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

RE: 【权利:3475】 郭罗基提名胡佳获诺贝尔和平奖

为什么不作出更有力的推荐努力呢?应当立即启动广泛的联署、媒体舆论、新闻发布、游行呼吁等等啊!
樊百华支持并参与可以方便参与的一切相关事宜!
并问老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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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权利:3467】 郭罗基提名胡佳获诺贝尔和平奖
Date: Fri, 1 Oct 2010 02:41:28 +0200

 
 
各位朋友:
 
最近欧美掀起为中国人权人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的热潮,这将促使世界重视中国人权问题,也迫使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不得不把颁奖给中国人的问题,再次提到日程上来。至今为止,中国人缺席诺贝尔和平奖已经110周年,再不给说不过去了。
 
每年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的候选人有几百名。早在2008年,挪威人就向外界频频放出风声,说胡佳有获奖的希望。我从北欧记者的报道来看,胡佳早就入围。前年和平奖获奖名单宣布之前几分钟,我听到瑞典电视记者在奥斯陆现场评论说:"今天可能是中国人权人士胡佳或芬兰前总统获奖,二者必居其一。"
 
为什么至今身陷囹圄的胡佳备受重视,因为他捍卫的人权范围比较广泛。从七十年代起,和平奖有一个转折,开始颁给人权斗士,如曼德拉和昂山素姬。但近年来挪威人的颁奖具有新的特点,除了颁给各国总统副总统等政要之外,民间人士一般颁给环保和解决民生的人士,例如,放小型贷款的银行家,植树的女人,反地雷人士,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等。从这一点看,胡佳的环保、艾滋病关怀,以及他广泛的维权活动,很符合这个时代的新要求。
 
中国著名人权律师腾彪曾指出:"胡佳是我见过的最纯洁、最勇敢的中国人(而不是之一)。"尽管胡佳备受国际社会赞赏,但是至今为止,少有中国人公开为胡佳提名诺贝尔和平奖,我们往往忽略本民族最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义人。感谢郭罗基先生,他弥补了我们的缺失,以他的提名资格,把这位最纯洁最勇敢的中国人推荐给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
 
请各位转载或转发郭罗基先生的提名信。中文在前,英文在后
 
 
谢谢!
 
 
茉莉
 
------------------------------
 
 
亲爱的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委员:
 
我,郭罗基(GUO, LUOJI),原在中国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任教授。1992年,被选为纽约科学院院士,曾担任"中国人权"组织(纽约)理事。1994年至1995年,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所资深研究员(Senior Research Scholar)。1995年至今,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资深研究员(Senior Research Fellow Emeritus)。我谨向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致信,提名胡佳(胡嘉, Hu Jia)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
 
胡佳是当今中国维护环保和争取人权的杰出人士。1996年,他作为中国第一批志愿者,在恩格贝草原种树防止荒漠化。他参加大学生绿色营,并担任协调人职务,推广环保教育。他开创了藏羚网,多次进入青藏高原保护珍稀动物藏羚羊不受屠杀。胡佳是中国最大的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早期会员,也曾经是香港"地球之友"的驻北京代表。在中国的环保事业中,胡佳是一位先驱人物。
 
2001年,当中国的爱滋病疫情还是"国家机密"的时候,胡佳冒着被警察追捕的风险,多次深入河南农村艾滋病地区,展开调查,探望绝望中的病人,以非同寻常的勇气揭露真相,批评中国政府在献血、输血 管理方面的混乱,为保护艾滋病群体的权利而呼吁。胡佳与人合作创办了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成立了艾滋病关怀和帮助组织"爱源",组织志愿者从事非营利的艾滋病公益活动。
 
胡佳长期关注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弱势边缘人群,如那些因为司法不公遭受厄运的访民,那些因发表政治言论而被监禁甚至遭受酷刑的人。即使在自己病重和警察的跟踪之下,他仍然给没有居所的蒙冤访民送寒衣。胡佳富有高尚的自我牺牲精神,他长期义务奉献,倾其所有地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孜孜不倦地追求司法公正、社会正义。在漫长和艰难的维权道路上,他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断遭到绑架、软禁和监禁。今天,病弱的胡佳仍然身陷囹圄之中。
 
鉴于胡佳在环保和人权方面所作的巨大贡献,我诚挚地推荐他作为诺贝尔和平奖的候选人,并为此深感荣幸。
 
诺贝尔和平奖的一个伟大传统,是鼓励和推动世界各国改善人权的进程。我相信,把该奖颁发给胡佳,既符合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先生的愿望,也是对中国人民争取人权的有力支持。授予胡佳诺贝尔和平奖,将给广大中国人民,尤其是中国弱势群体和底层人们一个重要信息:人权与和平是具有普世价值的。
 
如果你们能考虑我的提名,那么我相信,你们将获得很多中国人的感激。
 
Sincerely,
 
Luoji Guo
Senior Research Fellow
Law School, Harvard University
 ----------------------------------
 

The Norwegian Nobel Committee

Henrik Ibsens Gate 51

NO-0255 Oslo

Norway

 

September 30, 2010

 

Dear Members of the Norwegian Nobel Committee:

 

My name is Luoji Guo. I was a professor of philosophy at Beijing University and at Nanjing University before I came to the United States in 1992. While still in China, I began serving as a board member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a New York based NGO promoting human rights in China. I was also elected an active member of the 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s in 1992.

 

After coming to the United Sates, I held a number of academic positions. I was a Visiting Scholar and then a Senior Research Scholar at the East Asian Institute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New York from 1992 to 1995, and a Senior Research Fellow at Harvard Law School from 1995 to 2002. I have been Senior Research Fellow Emeritus at Harvard Law School since my retirement in 2002.

 

I am writing to you to nominate Chinese human rights and environmental activist Hu Jia for the Nobel Peace Prize. Mr. Hu has been an outstanding champion of both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the promotion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His commitment to the environment began in 1996 when, as part of the first group of volunteers, Hu Jia took part in planting trees in Engebei prairie in Inner Mongolia as a natural defense against desertification. He actively promoted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by participating in the Green Camp for College Students and serving as its coordinator. He created a website about Tibetan antelopes and frequently traveled to the Tibetan Plateau to protect the endangered antelopes from illegal hunting. Hu Jia was an early member of China's largest environmental NGO � Friends of Nature � and he has also served as the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 Hong Kong's Friends of the Earth. In short, Hu was a pioneer in the caus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hina.

 

In regard to human rights, Hu has also been a dedicated activist. In 2001, when the spread of AIDS/HIV in China was regarded as a state secret, Mr. Hu � at great personal risk of being detained by police � visited AIDS-affected villages in Henan province numerous times to investigate the facts and to help desperate AIDS victims. He courageously made public the results of his investigation and criticized the government for mismanaging blood collections and transfusions. He also called for protecting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AIDS victims.

 

In addition, Hu helped to establish two NGOs, the Beijing Aizhixing Institute of Health Education and Aiyuan (Loving Source), which organized other volunteers to help AIDS victims.

 

Over the years, Mr. Hu Jia has consistently focused his attention on disadvantaged and marginalized members of society who have been treated unjustly, such as petitioners who have no recourse in their local court systems, or people who have been jailed or tortured for expressing dissenting political opinions. As an example of his dedication to helping others, Hu � despite being ill himself and under constant police surveillance � would still manage to send warm clothing during the winter to petitioners who had come from the provinces and could not afford shelter in Beijing.

 

In summary, Hu Jia has demonstrated a spirit of complete selflessness in his commitment to help those in need. He has sacrificed his own interests and consistently given of himself to others in his tireless fight for fairness in the legal system, and for social justice. Furthermore, in the long and arduous course of fighting for human rights, Hu has paid a tremendous personal price, including being kidnapped, placed under house arrest, and imprisoned. Today, Mr. Hu Jia, severely ill, is in prison because of his beliefs and his courage.

 

I therefore wholeheartedly recommend Mr. Hu for the Nobel Peace Prize for his extraordinary contributions in human rights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t is indeed an honor for me to be able to make this recommendation.

 

The Nobel Peace Prize has a great tradition of encouraging and promoting the cause of human rights in the world. I believe that granting such a prize to Mr. Hu Jia would not only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unding principles of the Nobel Peace Prize, but would also demonstrate abiding support for the Chinese people's struggle for human rights. Awarding Hu the prize will send a strong message to the Chinese people, especially those who are marginalized and disadvantaged, affirming the fact that human rights and peace are universal values. I believe that if you consider my recommendation, the Chinese people would be truly grateful.

