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知行向全国各省级民政部门申请26号文件执行情况信息公开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2年12月24日发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近日以挂号信的方式向全国31个省级民政部门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布各省(市)配套落实26号文件的地方政策、受艾滋影响儿童数量、每月领取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及生活补贴数额等信息,希望以这种方式表达对中国数万名受艾滋影响儿童的关注,推动新一年度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生活保障工作。
据悉,信息公开申请中提到的26号文件是指民政部2009年3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简称“26号文件”),这是一个全面关注受艾滋影响儿童处境,旨在保障受艾滋影响儿童各项生存发展权益,营造有利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的国家政策级文件,如果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贯彻落实,将有助于减轻艾滋病给这些儿童的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生活待遇。
根据此文件的定义,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据爱知行今年11月份完成的《中国艾滋病和儿童权益状况民间报告》:数量巨大的因有偿献血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受害者家庭的儿童面临多方面的困境:父母、监护人的感染或死亡,生活的困难,经济的窘迫,身体的疾病等,加上社会的歧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在生活中还面临着上学难、就医难等诸多问题。
“距民政部发布26号文件已过去3年多时间,3年来文件执行的怎么样?各个地方的民政部门有没有出台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文件得到执行?比如说26号文件规定每个月要给这些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600块钱的补助,他们有没有拿到这个钱?在拿这个钱的过程中他们的隐私会不会被泄露?这些都是我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但是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很难获得比较全面的信息,因此我们想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谈到做信息公开的初衷,参与申请的爱知行工作人员说道。
“26号文件是政府对受艾滋影响儿童的一个承诺,它关乎受艾滋影响儿童的生存发展,也关乎政府诚信和尊严,我们希望政府认真对待这项政策,履行承诺,真正落实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保障,让他们也感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爱知行的工作人员补充说:“我们也欢迎其他热心公益的人士及受艾滋病影响群体自身站出来,在当地申请公开26号文件执行情况的信息,共同监督这项政策的落实。”
联系电话: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010-88142132
新浪微博:@爱知行法律项目
@爱知行儿童项目
网址:www.aizhi.co
附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申请公开省民政厅关于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民发〔2009〕26号的情况: 1.民政厅关于落实民发〔2009〕26号文件的地方政策; 2.本省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的数量;(民发〔2009〕26号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和情况” 3.2010-2012年民政厅为本省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投入的资金和补贴状况; 4.2010-2012年本省艾滋病致孤儿童每月领取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数额; 5.2010-2012年本省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每月领取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数额; 6.2010-2012年本省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每月领取的基本生活保障金与营养医疗补贴数额。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行使公民知情权,进行学术研究,从事公益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
附2: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
http://fss.mca.gov.cn/article/etfl/zcfg/200906/20090600031448.shtml
“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基本生活以及教育、医疗、技能培训等多方面的需求,切实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健康成长。
(一)要制定艾滋病致孤儿童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养育标准。要坚持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根据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发育成长的需要,科学核定养育标准,制定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分类给予保障。其中,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并创造条件对孤儿监护抚养人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支持。父母一方感染了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可参照艾滋病致孤儿童标准执行福利补贴。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在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最低每人每月600元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营养医疗补贴。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各级财政支持,建立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要借鉴河南、湖北等地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对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中一方感染了艾滋病或因艾滋病去世的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实行分类保障,推动建立起省、市分级负担、有稳定资金渠道的福利保障制度。”
附3:《中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权益状况民间报告》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2年11月
https://www.box.com/s/c5hstcg2zy03uouuhkez
--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电话:010-88142132
爱知行动 LOVE KNOWLEDGE ACTION
http://www.aizhi.co/
Twitter: @azxing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订阅,请发邮件到 chinarights-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5,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6,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