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关注精神病强制收治的朋友:
2010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陈淼盛被单位强制治疗案已入选,请关注!为了让全社会关注这个领域,为了每个人在法治的保障下享有安定生活的权利,不被任何机构、任何他人任意以精神病的名义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以致剥夺人身自由;为了在"被精神病"之前,把救济的阶梯架设好,请您关注,请给力,积极投上你神圣的一票!
2010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陈淼盛被单位强制治疗案已入选,请关注!
发件人:司严严<carol.siyan@gmail.com>;
时 间:2011年1月7日 17:19 (星期五)
南方周末报纸及官网内容:
编者按:又至岁末,由北京义派公益团队发起,南方周末和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10年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一如既往地期待你的意见。
我们一贯秉持的标准是:案件具有重大法治意义、全国性影响,可能引起立法和司法的完善,推动公共政策的进步,检验法治原则,影响公众法治观念,促进公民权利保障。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从法律理论和实务方面为本次评选提供了专业意见。评选工作从11月中旬开始,由评选组委会向社会各界和法律专家征集候选案例,经过多轮筛选,最终确定以下25个候选案例。
在2011年1月17日之前,我们等待你对候选案例的感评,你的意见和专家意见将成为最终十大当选案例的决定因素。
你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发表看法:写信寄到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周末》报社,邮编510601;发送电子邮件到nfzmfz@126.com">nfzmfz@126.com
最便捷的方式是进入南方周末官方网站http://case2010.infzm.com/或中国影响性诉讼网http://www.chinacase.org,投票选出你心目中的2010年十大影响性诉讼。
2010,哪些个案影响深远… …
【注:南方周末投票网站因各种原因被迫关闭 投票截止日期延长到2010年1月17日】
19.陈淼盛被单位强制治疗案
影响力 小心被“精神病”
【案情】
1995年10月11日,陈淼盛被其单位中石化化工院强制送治于北京回龙观医院,他于2008年9月15日,病死于精神病医院,终年65岁。入院14年之后也就是2009年,陈淼盛妻子状告陈淼盛的工作单位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诉称该院将陈淼盛强制送治精神病院的行为属于侵权,请求法院赔约其144万元。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其妻子的告诉和请求,陈妻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12日开庭审理此案,案件未当庭宣判。该案拷问漏洞百出的精神病人收治制度。
请李律师关注此案并积极到中国影响性诉网http://www.chinacase.org为本案投票,活动最新动态我会及时给您更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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