 

 

Sincerely,

 

  

Luoji Guo

Senior Research Fellow

Law School, Harvard Univers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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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3467】 郭罗基提名胡佳获诺贝尔和平奖

 
 
各位朋友:
 
最近欧美掀起为中国人权人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的热潮,这将促使世界重视中国人权问题,也迫使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不得不把颁奖给中国人的问题,再次提到日程上来。至今为止,中国人缺席诺贝尔和平奖已经110周年,再不给说不过去了。
 
每年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的候选人有几百名。早在2008年,挪威人就向外界频频放出风声,说胡佳有获奖的希望。我从北欧记者的报道来看,胡佳早就入围。前年和平奖获奖名单宣布之前几分钟,我听到瑞典电视记者在奥斯陆现场评论说:"今天可能是中国人权人士胡佳或芬兰前总统获奖,二者必居其一。"
 
为什么至今身陷囹圄的胡佳备受重视,因为他捍卫的人权范围比较广泛。从七十年代起,和平奖有一个转折,开始颁给人权斗士,如曼德拉和昂山素姬。但近年来挪威人的颁奖具有新的特点,除了颁给各国总统副总统等政要之外,民间人士一般颁给环保和解决民生的人士,例如,放小型贷款的银行家,植树的女人,反地雷人士,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等。从这一点看,胡佳的环保、艾滋病关怀,以及他广泛的维权活动,很符合这个时代的新要求。
 
中国著名人权律师腾彪曾指出:"胡佳是我见过的最纯洁、最勇敢的中国人(而不是之一)。"尽管胡佳备受国际社会赞赏,但是至今为止,少有中国人公开为胡佳提名诺贝尔和平奖,我们往往忽略本民族最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义人。感谢郭罗基先生,他弥补了我们的缺失,以他的提名资格,把这位最纯洁最勇敢的中国人推荐给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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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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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委员:
 
我,郭罗基(GUO, LUOJI),原在中国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任教授。1992年,被选为纽约科学院院士,曾担任"中国人权"组织(纽约)理事。1994年至1995年,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所资深研究员(Senior Research Scholar)。1995年至今,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资深研究员(Senior Research Fellow Emeritus)。我谨向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致信,提名胡佳(胡嘉, Hu Jia)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
 
胡佳是当今中国维护环保和争取人权的杰出人士。1996年,他作为中国第一批志愿者,在恩格贝草原种树防止荒漠化。他参加大学生绿色营,并担任协调人职务,推广环保教育。他开创了藏羚网,多次进入青藏高原保护珍稀动物藏羚羊不受屠杀。胡佳是中国最大的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早期会员,也曾经是香港"地球之友"的驻北京代表。在中国的环保事业中,胡佳是一位先驱人物。
 
2001年,当中国的爱滋病疫情还是"国家机密"的时候,胡佳冒着被警察追捕的风险,多次深入河南农村艾滋病地区,展开调查,探望绝望中的病人,以非同寻常的勇气揭露真相,批评中国政府在献血、输血 管理方面的混乱,为保护艾滋病群体的权利而呼吁。胡佳与人合作创办了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成立了艾滋病关怀和帮助组织"爱源",组织志愿者从事非营利的艾滋病公益活动。
 
胡佳长期关注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弱势边缘人群,如那些因为司法不公遭受厄运的访民,那些因发表政治言论而被监禁甚至遭受酷刑的人。即使在自己病重和警察的跟踪之下,他仍然给没有居所的蒙冤访民送寒衣。胡佳富有高尚的自我牺牲精神,他长期义务奉献,倾其所有地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孜孜不倦地追求司法公正、社会正义。在漫长和艰难的维权道路上,他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断遭到绑架、软禁和监禁。今天,病弱的胡佳仍然身陷囹圄之中。
 
鉴于胡佳在环保和人权方面所作的巨大贡献,我诚挚地推荐他作为诺贝尔和平奖的候选人,并为此深感荣幸。
 
诺贝尔和平奖的一个伟大传统,是鼓励和推动世界各国改善人权的进程。我相信,把该奖颁发给胡佳,既符合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先生的愿望,也是对中国人民争取人权的有力支持。授予胡佳诺贝尔和平奖,将给广大中国人民,尤其是中国弱势群体和底层人们一个重要信息:人权与和平是具有普世价值的。
 
如果你们能考虑我的提名,那么我相信,你们将获得很多中国人的感激。
 
Sincerely,
 
Luoji Guo
Senior Research Fel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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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way

 

September 30, 2010

 

Dear Members of the Norwegian Nobel Committee:

 

My name is Luoji Guo. I was a professor of philosophy at Beijing University and at Nanjing University before I came to the United States in 1992. While still in China, I began serving as a board member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a New York based NGO promoting human rights in China. I was also elected an active member of the 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s in 1992.

 

After coming to the United Sates, I held a number of academic positions. I was a Visiting Scholar and then a Senior Research Scholar at the East Asian Institute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New York from 1992 to 1995, and a Senior Research Fellow at Harvard Law School from 1995 to 2002. I have been Senior Research Fellow Emeritus at Harvard Law School since my retirement in 2002.

 

I am writing to you to nominate Chinese human rights and environmental activist Hu Jia for the Nobel Peace Prize. Mr. Hu has been an outstanding champion of both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the promotion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His commitment to the environment began in 1996 when, as part of the first group of volunteers, Hu Jia took part in planting trees in Engebei prairie in Inner Mongolia as a natural defense against desertification. He actively promoted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by participating in the Green Camp for College Students and serving as its coordinator. He created a website about Tibetan antelopes and frequently traveled to the Tibetan Plateau to protect the endangered antelopes from illegal hunting. Hu Jia was an early member of China's largest environmental NGO � Friends of Nature � and he has also served as the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 Hong Kong's Friends of the Earth. In short, Hu was a pioneer in the caus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hina.

 

In regard to human rights, Hu has also been a dedicated activist. In 2001, when the spread of AIDS/HIV in China was regarded as a state secret, Mr. Hu � at great personal risk of being detained by police � visited AIDS-affected villages in Henan province numerous times to investigate the facts and to help desperate AIDS victims. He courageously made public the results of his investigation and criticized the government for mismanaging blood collections and transfusions. He also called for protecting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AIDS victims.

 

In addition, Hu helped to establish two NGOs, the Beijing Aizhixing Institute of Health Education and Aiyuan (Loving Source), which organized other volunteers to help AIDS victims.

 

Over the years, Mr. Hu Jia has consistently focused his attention on disadvantaged and marginalized members of society who have been treated unjustly, such as petitioners who have no recourse in their local court systems, or people who have been jailed or tortured for expressing dissenting political opinions. As an example of his dedication to helping others, Hu � despite being ill himself and under constant police surveillance � would still manage to send warm clothing during the winter to petitioners who had come from the provinces and could not afford shelter in Beijing.

 

In summary, Hu Jia has demonstrated a spirit of complete selflessness in his commitment to help those in need. He has sacrificed his own interests and consistently given of himself to others in his tireless fight for fairness in the legal system, and for social justice. Furthermore, in the long and arduous course of fighting for human rights, Hu has paid a tremendous personal price, including being kidnapped, placed under house arrest, and imprisoned. Today, Mr. Hu Jia, severely ill, is in prison because of his beliefs and his courage.

 

I therefore wholeheartedly recommend Mr. Hu for the Nobel Peace Prize for his extraordinary contributions in human rights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t is indeed an honor for me to be able to make this recommendation.

 

The Nobel Peace Prize has a great tradition of encouraging and promoting the cause of human rights in the world. I believe that granting such a prize to Mr. Hu Jia would not only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unding principles of the Nobel Peace Prize, but would also demonstrate abiding support for the Chinese people's struggle for human rights. Awarding Hu the prize will send a strong message to the Chinese people, especially those who are marginalized and disadvantaged, affirming the fact that human rights and peace are universal values. I believe that if you consider my recommendation, the Chinese people would be truly grateful.

 

 

Sincerely,

 

  

Luoji Guo

Senior Research Fellow

Law School, Harvard University

【权利:3467】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法律依据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法律依据
 
    本案的实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第九十七条 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 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第一百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本案的程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九条 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
    本案的其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四十一条 缔约方应保证其国内法律能够提供如本部分所规定的执法程序,以便对侵犯本协议所述知识产权的任何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包括制止侵权的及时法律救济和防止进一步侵权的法律救济。对知识产权执法的程序应是合理的和公平的。这些程序不应过分复杂,也不应收费过高或者包含不合理的时间限制或无保障的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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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
    2007年3月26日下午1时本人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7号窗口提交起诉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规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必须给本人一份受理通知或不受理的书面裁定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拒绝给本人相应文件,违反法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上级,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违法行为有附带责任。
    本人多次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立案庭反映情况,并按要求2007年6月30日将起诉状及相关文件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ES618392670CN)。
本人将有关情况反映给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贵院的有关指示,本人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联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告诉本人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表示本人材料已转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给出指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即可立案。
本人将有关情况反映给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贵院的有关指示,2009年9月26日本人将起诉状及有关文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EA373657502CS)。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立案已经持续三年五个月,请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确切的指示、指令或裁定,使《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有关问题及时得到依法解决。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李文利
                                                  2010年9月9日
 
 
 
 
姓名:李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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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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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

【权利:3467】 羊子关于《致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的公开信》中被签名的声明

羊子关于《致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的公开信》中被签名的声明


惊见网上《致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的公开信》中有本人签名,这是好事者越俎代庖所


为,此签名违背本人意愿,特此声明!



          被签名人羊子

           2010.9.29于美国纽约

【权利:3467】 谢韬追思会-图文

谢韬追思会-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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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3467】 田喜父亲:救救田喜 2010年9月29日

救救田喜

 

    我是田喜的父亲田德民,我向您致敬。现在只有您才能救田喜了。

 

2010921上午9点,新蔡县人民法院在上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田喜。当时到场的公、检、法等人员达到100多人,另雇黑社会打手抢记者相机、殴打记者。声援田喜的记者、律师、宗教、爱心及社会人士达40余人。田喜的辩护律师在公开审理中为田喜做了田喜无罪应该当庭释放的辩护词。然而,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诉讼人强词夺理、歪曲事实,不让放人,找人作了假证,法院采信。

 

现在新蔡县的公、检、法三个单位受地方政府的指使,(主抓艾防工作的副县长史保存也是这次主抓田喜案件工作的,他对田喜恨之入骨)联合起来对田喜进行了迫害打击,因田喜在北京为了维权,保护自己的人身合法权益,经常上访,影响了他们的工作利益和个人利益,给他们的升迁和发财带来多多不便,所以他们才千方百计的设计圈套让田喜跳进去。田喜是2010723受河南省新蔡县县委书记贾国印用手机发短信预约要求,田喜从北京回到新蔡,说回来给田喜解决当年在新蔡县第一人民医院输血造成的危害给予解决,然而万万没想到是一次牢狱之灾。

 

事起原因是县委书记不遵守诺言,多次欺骗了田喜,激怒了田喜才做出了一点过激行为。如果要按实际价格计算几次加起来损坏的财物合计,也不是4000元人民币。

 

然而我县地方政府的领导指使公、检、法三个单位联合起来大做文章,抓着田喜不放(田喜本人也是受到终身伤害者),这就充分证明新蔡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已下决心对田喜进行打击迫害的事实存在和实施的阴险手段,也暴露了新蔡县政府的真实目的和黑面纱——至田喜于死地。当时田喜在法庭上举起一块黑布——黑暗。

 

就拿新蔡县古吕镇新华街居委会主任胡耀东来说,从田喜打北京回来,他就一直跟踪、监视、控制田喜,直到田喜遭到打击、迫害为止。这不是严重的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和人身权益吗?侵害人权吗?他们从我家门两边用人控制田喜,田喜一怒之下把他的摩托车表盘损坏了,也算是犯罪吗?

