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

【权利:4118】 良心犯何德普支持良心犯徐永海去申诉

良心犯何德普支持良心犯徐永海去申诉


       良心犯何德普支持良心犯徐永海去申诉

      (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徐永海

          2012年2月27日

  何德普弟兄是我多年的好朋友、主内肢体。早在1978、1979年,他就曾积极参加西单民主墙运动,曾是当时民刊《北京青年》的负责人。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他曾积极参加人民代表的民间参选活动。在八九六四时,他曾是勇敢的市民。在1998年,他曾积极参加组党活动和人民代表的民间参选活动。在2002年,他因参与组建民主党被判8年有期徒刑。2011年出狱后,他又积极参与人民代表的民间参选活动,是野靖环参选团队的主要助选人。

  1989年2月,我信主成为基督徒。八九六四后,我们积极向我们周围的一些民运人士传福音(如杨靖、何德普、高洪明等等),希望他们也来信主成为基督徒。他们追求民主,而只有接受耶稣,效法耶稣,走耶稣的十字架道路,来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心灵),才会具有真正的公平、公义、公正,才会具有真正的民主、自由、人权。为此近来我还写了《我们必须具有信仰因为它是人的天性》(见博讯首页《宗教信仰》栏目)。

  我们所信的上帝是真实可信的,是客观存在的,为此近来我还写了《我们来大声宣扬上帝是真的客观存在》(见博讯首页《宗教信仰》栏目)。可是,一些人,想当然地认为,所有的宗教信仰都是愚昧、无知、反科学的,为此使得一些家庭教会的基督徒被抓,一些家庭教会的教堂被拆。因为帮助那些被抓的主内肢体,帮助那些教堂被拆的家庭教会,在2003年,我被判有期徒刑2年(详见后面的附件:《我一个良心释放犯基督徒要去申诉》)。

  我帮助被警察刑讯逼供的主内肢体,我没有罪;《就鞍山市基督徒被警察马毅刑讯逼供一事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我写信给当年的中国社会职务最高的基督徒、我曾经的大学儿科学老师、当年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全国人大何鲁丽副委员长,我没有罪。可是我却因此坐牢了,在牢里我经历了很多苦难,出狱后我依旧在苦难之中,失去工作,生活十分苦难,甚至没有钱来治病(我曾作为医生,工作过近20年,治疗过数不清的病人)。

  为此,我要申诉,我要恢复自己的清白(我们仅仅是揭露个别警察的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却被说成是向境外提供情报,为此我被判刑),我要恢复我原来的医生工作。为此我写了《我一个良心释放犯基督徒要去申诉》,并要到辽宁的鞍山、浙江的萧山去取证(因帮助鞍山、萧山的主内肢体,我们被判刑),要到浙江去申诉(我被判刑、坐牢均在浙江)。我很感谢何德普弟兄支持我的这个申诉,我更希望更多的朋友、主内肢体来支持我的这个申诉。


徐永海,住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新风南里10号楼6门501室,邮政编码:100088,电话:86-18600229405,86-10-82082198,
电子邮件:xuyonghai@hotmail.com,xuyonghai@yahoo.com.cn

附1:照片(签名支持我的申诉)

