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

【权利:4624】 请大家参与“晒贪官”活动。

请大家参与"晒贪官"活动。请大家把迫害你的贪官、恶官都拍照发上来,在帖子中注明他的职务、恶行;同时加上标签#晒贪官#。 http://weibo.com/3034634375/zxabP4aXd

--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订阅,请发邮件到 chinarights-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5,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6,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中国权利/ChinaRights"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s/opt_out。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