 

现在,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有向您求救了,能否及时向温家宝总理反映这一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田喜还急需治病。田喜从北京回来时,地坛医院就告诉田喜你要按时回来检查身体急需治疗,田喜说我回家要不了几天,就回北京治疗。不能再拖延时间了,否则就要出现生命危险,可是新蔡县政府的领导就是没有一点人道主义和做人的良知,地坛医院早就建议田喜打针,治疗丙肝,因家庭经济困难,所以田喜抱着希望回到地方,希望政府能予以解决。反而遭了不择手段的打击和迫害,在新蔡这个地方,这世道还公平吗?人权何在,法律何在。

 

我儿子田喜是9岁时被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受害者,17岁以坚强的毅力和勤奋好学的精神考入了北京城市学院本科软件工程系。6年的维权上访是多么的艰辛、艰苦、艰难、曲折,带来的却是地方政府的打击、迫害。

 

    现在田喜的身体和生命已经受到严重的威胁,到了危急的边缘。现在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有向您求救。我们全家深表感谢。

 

河南省新蔡县古吕镇新华街 田德民

20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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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喜案件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及 价格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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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

【权利:3464】 “我推中国”嘉宾访谈第一期《改革与后改革》

“我推中国”9月26日嘉宾访谈《谈天说地》第一期《改革与后改革》

http://www.ituicn.com/bbs/viewthread.php?tid=27&extra=

第一期:改革与后改革

  《谈天说地》第一期:改革与后改革

  时间:9月26日(星期日)晚8点到10点
  现场版:http://www.ituicn.com/tag/改革与后改革

  主持人:陈永苗,1996年中南政法学院毕业,2002年前福建执业律师,2003来北京,先后任中法网内容总监,《新京报》评论员。《法制早报》评论编辑。现任宪政论衡网站站长,致力于推动中国宪政转型,南方周末称为知名宪政学者,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

  陈永苗:大家晚上好!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交流"后改革"观念,请大家提问。在这里感谢长风和王俊秀在这个"我推中国"(http://www.ituicn.com/index.php)的东北二人转提供了这个机会。谢谢主持人。

  王俊秀 : 请问永苗,如何定义后改革?后改革时代有什么特征?

  陈永苗:后改革就是相信改革已死,政改绝无可能,在这个之上建立自己的民间政治立场。它以一九八九为起点,其社会基础是八九一代和80后。后改革判定:改革尤其是政改,是一种改头换面的道德原教旨主义运动。法国《世界报》记者问奥塔・西克教授,"改革派"是一句骂人话吗?奥塔・西克答道,当然了。
  后改革时代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四五一代与80后的截然对立,一个深深的鸿沟,那么就是处理80后在政治文化思想的崛起,与如何将四五一代扔到角落中去。我们对1968年东欧转型经验,都有一种改革性误读,也就没有看到1968年之前与之后,有着截然不同的思想方向,已经由党内改革转向对党内改革绝望的后改革时期。1968年是东欧转型的分水岭。正如1989是中国1949年之后历史的分水岭一样。哈维尔与米尼奇克的文集,在国内很流行,但存在误读。

  王俊秀 : 前苏联和东欧有后改革时代吗?代表人物是谁?

  陈永苗:苏联转型实际上有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与叶利钦的后改革两和两个时期。最后叶利钦当政,后改革压倒了改革,转型才得以成功。东欧转型在苏联之前,其关键点就在于1968年就完了改革向后改革的转变。苏联东欧的差距有二十年。从这一点来,中国转型要得以推进,就必须抛弃改革,判决改革死刑,才能进入后改革时期,转型成功的概率才得以加大。后改革代表人物哈维尔与米尼奇克,叶利钦、捷克总统哈维尔的顾问奥塔・西克

  王俊秀 : 温是改革派还是后改革派?

  陈永苗:潜在的在野党领袖,将来民主化之后总统候选人。温家宝对知识分子的政改暗示,连杯水车薪、望梅止渴都不是。长期的空头支票,普世价值或者仰望星空云云,虚无缥缈。丝毫不能推动任何东西,影帝之称就会日中天。在中国如果去找一个最像在野党领袖的人,找到的就是温家宝。在野党的路数,不断地诉诸于民意,与权贵官僚体制隔开一定距离。温家宝获得如此巨大的民意支持,有一种隐隐然要冲出权贵官僚体制体系的位势。当老百姓感念温家宝好处的时候,都仅仅说温家宝的好,已经不会再将温家宝的功劳,归于中共。

  南朵:我不太同意这样简单化地评价温家宝。我很赞同胡平先生的一个观点,他说如果要期待温家宝的政改思想都成为现实,除非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温家宝是一个独裁者,二是9个常委中大部分人支持他的政改思想。否则就没有必要如此简单化地责难他。

  王俊秀:我怎么觉得南朵和永苗都有道理啊

  陈永苗:胡平和南朵是温家宝或者政治局的秘书么,我们不要去猜测宫廷政治,那是一个神秘莫测的地方,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把自己的立场,建立在可靠的自己屁股上,我们要找主体性,要作为不同于中共之外,可以供人民选择的独立选项。我们不是中共的附庸,我们是另外一座山。不要有那种感觉;政治局是你们家的。

  王俊秀 : 如何看待温近期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讲话?

  陈永苗:现在的一号人物及其后台,都没有凌驾于体制的能力,都是体制的螺丝钉。只有凌驾于体制之上的,才能发动政改。说明改革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的,改革已死。那说明政改是不可能的,民间应该把这个作为前提,来思考政治立场和政治方案。
  改革方案制造了这样一个迷宫:希望了失望,失望了绝望,然后在萌发希望,如此循环,直到永远。这正是中共之彀,就像猫手中自娱自乐的老鼠。只有改革已死的观念,才如同晴天霹雳,打破幻觉。
  改革是延续专政的最佳手段。改革它一万年,专政就延续了一万年,改革一千万年,就专政延续了一千万年。用宪政之梦来装修延长专政。不是坚持改革就是胜利,没什么好坚持的,能够一定胜利的,胜利的是专政。

  王俊秀:看来后改革是个转型国家的普遍现象。维权运动的下一步是什么呢?

  陈永苗:要避免革命,必须釜底抽薪,抽掉爆发革命的社会经济条件。而革命正是偏离原初契约目标的现象逼出来的,也是反对这些的改革原教旨主义孕育出来的。改革之初的设计,也是以避免革命为己任。看来改革与维权运动一样,是革命的替代品,具有准革命的特征。
  中国目前的维权运动,还是低层次的低水平地规模的,在北京发展很好,在其他的,还不是很好。应该走向地方化,在二三线城市大规模兴起。
  第一,个需要知识分子与底层精英的高强度联系,
  第二,已经很知名的,要传帮带,要学会复制繁衍。
  第三,还是去政治化,保持法律运作,降低承受的底线,让绝大部分人都觉得不敏感。
  第四,要发挥左派右派老干部在维权作用,对于右派老干部光说不做,喜欢主义污蔑维权为民粹,要加以嘲笑和蔑视。

  王俊秀 : 列举下今年出现的后改革事件与人物

  陈永苗:事件大致有莫之许等扔伍皓"五毛"、打假唐骏、918游行,民权与民族一体、民间大规模批判温影帝等等。人物就在2010年十大后改革人物中说。暂时秘而不宣。

  王俊秀 : 918我认为不能算后改革事件

  陈永苗:民权与民权民生一体,还不是么。过去都是对立的,互相排斥。

  主持人:那么请永苗先生解释下,如何界定后改革事件。

  陈永苗:后改革事件就是与四五一代的共识不同的,有着重大形势变更,能形成新的方向和秩序的事件。其标准是四五一代理解不了把握不住乱骂的事件。

  温克坚 : 永苗啊,他们还能撑多久?你还有耐心吗?

  陈永苗:这是一个需要先知才能回答的问题,普遍的预测是十年之内。我的担心是即使民主化了,也和我们这一些人没关系,而且有可能被军政弹压。所以通过维权运动获得民间地位,是第一位的。民主化并不一定是我们的机会。当你不要把自己的人生目标押宝在这个地方,就不会那么焦虑。

  温克坚 :  当下的公众社会心态如何把握? 如何激发更多的公共参与?