http://upload.peacehall.com/news/temp4/201202262250081.jpg

附2:《我一个良心释放犯基督徒要去申诉》


      我一个良心释放犯基督徒要去申诉

    (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徐永海

         2011年12月15日


签名支持者:何德普(良心犯,曾坐牢8年),

1、我一个基督徒是如何成为良心犯的

  2000年辽宁鞍山基督徒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等因为家庭教会受到当地警察马毅的刑讯逼供(酷刑)。如律师郝庆华、刘雪芹从基督徒李宝芝得到的证言(会见笔录)中写到:"2000年11月11日,在聚会过程中被抓,我是主持人,不是联系人。这个主持人只是指导大家唱赞美诗,搞教会活动。被抓一个月左右没有口供,然后外提三天两夜轮流审问,两手被扣,让人难以忍受,审讯人员知道我有心脏病,给准备一盒抢救药,马毅(当地警察)还说:'你知不知道什么是法西斯?'言外之意,让我知道他就是法西斯,让我只能驯服"。如律师从基督徒孙德荣那里得到的证言(会见笔录)中写到"……将我两手分别用手铐拷在两侧暖气管子上,把腿用绳子捆上,用脏布将嘴堵上,然后一个人骑在我身上,另一位蹲在我脚上,用电棍过脚……"。如律师从基督徒侯荣山得到的证言(会见笔录)中写到:"……用电炉子烤我的双膝,现在还留下很深的伤痕,记得给我上绳时,我没有按马毅(当地警察)的意思去交待,当时被绳子吊的我两次休克,昏死过去……"。这些证言都是律师采取的,并且都是在法庭上出示过的,应当都是真实可信的。

  基督徒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被抓后,他们的家人和他们家庭教会的主内肢体知道,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根本没有罪,仅仅是带领家庭教会,仅仅是带领大家在一起学习《圣经》。而家庭教会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如199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白皮书《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中规定:"对基督徒按照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举行以亲友为主参加的祷告、读经等宗教活动(中国基督徒习惯称为"家庭聚会")不要求登记"。为此,为了帮助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他们的家人和他们教会的主内肢体想尽了各种办法,来帮助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上诉、上访。为此,在2001年10月18日下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宝芝的上诉案。据说李宝芝一案是中国宗教上诉案中公开开庭的第一案,以前与宗教有关的上诉案就没有公开开庭过,(各种上诉案大多也只是书面审理,很少开庭)。据说那一天的开庭,连辽宁、鞍山的某些新闻媒体都来参加了。

  为了帮助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他们的家人和教会的主内肢体还上网,他们看到了我写的一些关于基督信仰的文章;他们特意托人来到北京找到我,希望我们北京的基督徒能给他们一些实际的帮助。我以前不认识他们,也不知道他们的事情;但是他们特意来北京找到我,我必须帮助;因为,在主里我们都是一家人,我们都是同一个身体的不同肢体。既然要帮助,就不能瞎帮助,于是我拿出自己刚发的工资一千元钱(后来成了我的罪状,而被判刑),让我的主内肢体刘凤钢去了一趟辽宁鞍山,参加了李宝芝一案的开庭,刘凤钢还到劳教所看望了李宝芝,李宝芝还特意亲笔签名,来委托我们帮助她申诉、上访。为此2001年我写信《就鞍山市基督徒被警察马毅刑讯逼供一事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给当年的中国社会职务最高的基督徒、我曾经的大学儿科学老师、当年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全国人大何鲁丽副委员长,并附上基督徒刘凤钢弟兄写的《我所了解的辽宁省鞍山市李宝芝被劳动教养一案的事实和经过》。刘凤钢弟兄的这篇文章后来被发表在美国的华人基督教杂志《生命季刊》上;(此文在杂志发表时被改名为《我所了解的辽宁鞍山市李宝芝"邪教"一案的事实与经过》);并通过杂志、网络使众多的人知道了警察马毅刑讯逼供(酷刑)的违法犯罪行为。揭露个别警察马毅的这种刑讯逼供(酷刑)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可是,在3、4年后,在2004年8月(2003年11月9日被抓)我却为此反而被判有期徒刑2年,成了一个良心犯;实施刑讯逼供(酷刑)的警察马毅却一直逍遥法外。

2、我们是明显的冤假错案,而使我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所以我要申诉

  在我坐牢的2年中,我经历了很多的苦难,如被拳打脚踢、被上背拷、被在冬天里向棉衣里浇凉水、被连续十来天不让睡觉等等、等等。同时,我妻子也经历了很多苦难。2003年11月9日,我和妻子一起被抓,晚上她被释放。几个月后我要开庭了,她才知道我被关在那里――远离北京的浙江杭州。在我被抓1年后,允许探视我了;为了到远离北京的杭州去看我,我妻子被迫辞职,失去了她的护士工作。多年来,我妻子一直靠打零工生活,一家人生活十分的艰难。2006年我出狱后,我又一直被监视、时常被软禁。有关部门在我们家所居住的大院门口盖了一个小房子(监视房),5年多来每天24小时都有联防队员在这里上班(8人,4班,每班2人);一到所谓的敏感日子,我就要被警察软禁在家中,不许出门;而使我一直不能恢复原来的医生工作,而一直失业在家,没有收入,没有低保,没有医保,没有钱去治病住院动手术。

