持四个小时,只有传唤证我才能配合传唤警方才出具的。

王文三年历次涉毒传唤与尿检一览表:

时间

地点

派出所

证件出示

传唤依据

传唤证

尿检

证人

 

08.8.30

昆明东站宾馆

吴井路派出所

既往成瘾者史

阴性

舒某

 

08.10.26

北京豫乡情宾馆

恩济庄派出所

口头告知

既往成瘾者史

阴性

高某

 

08.11.1

昆明东站宾馆

吴井路派出所

口头告知

既往成瘾者史

阴性

高某

 

09.6

成都某宾馆

不详

口头告知

不详

朱某

 

09.7.26

昆明东站宾馆

吴井路派出所

既往成瘾者史

阴性

 

09.8

腾冲某宾馆

不详

既往成瘾者史

高某

 

10.1.6

蒙自某宾馆

西城区派出所

口头告知

既往成瘾者史

阴性

张某

 

10.6.19

北京如家酒店

不详

口头告知

既往成瘾者史

王某

 

10.10.21

瑞丽畹町大桥

不详(武警)

既往成瘾者史

徐某

 

备注:

1、  表中标记的"有",皆是在被传唤者强烈要求下。

2、  表中标记的"无",是当时武警盘查现场无试纸。

 

表中所显示的红色部分为警方较为规范的执法部分,但这几次盘查皆是我主动要求查看他们的身份证证明才出示的。我所遭遇的同样的问题来自北京、云南、广西等地方的既往毒品使用者皆有报告,爱知行协助我们收集了很多这样的案例。更为可笑的是在云南红河州、深圳、武汉等地皆发生了,没有既往毒品使用经历而"被吸毒"被尿检被传唤的案例。

2009914,一年之内第六次尿检后,我把警方告上了昆明市地方法院。20101月,再次上诉到昆明中级法院。

两审判决如出一辙,法官认为;警方凭既往记录对IDU尿检是"合法"帮助,警方在涉毒传唤中没有违法执法的行为。在中国公民诉讼政府部门一般来说很难获胜,因为我们身处一个好面子大于讲法制的国家,这也是中国公民诉讼政府部门的悲哀所在(听众大笑)。

尽管如此,法官还是从中做了很多协调工作,比如让警方以后不要在昆明地区凭据以往经历对我进行涉毒盘查,警方也同意把我的案例写成报告提交给上一级主管部门。

尽管诉讼败诉,我依然继续着如下的后续行动,第一、通过媒体呼吁尿检问题,下面的图片就是地方报刊对我诉讼警方尿检的报道。第二、向户口辖区派出所提请更新报告。第三、去社群里宣讲应对警方尿检之技巧。第四、通过博客上传被尿检的文章。之所以还采取这些温文雅尔的行动是我很清楚,对既往毒品使用者进行涉毒盘查并非基层民警所能决定的,这些来自公安部的规定,是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的运作规定。

为什么我还要这样做?其实诉讼和后续行动的目的主要如下:其一是推动警方规范执法。其二是使公众了解尿检弊病。其三是唤醒社群公民意识。其四是推动成瘾者信息更新。

也许在座的诸位会问,行动后有效果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当然有,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第一、案例已被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用于对中国政府层面的倡导。第二、省内一些NGO将推动IDU信息更新纳入倡导行动计划。中澳做了一个尿检退出可行性报告,并且联合了云南省的几个NGO共同签名后向公安部提交,公安部已经有一些设立退出机制反馈意见。第三、昆明警方出台内部文件:三年以上没有吸毒记录的IDU,信息预警后派出所可不出警。我后来两次在昆明入住宾馆就没有遭遇涉毒盘查,有同仁向我反馈入住我遭遇尿检的宾馆后,警方的盘查明显改变了人性了(场下掌声)。

通过这些行动我们还发现一些还需要继续挑战的障碍,其一、基层警方没有更新IDU动态管控机制信息的技术和权利。其二、唤醒中国IDU的公民意识将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 。其三、IDU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多机构更多人持续行动。

因此,我建议国际社会关注中国IDU动态管控机制,从国际层面对中国政府进行倡导。建议在中国开展减低伤害的机构和组织,加大对IDU权利意识的唤醒工作。

中国IDU尿检的报告现在我已经报告完毕,大家如有疑问欢迎提问,谢谢!(场下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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