  陈永苗:有两种人需要一种政治成熟的态度去面对,因为其内涵预警与过往完全不同。新兴起的底层毛左派,主要是从2003年开始的,作为改革受害者出现的。当今的底层毛主义者,不再是改革初期80年代的极权左派。所有的一切,都被移到改革当中,都落入改革的彀中。最极端的极权左派,不再是对文革的捍卫,而是对改革的批评,不过以一种能治和所指相分离,或者相对立的方式,来批评。
  而1949年之后的专政,就像毒奶粉中的毒素,已经在奶粉当中,也就是改革当中。80后爱国青年是被改革成本转嫁的一代。在80后身上体现出来的中国问题,已经成为首要的问题。四五一代是政治漩涡中的小鱼儿,而80后爱国青年的困境,首先直接接触到,并不是政治困境,而是社会经济。也就是他们是中国市场经济漩涡中的小鱼儿。80后爱国青年是改革和市场化的产儿,同时也是改革的掘墓人。80后爱国青年,是作为改革的牺牲品,被彻底抛弃的。作为改革的受害者,与农民工人一样,可以形成统一战线。80后爱国青年因为是知识分子,可以为他们代言。 80后爱国青年就代表当下中国主流,悲观和绝望已经成为主要因素。

  白宇极 :请问永苗兄,你是如何给中国前三十年改革定性的?

  陈永苗:改革理想与现实之间,只有在例如改革初期那样合适的时间内,改革理想可以牵引改造现实。当过了临界点的大部分时间,理想与现实冲突越大。改革理想与黑暗现实之间,改革理想仅仅是黑暗现实的贞节坊和保护伞。每一个改革的受益者,都是改革路径的障碍。因为专制的政治体制,改革路径是羊肠小道或者独木桥。受益者幻觉认为既然改革能够改变他们的命运,那么必然对每一个人开放。
  但是改革路径带来的资源,是有限的,带来的上升机会,还是有限的。就像一辆公交车,上车的人快满了,每一个人挤上车的人,对没有挤上车的人,都构成阻碍和剥夺。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每一个穷人生存所消耗的最小资源,都被权贵看作是一种浪费,他们巴不得穷人是机器人,光做工不消耗。临界点的大部分时间,理想与现实冲突越大。
  改革已经不可能完成政改,政治体制方面的变革,必须有超出改革的手段和超出改革时代,才能完成。如此才能避免时政棋局改良棋子下的太重,招式太老,来不及转身,白白守株待兔,浪费了时间误了时机。
  政改是一个非理性的黑洞。这里完全是渴望,期待,而没有任何理性的可行性方案。用说服的方式,用一种空洞的道德诉求让一个具有巨大专政力量和历史敌意、对政治敌对力量的恐惧和警惕的既得利益集团去自杀?可以对专政实行安乐死疗法,只有一些疯子才会相信其可能性。党内民主派是一个脏词,改革派是一个骂人的。你骂人的话,你就说,你他妈全家就都是党内民主派。这时候,中国就有希望了有出路了。

  白宇极 : 永苗兄的后改革有没有具体的实施措施和目标?它的依据在哪里?另外再比如说后改革中的维权,我们依靠什么根基来认为这个权利是合理的,并利用哪些手段进行维护?维护的手段有没有限制?

  陈永苗:后改革其实是一种划分时代的坐标,或者界标,他致力于形成新的政治秩序,也就是他仅仅是一种塑造未来的政治观念。所以没有什么具体策略。凡是大的奠基性的政治观念都是如此,他是总体性的,因此是包容的。
  任何与之不冲突的,都是他赞成的。他的依据在于人心的希望与绝望,希望是对未来宪政中国的希望,绝望是对改革中国的绝望。政治方案是处理希望与绝望的技艺。后改革只处理了人心的希望与绝望,仅此而已。
  维权运动是一个人海战术,而且是持久仗,比得上抗日战争。目前我们找到了弱点就是地方政府,只要对付地方政府,就可能取得一点成就。因此需要去政治化,法律化的运动,借助于新媒体网络的成长与民意的生长。我们去做我们的,等到了边界,就知道有没有限制了。行动是首要的,它高于共识。有共同行动就有共识,没有共同行动,就没共识。这个对温家宝谈政改也是一样,不和我们一起行动,没什么共识。

  白宇极 : 还存在这样的问题,就是你没有提三十年的改革是否确实是一种真正的改革?和后改革的改革概念一致么?如果我们说对现实的改进就是改革的话,我们完全可以把毛时代的各种运动尤其是文革作为重要的改革实验,这不是很荒谬?如此一来,那么后改革的依据何在?凭什么对他有希望?

  陈永苗:哪里来的真正的改革,这是一种幻想,并不是政治现实。首先告诉你,绝对不会有真正的改革,连邓小平也不会相信,因为邓小平搞改革,也是一种无奈之举,也是摸石头过河。真正的改革,只是一种改革派意志的幻象,一种行而上学的激情。其次后改革严格地与所谓真正改革区分开来。
  后改革反对的,不仅是政改之不可能出现带来的危机,而是政改作为总体解决的怀疑,甚至后改革派的对整个改革时代的否定,也就是从初始和根基否定改革,判定改革还没出世,就注定作为死胎出现。
  打个比喻说明,也就说1949年之后是一场大病,改革三十年虽然开始痊愈,可这还是生病期间。所谓从1978年开始的政改,一开始注定没有。于浩成一直强调说,在理论务虚会闭幕上,邓小平一讲四项基本原则,大家就想政改废了。我再次回答你后改革的依据是人心,人心的希望与绝望。政治秩序就是人心的希望与绝望,所谓的经济发展等等云云,都是用来说服人心的。

  主持人 : 看了永苗先生的回答,有些问题还是需要您给予明确的答案。后改革概念的提出,基于何种理念与现实?改革与后改革是如何界定的?他们的本质区别在哪里?社会意义是什么?

  陈永苗:我用这个来回答你:美国对华政策的基础前提,在于对中国改革是否可能的判断,以前相信经济自由带动政治自由路径,也就是处于对华政策的改革时代,如今破产,那么进入对华政策的后改革时代。后改革时代就是美国无法再相信中共可以政改,而且寻找对过去促进手段突破超越的时代。比较改革时代与后改革时代,最根本的在于从希望期待到绝望破灭的转变,因此美国对华政策将会有整体性蜕变
  后改革的政治观念或者立场,它依赖于宣告来生成,他受到知识分子对政改绝望情绪的影响,更大的受制于底层民众受到改革迫害而产生反改革情绪的影响,它是二者的综合。后改革立场的形成,或者后改革时代的宣告,他会反作用于这二者情绪。
  赋予其政治正当性,也就是或者主义或者学理的高度。过去的都是情绪,被当做粪青,被当做非理性,被当做民粹。今天我要反过来,宣告改革的非理性,改革的官粹,改革作为迷信和掩盖真相。

  白宇极 : 接着刚才的问题,永苗兄还有一个没有回答,就是维权维的是什么权,支持我们必须维护这种权利的依据来源在哪里?再加一个新问题:究竟是什么让我们必须否定现行政改,不得不选择后改革?中间有没有可妥协的地方?比如某些知识分子打算去推动温相这样一些努力,他也可能有积极的效果嘛。

  陈永苗:维什么权这是不需要回答的问题,依据历史上各种学说很多。也就是说这是不言自明的。
  中间有没有可妥协的地方?好像是所谓的"真正改革",这是我经常遭遇到的问题。我再说一次,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激情,不是历史现实。选择否定政改而后改革,除了不得不这种历史必然性之外,还有一个维度这个政治方案更好,能够继承改革的遗志,加速度地完成改革目标。这是改革已经无法完成的。回答挺温:一巴掌打在脸上,还继续做改革梦。这叫做什么,贱骨头。有一句话说得很好,知识分子把各家的底牌都看透了,但是自己却上不了牌桌。大部分人的看不清这个事实:自己上不了牌桌。媒体也是一样,如今也上不了。
  言论自由运动对刚性结构毫无意义。有一个问题现在逐渐清楚了:说人话和说鬼话都无关于大局,也就是言论或者思潮,不能带动政治格局的变换。刚性结构很多年前已经形成。所以我们要局外人说局外人的话,为局外人考虑,不考虑局内人。
  觉得是非钢性结构的,都是脑袋变为残废的经济决定论者或者文化决定论者。经济自由已是专政的基础。所以的可以变化的,之服务于专政的巩固。绝对权力是丝毫不可以改变,而经济方面的变化,丝毫无助于刚性政治结构的变化,只有巩固专政的作用。就像地球最核心部分,地核是金属的,而且绝对高温,外面泥土可以松动的。但是地核发出磁波,形成整个磁场。你不能认为,外表是可以松动的泥土,就断定相信整个地球是没有有磁性的泥土构成的。

  白宇极:呵呵,看来永苗兄的思路是:我破了再说,爱立不立。

  陈永苗:你的思维方式是非政治的,这个范畴不足以描述。后改革的,已经不是改革时代所确立的各种范畴,例如改革与革命等等所能描述。后改革是一种生成,然后再去吸纳改革的遗产,文革的遗产,民国的遗产。首先你要把你脑袋中的范畴丢弃。

  主持人 : 我们希望今晚能把后改革的一些基本理念弄清楚明白

  陈永苗:简单说,对政改绝望就是后改革。期待真正改革的,不是后改革。


  主持人 : 陈永苗先生,您如何看待汪洋与薄熙来的各自表现?

