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4日星期五

【权利:2329】 对消除歧视的看法

雷先生:

您好!看了您发来的邮件,为您敢于站出来为广大战友争取读书权利的精神所感动,您辛苦了,衷心地感谢您!

对于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问题,长期以来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我也是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已30多年了,我和爱人共同生活了33年,爱人也没有被传染上,儿子因母婴传播被传染上,现我俩母子通过治疗,已由大三阳转为小三阳,乙肝DNA也转为阴性并且维持到现在,即体内的病毒已进入了休眠不再复制,传染性已很小的了,这是目前医疗水平最好的效果了,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是不可能转阴的。儿子的女友同他三年了,经常俩人同饮一杯水,同吃一碗饭,因她打了疫苗有抗体也没有被传染上。

目前,我国大部份的用人单位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包括有的政府部门、台资、港资、外资企业,有的企业入职体检就只检乙肝两对半,就冲这个来的,最近广州公安局招交通协管员,明文规定不招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政府部门尚且如此,那么我们的下场可想而知了。我儿子09届重点大学毕业,应聘时通过了笔试、面试,到体检就被出局了,现只能通过熟人去了一个小公司且在穷山沟里,如果不是乙肝他会有一个更好的前途,当年高考名列前茅,如今结果如此,作为母亲我很心痛、很无奈!

据统计,乙肝病毒携带者约占全国人口的10%,在广东更高,约占30%-40%,由于乙肝治疗和体检这块蛋糕太大太美味了,所以各利益集团和大大小小的医疗机构都不愿放弃,利用媒体大肆渲染和宣传乙肝的危害性,令这种恐惧深入人心,比世纪绝症更加可怕。

我也曾上国家信访、全国人大、卫生部、省市信访、省市劳动部门网上投诉,只有市劳动部门回了函,说:"如你在入职体检乙肝被拒,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告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这不等于把个波又踢回给你。我也曾给温家宝总理写了十几封信都石沉大海,据说寄上中央的信根本到不了,未出省已被截留了。对于解决歧视问题,国家已发文规定不得体检乙肝两对半,有几部法律也写明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就是有众多的单位明目张胆地做,我不禁问:我国是法治社会还是人治社会?为什么国家管不了这事,而要我们这些人凭着微薄的力量在痛苦中奔走、呼吁、挣扎,这种折磨何时能了?在"肝胆相照论坛"里,战友的情绪很激动,我是党员,我不想通过过激的行为来引起政府对这件事的重视,但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实现我们的梦想,我已感到很疲累,试问一个人连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有一份工作养活自己都不能实现时会怎样?和谐社会是这样的吗?这涉及1亿人的问题难道还不够大吗?我迷惘了。

写了这么多,麻烦您了,望以后多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同病才能相怜,这问题只能同战友讲,就算是老友也不能,请恕我罗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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