  陈永苗:汪洋是政治能力二三流的人物,我就搞不懂改革派为什么力挺他。他在广东搞了一个思想解放,啥结果都没有,吹了一个大泡泡。似乎改革事业就是说说好听话,然后让人欢呼一下,就完了。在中共体制内和独立观察着,都不会觉得汪洋有着破局的能力。

  白宇极:这是实然与应然的问题。按现在的社会发展,也许后改革很快就会成为大家认同的观点,那这个理念就没用了,你还是要面对如何做的问题。我提的问题你最终是逃不过去的。最后再补充一句,我认为:狂飙突进推倒重来这样的社会变革结果仍是独裁,零敲碎打的渐进式改革更适合人类的发展。

  陈永苗:作为年轻人,一定要从自己所在生命,语境出发来思考社会政治问题。承接过去的意识形态话语,是没有意义的。民国可以改良,偏偏发生革命,当下不可改良,偏偏要告别革命。革命有英美的,欧陆的,英美革命那种在宪法和法律之下的革命,还是可取的。民国的辛亥革命也是保守主义的。
  另改革或者改良也是一种革命,着邓小平说的,不过就是将革命所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和平的方法,法律的方法加以解决。美国的国会和法院,天天闹革命。四年选举一次,就是一次革命,推翻一次政府。司法审查制度,就是一种常规化宪法乎的革命制度。
  至于后改革应该做什么事情,那就是为一切后改革事物背书,提供意义,提供政治正当性论证。因为它是一种总体性表达。

  王俊秀:看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在用"后改革"这个词,就想到永苗.呵呵,一个推动中国挪半步的人

  主持人:正要问呢。后改革的概念何时何人首先提出?

  陈永苗:最早的有全国人大常委郑功成,对外经贸大学贾宝华,还有吴国光等等。其实星星之火,只是到了我和俊秀手上,把它制作成燎原之势。

  主持人 : 您如何看待媒体的南北不同?

  陈永苗:现在整个社会对南方系颇有微词,我想说,媒体少谈主义少研究问题,多搞一些维权。这么多年来,言论自由的扩张,取决与维权运动撑大的。南方周末一搞起主义,例如汪晖事件,就有争议,茅于轼一在南都为富人说话,就引起争议。
  媒体并不是真理的化身,而是社会公器,社会变换了,媒体也必须随着变,走则就走向没落,或者沦为一方政治力量的宣传机器。所以多搞一些维权,少谈主义是正道。搞维权大家都称颂。

  主持人 : 最近有本新书《青年结》,据说是体现后改革时代的作品,您怎么看待?

  陈永苗:我观察到,在苏联的电影、舞蹈、文学中都有后改革时代的作品。中国当下也不少了,例如在最近央视登陆的后改革电视剧《大路朝天》,还有贾平凹的的作品。贾平凹还被我们评为2009年十大后改革人物之一。《青年结》这部小说,也是在后改革时代这个潮流当中。后改革文学应该比改革文学更贴近时代脉搏。

  主持人 : 您认定现在是后改革时代,这与次法西斯时代,后社会主义有什么不同?

  陈永苗:苏联宪政转型有着改革时期与后改革时期。后改革是改革到宪政的过渡时期。中国改革就是法西斯主义,并不是次法西斯主义。

  主持人: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的座谈到此结束,感谢陈永苗先生做客"我推中国"回答推友们的疑问,我想这样的探讨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感谢推友们的支持!

  我推中国工作室整理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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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3467】 公民的身份证究竟是干啥用的

公民的身份证究竟是干啥用的

2010年09月27日10:42人民网强国论坛lup我要评论(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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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今天《检察日报》吴晓杰等写的报道:《全国每年100万人丢身份证 无法作废成失主噩梦》之后,我不禁想质问记者,也想质问公安机关以及一些单位,依照中国法律,你们究竟知不知道公民身份证究竟是干啥用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四条:"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

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是身份证仅有的功效。

该条例对于公民补领身份证根本不需什么作废的声明,"无法作废"是乱用身份证演绎的恶性结果。

同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除此之外公民任何活动都勿须出示身份证。

法律意义是:出示身份证仅仅是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方为有效证明本人身份,其他情况下都属于无效。

这篇报道中说到的:"打工妹林贝欣、'匪首'林贝欣,这两个原本不相干的身份因一张2007年丢失的身份证而紧密相连。今年7月16日,当林贝欣被广州警方抓获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义乌警方通缉了两年。"

这个悲剧就是公安机关乱用身份证的典型案例。公安机关怎么能依靠身份证判断谁是罪犯,林贝欣和身份证分离是不能证明林贝欣本人的身份,只有两者在一起的时候才能证明身份。

这种错误属于如果公安机关自己都没有搞明白,那么乱用身份证在国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

所有的事情我都不说了,就说说到银行取钱,由于存折磁条缺磁,需要补磁,于是银行让我出示身份证,这在"实施细则"中并没有,而存款实行实名登记,需要出示身份证是2000年之后在《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提出的,是由国务院发布的法规,这个和"实施条例"并不冲突,但是补磁也需要出示显然没有法律依据。我和银行讲理,因为取款设置了密码,密码不对不能补磁,也不能取走存款,这是常识。他们拿出银行规定,我也无奈,这明明是违反法律的事情,也只好这么办,不然就不能补磁,就不能取款。

更有气的事情是出示身份证,证明身份现在已经异化为复印身份证,用复印件证明身份。这下子问题就大了,我在《身份证只是身份证明,人工验证是必须的》就强调:"'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是关键词,必须本人持证才能证明本人身份"。

林贝欣因为身份证吃了官司,如果法律是公正的话,公安机关必定败诉,因为人、证分离之后,什么都不能证明。公安机关如果是这样破案的话,冤假错案肯定少不了,而利用身份证作案肯定会更疯狂。

不久之前,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葛剑雄曾就复印身份证问题提交一个提案。他在提案中说,为什么各个部门都能随意复印公民的身份证?住旅馆要复印、银行办事要复印,什么东西都要复印?公安部相关部门给出的答复是:他们从来没有授权任何单位可以复印公民的身份证。公安部解释,其他单位只能查验,但是没有复印身份证的权力。

得到这个回复后,政协常委葛剑雄惊呼:"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既然公安部从来没有授权任何单位可以复印公民身份证,那么所有的复印身份证都不合法,换言之公民也无需捂着身份证,身份证丢失其实并不可怕,因为人证分离的时候,身份证就是一张废纸。至于复印件就更没有法律效力,可笑的是法院也要复印件,这样事情真的就很可怕了,因为一张复印件,就可以派生出千千万万张一模一样的复印件,难道这些复印件也一样有法律效力?

银行排大队办事效率低,银行还抱怨说营运成本过高,我想说削弱人工验证的责任,以复印件做证据,不但费事,而且成本高,最终来并没有法律效力。

换句话说,身份证出现原来的宗旨是提高了社会工作的效率,结果制造了一大堆麻烦,回头一看,这样使用身份证还并不合法。

我写到这里,不知道究竟是谁对"全国每年100万人丢身份证 无法作废成失主噩梦"负责?身份证的使用演绎到今天这等地步,只能说是一种悲哀!只能说中国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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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3464】 广西来宾假狂犬疫苗系开水兑药 已有1656人接种

广西来宾假狂犬疫苗系开水兑药 已有1656人接种

  广西新闻网来宾讯 (记者唐志强 谢奎)来宾市一名5岁男童被狗咬伤后,到乡卫生院接种了狂犬疫苗,但一个多月后,他却因狂犬病发作死亡。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该男童接种的是假狂犬疫苗。经调查,当地共有5家卫生院使用了该批次的假狂犬疫苗,另有6家卫生院和23家私人诊所使用了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问题疫苗",共涉及接种者1656人。

  9月26日,来宾市有关部门向媒体通报称,事发后,共有1649人补种了合格疫苗,目前并无发病报告。来宾警方已抓获8名涉嫌制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案卷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男童死亡牵出假狂犬疫苗

  去年10月21日,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大安村果糖屯5岁男童小浩(化名),不慎被狗咬伤。当天,家人带他到正龙乡卫生院处置伤口并注射了狂犬疫苗。至同年12月3日,包括加强针在内,小浩共接种了6针狂犬疫苗。首次接种后不久,小浩就出现了手肿、发热等症状,医生说没事,并给他开了一点退烧药。12月8日,小浩的发热症状越来越严重,父亲叶显�带他到来宾市人民医院就诊,被初步诊断为狂犬病。医生建议转到南宁市的医院治疗,当天,小浩被送到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疗,次日,又转院到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去年12月10日凌晨,小浩因呼吸循环系统衰竭死亡,死因为狂犬病发作。小浩被狗咬伤后不久,叶显�就将儿子送到乡卫生院,还用了卫生院里最贵的那种狂犬疫苗,一连注射了6针。究竟是这个病太难治还是药有问题?

  后来,叶显�特地到正龙卫生院把孩子打剩下的那针疫苗和药取出来,送去化验。

  来宾市药监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男童注射的疫苗标注为北京福尔生物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090726"。经查实,北京确实有这家公司,但该公司反馈说,他们并没有生产这一批号的狂犬疫苗,也没有将相关疫苗销售到广西来宾。此时,调查人员已确定这批疫苗来历不明,很有可能是假药。为慎重起见,他们又将疫苗样品送检。

  去年12月23日,自治区药监部门查明,这批"狂犬疫苗"中没有任何狂犬疫苗成分,确定为假药,同时,这批药也是从非正常渠道购进的。

  事后,正龙乡卫生院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疫苗来源指向一医药公司

  有关部门紧急追查假疫苗的来源,发现正龙乡卫生院的狂犬疫苗是从来宾信尔药业公司(以下简称信尔公司)进货的。但是,这批药没有正规的发货手续,也没有购货发票,是信尔公司副总韦某直接上门推销的。

  据悉,正龙乡卫生院与该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相关负责人跟韦某也很熟。该负责人万万没有想到,韦某卖狂犬疫苗属私自行为。去年以来,来宾市狂犬疫苗十分紧缺,许多卫生院和私人诊所根本买不到疫苗。韦某见有利可图,私自购买了一批来历不明的狂犬疫苗,借用职务之便,到来宾市兴宾区一些卫生院和私人诊所销售。这些医疗机构正发愁没有狂犬疫苗可用,一见药业公司的副总上门推销,哪里想到疫苗有问题,连发票也没有当场要,先付钱"抢"药再说。

  被警方逮捕后,韦某供认,这些疫苗注射之后不会起药效,但它本身也没有副作用,因此,他就抱着侥幸心理来赚这笔"黑心钱"。

  据有关部门调查,正龙卫生院等5家卫生院使用的狂犬疫苗为假药;另外6家卫生院和23家私人诊所,有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记录,但有关部门现场调查时,并没有发现该批次的假狂犬疫苗。"因没有相关样品,无法查实他们使用的狂犬疫苗是真还是假,只能说涉嫌使用'问题疫苗'。"来宾市卫生局局长邓海明说。

  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实,共有1656人到这些医疗机构接种了这类问题狂犬疫苗。随后,来宾市药监等有关部门紧急到南宁等地购买正规狂犬疫苗,为这些人补种。其中有几人因其他原因死亡,有几人因年老不愿再次接种,最后共有1649人补种了正规狂犬疫苗。

  9月26日,来宾市卫生部门向媒体通报此事时称,这些补种者并没有出现发病情况。

  假疫苗层层转卖价格暴涨

  去年12月24日,来宾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调查韦某涉嫌销售假狂犬疫苗一案。今年1月25日,专案组民警在广东省广州市抓获一名涉嫌制造假狂犬疫苗的广东人。至此,警方共抓获8名嫌疑人,其中有7名广西人。

  据警方介绍,他们在那名广东人的住处搜出一些药品封口机,部分半成品药,还有一大批假公章。"他制假的地方不大,但设备很先进,用机子一打,疫苗的生产批号和有效日期全部有了,不仔细核查,很难发现他生产的是假药。"来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陈祖敏说。

  据嫌疑人交代,他用白开水和一些药水冲兑,制成假狂犬疫苗。然后以几元一支的价格,卖给他认识的一名广西人。这些假药经过层层转卖,从几元加价到十几元,最后加到将近100元后,卖到了韦某手中。此时假狂犬疫苗已转手6次。韦某最后再卖给乡镇卫生院和私人诊所。

  因为狂犬疫苗能卖到将近150元一支,这些人都获利颇丰。

  假疫苗事件敲响药品安全警钟

  据来宾市卫生局局长邓海明介绍,我国的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属于国家免费接种的,一般不会发生类似问题。诸如狂犬疫苗之类的二类疫苗,一般都是走市场化的道路,由于有利可图,相对来说容易发生问题。此前,来宾市有资质供应狂犬疫苗的单位有两家:一家是来宾市疾控中心,另一家就是信尔公司。事发后,有关部门已取消了信尔公司销售狂犬疫苗的资格。

  记者了解到,信尔公司在来宾市属于有一定实力的药业公司,可偏偏是这家公司出了问题。事发后,一些卫生院负责人连连叫冤,说没想到会这样。

  邓海明表示,严格说来,相关卫生院购买狂犬疫苗时确实有违规行为,比如说,没有严格走程序,没有及时要购货发票。因此,他们下一步也会加强对这一方面的监管,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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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4日星期五

【权利:3464】 视频:实拍官员大战拆迁户及屁民大战警察非法查身份证

请帮忙做种:实拍官员大战拆迁户及屁民大战警察非法查身份证 电驴 http://is.gd/fnYXZ 网盘 http://is.gd/ffE8A ;被强拆妇女悲惨遭遇 电驴 http://is.gd/f0eKA 网盘 http://is.gd/fpF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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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3461】 家园计划劳工援助社最新《劳工医保现状调查》(请勿公开发表)

不需翻墙,家园计划劳工援助社最新《劳工医保现状调查》 http://dem2.blogbus.com/logs/75557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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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3461】 关于精神病学工作的职业伦理标准的马德里宣言等英中文对照稿(翻译)

各位朋友:
 
       大家好!最近由于工作和学习任务比较紧张,关于精神病学工作的职业伦理标准的马德里宣言等英文译稿,一直走走停停。
  
       利用中秋节的假期终于把《关于精神病学工作的职业伦理标准的马德里宣言》和《 世界精神病学协会关于职业伦理有关工作的历史备忘录Historical Note on WPA Work on Ethics.pdf (application/pdf) 》校对整理出来了,现在发给大家,希望给关注中国精神病问题的人员一些原始的研究资料。
 
       后续还有四篇文稿,校对出来以后,将陆续发给大家。
 
      由于才疏学浅,加之时间比较仓促,翻译稿件有诸多不当,请予指正,并及时告知本人,以便对翻译稿件进一步完善。
 
      此致
 
                                            
                                                李仁兵律师
                                                2010 09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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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3461】 [新世纪] 刘自立:民主政治不是作秀政治


【新世纪特稿2010年9月24日】

1,民主政治是实实在在具备充分和必要因素的政治,也就是宪政,权利分享,媒体批判(秀在美国可以被骂——在中国,不行),竞争平等,资源共享,等等。秀,不是民主政治;就连民主起步,也是源于美国和欧洲的自由,自治和私有制度之传统;没有这些本来就是民主的传统和传统本来就有的民主文化,民主何尝产生,发展;又和作秀有何关系——作秀的民主场域只是新闻自由范畴的突出表达(种种现场直播——你期待的奥巴马直播都被取缔,还指望什么呢?)难道这个东西还要如何解释吗?

民主不可能在取缔这种直播场域的特权人身上发生。
温一个人有特权谈论民主,这件事情本身,表达的只是民主之怪之反。也就是说,我,可以说民主——你说了,他说了,就要关起来。请问,这个"民主"是什么东西?

又,你要亿万红色富人和百万裸官一起秀民主,试试看?笑话。

2,毛等人比较温早了几十年做民主秀,结果是什么?
这个历史不要忘记。邓也民主过,赞成民主墙。以后,N次言及的党内外民主,又是什么?具体如何体现?抑或是某种权谋和诈术——从新民主主义到"我们就是独裁";从改革开放,到四项原则,血洗六四......我们说过,鸡被弄断脖子一百次,其同类也不会得知教训(罗素的话)——温来了,鸡只们又雀跃了。

3,民主和民粹都要有民众捧场的准秀作业场,北京没有,
中国没有。你支持或者反对温民主秀,都不得捧场抑或质疑的空间;这从反面说明此秀的虚妄。也就是我唱独角戏,你就装聋作哑好了。这是什么民主秀?独角戏还要有台下观众。这些观众在哪里?对话给谁听?奥巴马?希拉里?

知道自由主义互动原则吗?自由主义互动原则就是光绪,
袁世凯和蒋介石和反对党人的互动。此间有此互动吗?那些单相思小会小议,是不是可以上得官媒?温总讲话文字,尚且被看管,删节,调包,拥趸们何谈互动胡温?

你看见什么合法互动了?

单相思,是中国人意淫政治传统的继续。
就连各种当年的枭雄们还有必要空间。现在这些人有吗?老百姓,有吗?拥温者,有吗?

你说的"拥温",可以上得人民日报新华社吗?

4,温秀发展要看看,但是现在已经很清楚,
那就是没有任何秀外实际动作——比起胡赵做了一些实事来,温究竟要做什么?做的可行性是什么?极权主义内部突破的条件是什么?秀者和捧者,反对者,皆无权对话;此为定论?定局?

5,捧秀人给这个体制一个可塑性空间,愿望不错,但是,
违背此制本质,不足为训。很多所谓专家还是去研究研究极权主义"洋葱头"体制,那里的味道很浓,可以醒思(见阿伦特言)。

6,我们说,历史上专制主义改革、革命时期,光绪作过秀,
邀请谭嗣同;袁世凯作过秀——弄了个议会民主,有场地,有人头,有宋教仁,有孙文参与——请问,温邀请谁来充填今天的民主场域?谁是被邀请、被和谐者。谁是谭嗣同?谁是宋教仁?未被邀请之前,你就确定要被邀请了吗?如此意淫,过于夸张和急迫了吧!

再退一步,光绪邀请了四君子来四品议事,还是做了尝试。
温阁里有这样的"四品"乎?

再退一步说,蒋介石还要胡适这个自由派;今天,
谁是互动于政府的胡适?中国胡适和鲁迅,都要抓起来;毛不是这样说过吗?现在胡适"放出来"了;但是只是放在书上,不可以下到人间;下来就是监狱伺候。不是吗?那个拥趸刘小波不是因为拥护党的改革而被关起来;知道为何?这个迷,留待拥趸们自己思考吧。

7,这就是我们说过N次的、专制主义和民主孪生关系的、
旧制度与大革命关系。现在,制度和革命什么关系?考证过吗?托克维尔可以轻易驳倒吗?极权主义新制度和大革命又是什么关系?这可不是托氏看法了。

号称历史专家和思想专家的人们,
是不是要从民主ABC和自由主义ABC学起呢?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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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N 于 9/24/2010 10:26:00 上午 发布在 新世纪 New Century Net


【塞上秋:政改空炮与压力阀】



温氏深圳讲话,温氏深圳讲话,要旨是如何用太极绵掌化解体制内外要求民主变革的压力……



8月,被网民们戏称为影帝的中国总理温家宝到深圳,发表了一通政改讲话,在网上网下激起热议。

北京的一些知识分子和维权人士还借机在密云水库边的一家宾馆举行温家宝讲话研讨会,这些民权活动者们本想借力发力,促进中国激活政改进程,但颇具讽刺的是:会议快要结束时仍被干扰,身份可疑的墨镜男女的到来,促成了宾馆会议室的停电;显然,这种集会,并不为神经高度紧绷的当局所乐见。

海内外对讲话不同的评价

但是温家宝的讲话还是达到了一定预期的效果,即再次激发了部分对体制内政改心存幻想的知识分子的残梦,而在一些经常翻墙阅读外部资讯的中国年轻网民中,这种讲话无疑是再次画出大饼,有人质疑道:难道六十年的承诺和大话还没听够?温八年秉政都没搞一两件政改实际举措,还指望他最后两年大举?指望中国足球队最后三分钟进球是天真,指望影帝最后两年政改是脑残。

海外的批评家论及温家宝祭出政改旗幡,拜谒邓小平在深圳的雕像,是哭错了庙门。因为老邓其人的所谓政改,从来都是行政体制的改革,这也是老邓时期为什么反自由化和“四个坚持”抓得最紧,老邓根本就无意政治改革,因为政改无疑会触及中共的权力与核心利益。

也有评论从十八大人事布局造势的角度看温氏的政改讲话,此种看法未免太过玄虚,十八大人事固然需要提前布局卡位,但泛泛而谈政改,是不会把温家宝所看重的人送入权力中枢——比如政治局或常委会的;而温的人马,在外界所传团派与太子党的角逐中,是最不显山露水的,不着痕迹的。

看上去更像解压手段与排气通道

无疑,即使最苛评温家宝的批评家,也不得不承认温家宝比较勤政,你看神州大地天灾人祸的现场,经常有一位身着旧胶鞋的老者,老泪盈眶,满脸悲情,戏份拿捏恰到好处,扮相和亮相都上佳,确实也迷倒了一批不能翻墙的百姓。但温家宝当政时期,房价火箭般上窜,通货在稳步膨胀,天灾人祸频仍,豆腐渣,毒奶粉,民变不断,杀童案频发刺激人民心理底线,人们有理由从执政成绩上质疑温家宝的施政举措与能力。

      温家宝在此种困局下,不断地打普世价值牌和民心牌,偶一为之尚可,再而三,三而四地使用,又不见实际举措,效果适得其反,终至网上讥讽如潮,影帝之尊号被网民们送上。
      但温氏深圳讲话,现在看来更像是执政当局排解压力的手段和通道。中国的局面虽然还未开锅,但也像一个大蒸锅,到处冒泡和升腾热气,民变频发的背后,隐藏着要求政治变革的压力。为了缓解此种压力,需要有人出面许诺画饼,给自由知识分子和维权民众一个空洞的希望,此种政改大话,连思想动员都谈不上,既无路线图,也无时间表,稍有独立判断的人不难鉴定:有多少真实成分在里面?连清末立宪,虽一拖再拖,弄出皇族内阁,但也给出了时间表。

所有的政治学都是在研究压力


      温家宝在地质系统搞了多年,对地质学一定极有造诣。斯蒂芬・金的名作《肖申克的救赎》中,主角安迪也进修过地质学,“一万年的冰河期,百万年的造山运动,千年的床岩在地层底部相互挤压。压力,所有的地质学都是在研究压力。”
      温家宝的抗压能力和对压力的研究,显然远在一般人之上。如何用太极绵掌化解体制内外要求民主变革的压力?唯有把“人民”“民主”等词汇先接过来。
      早在共产党的延安时期,早在中共办《新华日报》时期,中共并非不提民主,反倒把“民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中共十七大报告等政治文件,也常有“民主”这个词汇;但明白其中奥秘的人,都深知这是“特色民主”,这个“特色民主”下,无论是言论自由还是选举以及中式多党制,都带着“中国特色”,都与欧美的自由民主是两码事。只不过近年来很少提及民主专政——民主的专制政治——这个本身都无法自洽的词汇,也算得上一个进步。
      自由民主在中国迟早要来,大概体制内高层人士也明白无法阻挡。80年代末是学生走上街头要求自由民主,现在则表现为维权民众的街头抗争,网民们掀起的“网络战争”。驱向自由民主的压力,从来没有消亡过。从这个意义上说,“压力,所有的政治学都是在研究压力。”这一判断应该也能成立。面对温家宝政改讲话再次激起的美好期望,体制外心存幻想的人士不妨问问:当前的社会压力和民众呼声,是否足已能够挤压出体制内高层政治改革的强烈意愿与实际举措?!

——原载《动向》2010年9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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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N 于 9/24/2010 10:23:00 上午 发布在 新世纪 New Century Net

附:【温家宝讲话是骗人的吗?(胡平)】

2010-09-24

温家宝讲话引起热烈争论。有不少人说,温家宝讲话是欺骗,大家别上当。这种批评,意思很不清楚。按照这些人,我们怎么做才叫不上当呢?


所谓不上当,那意思大约就是:你温家宝说支持媒体刊登负面新闻,我们媒体人就是不刊登负面新闻,我们就是只刊登正面新闻;你温家宝呼吁民众监督政府,我们民众就是不监督政府。这种不上当,不是比上当还糟吗?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意见是提醒人们保持警惕,谨防温家宝学毛泽东57年反右那一套,搞“阳谋”,搞“引蛇出洞”。问题是,今天的中国和五十三年前的中国有很大的不同。今天的中共还会搞“引蛇出洞”吗?众所周知,六四之后这二十一年,当局的方针是“把动乱扼杀在萌芽状态”,也就是说,尽量不要蛇们从洞里爬出来,只要看到有蛇想出洞,就赶快把它赶回去。而“引蛇出洞”的意思则是尽量让蛇们出洞来,不肯出来的都要千方百计地把它们哄出来,最好全都引出来。这两者不是截然相反的么?今日中国,出洞的蛇已经不少了,共产党本来正发愁没法把它们全赶回洞里呢,它哪里还有闲情逸致把没出洞的蛇都引出来?以今日中国之民情,中共要是再搞一次引蛇出洞,岂不是引火烧身吗?

退一步讲,就算温家宝讲话不是出于真心,我们也可以借力使力,假戏真做,弄假成真。维权人士,尤其是维权律师,哪一个不是拿法律说事?抛弃了法律,他们还怎么说事?你说:你们难道不知道共产党的法律是假的,是骗人的吗?我要说的是,所谓假,所谓骗人,意思是共产党自己颁布的法律,共产党自己却不想真正遵守。我们把它当成真的,不是说共产党颁布这些法律是出自真心,而是因为这些法律本身是对的。我们正是要用我们的力量迫使共产党遵守。

我曾经指出:共产党的谎言有两种,有的谎言,共产党是希望我们信以为真。譬如共产党关于抗日战争是共产党领导的这种谎言,共产党就希望我们信以为真。但共产党还有一种谎言,这种谎言共产党是唯恐我们把它当真。譬如宪法中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条款,譬如禁止刑讯逼供一类的法律,共产党就唯恐我们把它当真。如果我们把它当真,共产党的日子就混不下去了。如果你根据共产党颁布这些法律不是出自真心这一条,你就不把它当真,你还自以为你识破了共军的奸计,其实正相反,你那才叫中了共军奸计呢。共产党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当然是句谎言;然而我们知道,在89年东欧剧变中,那里的人民喊出的一个最有力的口号就是——“我们就是人民!” 

我们说,有了温家宝讲政治改革讲普世价值,别的人跟着讲风险就小了,敢讲的人就多了。毕竟,在任何国家中,勇士总是极少数;很多人确实只有等到风险较小时才敢发言。这是常人常情。既然温家宝先说了“政治改革好”,就能促使一些原先不敢说“政治改革好”的人也跟着说“政治改革好”,从而增加了“政治改革好”这种呼声的音量,那正说明温家宝的讲话有积极意义,那正说明我们应该欢迎温家宝的讲话。

有人说:不错,和中共高层其他人相比,温家宝确实显得比较温和开明;但唯其如此,所以他更有欺骗性。温家宝的讲话看上去很好,但实际上是画饼充饥,是烟幕弹,其作用在于麻痹人民斗志,引诱人民沉溺于幻想,消极等待,放弃抗争。

没有比这种批评更似是而非的了。按照这种批评,似乎是,很多正在抗争或准备抗争的人,一看到中共上层也有人在说政治改革了,于是就麻痹下来,放弃抗争,等着坐享其成了。实际情况正好是相反的嘛。对于那些正在抗争或准备抗争的人来说,如果他们看到上层也有人站出来呼吁政治改革,他们只会更振奋,只会干得更起劲。原先一些出于恐惧,出于沮丧而放弃抗争的人,此时也会投入抗争。毕竟,很多人在选择抗争或不抗争时,免不了要考虑成本与收益。如果投入抗争,风险很大,成功的希望又很小,他们就会选择不抗争。反过来,如果他们看到统治集团上层都有人公开站出来呼吁改革,这就减少了参加抗争的风险,增加了成功的希望,因此他们必然会更踊跃地参加抗争。回顾过去几次民运高潮,哪一次不是发生在上层比较温和开明的时候呢?

在今日中国,并不是上层显得温和开明,致使民间沉溺于幻想,故而放弃抗争。实际情况是反过来的。在今日中国,上层只有温家宝比较温和开明,胡锦涛则一如既往的僵硬,其余人更不足论。多数民众因为不大看得到希望,依然陷于恐惧与沮丧,所以才无所作为的。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我们才更应该对温家宝讲话持正面评价。我们应该借着对温家宝讲话的讨论,进一步阐扬普世价值,拓展公共空间。我们不奢望出现奇迹,但是我们确实可以有所进展。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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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3日星期四

【权利:3458】 《毛选》真相

转一篇文章大家看看,相信有很多跟我一样被骗多年的人。
 
《毛泽东选集》真相——《沁园春・雪》等出自胡乔木

时间:2010-09-23 08:54 作者:(不详)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次
  1995年6月中旬,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共中央党校联合向中央书记处提出了书面报告《关于<毛泽东选集>中著作原稿的审核、考证意见》。根据该报告披露:《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的一百六十余篇文章中,由毛泽东执笔起草的只有十二篇,经毛泽东修改的共十三篇,其余诸篇全是由中共中央其他领导成员,或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及毛泽东的秘书等起草的。


  《毛泽东选集》成书经过《毛泽东选集》所收的“著作”,大部分是中共在不同时期的各种书信、电报、文件,以及领导人所作的演讲稿汇编而成的。原来在“解放区”只是印成小册子传阅。到了四十年代后半期,“东北解放区”有了像哈尔滨这样的城市,这些小册子就汇编成了厚厚的《毛泽东选集》。大陆建政后,中央成立了“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并于1951年10月12日出版了第一卷,1952年4月10日出版了第二卷,1953年4月10日出版了第三卷,1960年10月1日出版了第四卷。1951年10月12日出版第一卷时,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在书前冠有“本书出版说明”,说:


  “这部选集,包括了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各个时期中的重要著作。几年前各地方曾经出过几种不同的《毛泽东选集》,都是没有经过著者审查的,体例颇为杂乱,文字亦有错讹,有些重要的著作又没有收进去。现在的这部选集,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所经历的各个历史时期并且按照著作年月次序而编辑的。这部选集尽可能地收集了一些为各地方过去印行的集子没有包括在内的重要著作。选集中的各篇著作,都经过著者校阅过,其中有些地方著者曾作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正,也有个别的文章曾作了一些内容上的补充和修改。”——湖北经济学院官方论坛欢迎您的到来!


  从这个出版说明,不难看出,整个《毛选》的定稿,是毛泽东亲自参与了的。既然如此,选集中的每一篇文章当然都是毛泽东本人认定是自己的著作无疑了。


  中共官方宣布的对《毛选》审核、考证结果但是,四十四年后,经过中共有关部门的审核、考证,却发现在《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的一百六十余篇著作中,由毛泽东执笔起草的只有十二篇,经毛泽东修改的有十三篇,其余诸篇全是由中共其他领导成员、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及毛泽东的秘书等起草的。这是上述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共中央党校联合向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出的书面报告《关于<毛泽东选集>中著作原稿的审核、考证意见》所披露的。经审核、考证、查证,《毛泽东选集》中的若干著作,分别由以下人士起草:瞿秋白、周恩来、任弼时、王稼祥、张闻天、谢觉哉、董必武、林伯渠、刘少奇、艾思奇、陈伯达、康生、胡乔木、陆定一、杨献珍、邓力群等,以及毛泽东的秘书、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班子的成员。该报告披露的对《毛选》一至四卷中若干著作审核、考证结果如下:


  《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此文为1929年12月红军第四军第九次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的部分,是周恩来起草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毛选》中说此文是毛泽东于1932年1月5日的一篇通信,实际是瞿秋白写的指示信件,由毛泽东,滕代远、周逸群在红军中宣讲的。


  《反对本本主义》,此文为1930年5月,由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对党内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文件。


  《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毛选》称本文为毛泽东于1936年2月为总结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经验写的,实际上是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为总结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由张闻天和周恩来起草,由毛泽东出面在红军大学的演讲稿。


  《实践论》(1938年5月)、《矛盾论》(1937年8月),《毛选》说这两篇论文都是毛泽东写的,曾由毛泽东在延安的抗日军政大学作过讲演,实际上是由周恩来、林伯渠、王稼祥、康生、陈伯达等人起草的,毛泽东只是作了修改,就成了毛泽东写的了。


  《为了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此文为毛泽东于1937年5月7日在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所作的总结报告,但文稿实际上是由中共中央书记处起草的,张闻天、周恩来作了修改。


  《论持久战》(1938年5月)、《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1938年5月),前者为毛泽东1938年5月26日至6月3日在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上的演讲稿,实际上,这两篇文章都是由周恩来、张闻天、林伯渠、康生等起草,董必武也参加了修改,曾被定为党校的中心教材。


  《论新阶段》,毛泽东于1938年10月,代表中央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作的政治报告,文稿是由王稼祥、康生起草的。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年12月),本文是由中共中央书记处集体起草的,后经周恩来、刘少奇、王稼祥、康生等人修改,曾被定为党校的中心教材。


  《新民主主义论》,此乃毛泽东于1940年1月9日在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讲,文稿是由中共中央委托康生、陈伯达、艾思奇等人起草,经中央集体讨论定稿的。


  《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后的时局》(1941年3月18日)《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1941年5月8日),《毛选》称这两篇均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写的对党内的指示,实际上是中央委托周恩来起草的,董必武也参加了部分意见。


  《改造我们的学习》,此文为毛泽东于1942年5月19日在延安干部会议上所作的报告,文稿是由康生起草,经王稼祥修改的。当时是以中共中央学习研究组的名义发表的。


  《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前者为毛泽东于1942年2月1日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的演讲,后者为毛泽东1942年2月8日在延安干部会上的讲话。这两篇文章都是由林枫起草的,陈云、李富春等人参加了修改。


  《论联合政府》,此文为毛泽东于1945年4月20日在中共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文稿是由康生、艾思奇、胡乔木等人起草的,任弼时、张闻天、刘少奇等作了修改。


  《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30日),此文为庆祝中共建党二十八周年的专论,文稿是由中共中央集体起草的,主要执笔人是陈伯达、艾思奇和邓力群。


  《毛选》著作权的争议从未中断,综观以上各篇文章,完成的具体情况,并不完全相同;但不是毛泽东写的,最后都变成毛泽东写的了。就这一点来说,毛本人是知情的。因为最后成书时他本人是亲自审定过的。这就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当然,那个年代,无论是毛本人还是其他任何执笔者的头脑中,都没有“知识产权”意识。尽管如此,在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中,文责自负,君子不夺他人之美,应该说对上述侵权行为还是有道德上的规范和约束的。也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关于毛泽东著作的署名问题,在中共内部也是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和争论的。早在1945年6月,中共七届一中全会对这一问题曾有过以下两点非常不合情理的决议:


  一、凡是有毛泽东同志演讲的、由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审阅的文件,在编印时要用毛泽东同志名义;


  二、凡是过去已由毛泽东同志名义发表的著作,一律不再更改或增加其他作者的名字。


  1956年11月上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陈伯达、康生曾提出《坚决捍卫毛主席著作光辉思想》的意见书,提出:“党内有人企图否定毛主席的地位、否定毛主席思想是全党的指导理论”,为此于1956年11月中旬召开的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再次做出决议:


  一、全党要维护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权威;


  二、毛泽东同志著作是毛泽东思想的集中表现,是毛泽东同志的革命工作经验的结晶。


  1980年9月,习仲勋、谭震林、徐向前等五人向中共中央提出,再重新出版《毛泽东选集》时,应当做出澄清:哪些是其他人的著作,哪些是中共中央集体的著作,哪些是中央文件?


  1985年2月,中共中央党校十二名主任级教员及二十五名学员联署向中共中央、胡耀邦提出关于《毛泽东选集》中若干著作是其他人的著作问题。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也提出“是否在《毛泽东选集》再版或重新出版时,作出适当的更正、阐明”。对此,李先念、王震、宋任穷等人作了批示,指出:“这是一股逆流”“党内一直有人要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问题出在领导层”,“党内右倾思潮发展到了危险的地步”。王震当时为中共中央党校校长,在党校党委会上破口大骂:“谁敢否定毛主席光辉的一生,谁敢反对毛主席著作,就撤他的职,开除他的党籍;谁敢当我面否定毛主席,我就用枪来回答。”(见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党校《简报》)


  1992年初,胡乔木在重病期间,曾对来探望的杨尚昆、乔石、温家宝提出:关于毛泽东著作,党内一直有分歧,应当做出全面审核,哪些是毛泽东亲自著作的,哪些是以毛泽东名义发表的,哪些是中央其他同志著作的,哪些是在编辑过程中被牵强地肯定下来的。


  胡乔木提出:毛泽东著作中三篇名作(俗称《老三篇》)——《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和《为人民服务》,甚至毛泽东诗词中最有代表性的《沁园春・雪》,即那首“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都是出自他的手笔,并要求恢复用他胡乔木的名字。


  1993年6月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共中央党校,曾联合向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出过两份报告,一份是《关于毛泽东著作整理出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另一份是《关于胡乔木和其他人士对毛泽东著作的意见的处理》。前者披露:经过五年来的工作、访问、考查、翻阅、核实关于毛泽东生前四百七十多篇著作,包括讲话、报告、会议决议、论文、电报稿、社论、按语与批示等,一共有二百五十多篇不是毛泽东亲自起草或作修改的。其中有一百六十多篇报告、讲话、电文、社论是由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中央秘书局(办)和中央工作人员起草完稿的。毛泽东仅仅对部分报告、讲话作过审阅或批上“同意”,“好”或签上“毛泽东”三字。


  199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就上述报告曾作过三点批示:


  一、中央一贯认为,《毛泽东选集》中的理论、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集体革命工作的结晶,不是个人的。


  二,审核、考证《毛泽东选集》原稿的作者、原稿部门、发稿时间与场合的工作是必要的。


  而对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共中央党校于今年六月中旬又提出书面报告《关于<毛泽东选集>中著作原稿的审核、考证意见》,中共中央书记处今年七月二十一日又作了三点批示:


  一、维持原有的决定是正确的,一旦更改会有大的影响;


  二、《毛泽东选集》中的理论、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集体革命工作经验的结晶;


  三、审核、考证结果资料存档留作参阅用。


  ps:胡乔木提出:毛泽东著作中三篇名作(俗称《老三篇》)——《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和《为人民服务》,甚至毛泽东诗词中最有代表性的《沁园春・雪》,即那首“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都是出自他的手笔,并要求恢复用他胡乔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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