  狱中的苦难使我患上了"腹股沟疝",出狱后本应及时手术,但是却交不起住院费、手术费。出狱后的5年多过去了,一些朋友(尤其是在美国的一些我相识或不相识的朋友)在知道了我的病情后,给我寄来住院的费用,使我能够住院、治病、动手术。在2011年9月15日,我住进了北京积水潭医院,在9月19日我作了手术。主刀医生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北京积水潭医院外科主任――赵景明医生。我终于摆脱了疾病痛苦,我终于能够长时间走路了;手术前不行,我走路一长,就很难受(一种说不清的痛)。我是真心地感谢为我手术提供费用和帮助的朋友们:他们是何德普、秦永敏、毛庆祥、秦山林、刘路、王军、温久成、董科、南泉一、郑治慧、张振、孙祝德、肖俊阁、戚长松、李炳顺、郑盛治、倪雁珠、冯雅英、戴逸奇、谢丽童、魏勇、张涵。我是真心地感谢为我做手术的积水潭医院的医生护士们,尤其是感谢我的老同学――北京积水潭医院外科主任――赵景明医生。我作为一个曾工作多年的医生,曾治疗过数不清的病人,到自己有病了,却因为没有钱,而不能治病动手术了,还需要大家的帮助。我十分感谢大家的帮助,但是我心里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在医疗上我理应帮助大家才对,我理应帮助那些患病的病人才对。

  在30多年前的1979年,我考上了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一入学,我们的老师(院长们、领导们、医学界的老前辈们)就告诉我们,要一生为人民行医,要为人民工作(行医)50年。因此,我心里不能接受,我作为一个曾工作多年的医生(虽然现在是失业医生),到了自己有病的时候,却因没有钱,而不能治病的事情;我更不能接受,我不能为人民行医的事情,我还远远没有达到为人民工作50年呢,我一定要恢复我原有的医生工作。而我要恢复原来的医生工作,我就要必须去申诉,来证明自己无罪。鞍山的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没有罪;犯罪的是实施刑讯逼供(酷刑)的警察马毅。我们帮助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述说冤情没有罪;我们揭露警察马毅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没有罪。在我们坐牢期间,我们就坚持为自己辩护,就坚持上诉、申诉。在我出狱前的一段时间,曾来了很多人找我问话,有监狱的,有司法局的,有检察院的,有法院的,有公安局的,一拨一拨的,有的我也搞不清楚是那个部门的;其中他们问我的一个问题就是"你出狱后干什么";我的回答就是"申诉,按照程序在狱中我已经申诉到全国最高法院了,之后按照程序我还要申诉到全国人大去"。出狱后,我到位于首都北京(我所居住的城市)的全国最高法院去问询我申诉的事情,被告之,浙江等几个个别省市必须回到他们那里去申诉(我在狱中的申诉,由于没有外边的帮助,是不了了之了)。我要申诉,必须到远离北京的浙江杭州去申诉,可是我连住院、治病、动手术的钱都没有,如何能到远离北京的杭州呢;何况自己的病又使自己不能长时间走路,走多了就很难受(一种说不清的痛);我申诉的事情不得不暂时耽误了下了。(为此,我很痛苦,我时常祷告求主给我开出路,使我有钱能够做手术,使我有钱能够去申诉!!!)。

3、从帮助鞍山教会主内肢体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就已经做好了申诉的准备

  在圣经中,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4-35)。在圣经中,使徒保罗说:"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林前12:26)。在1990年,在我刚刚参加基督教家庭教会――袁相忱牧师家庭教会――的时候,一个从美国来的弟兄(郑定武牧师)说:"我们全世界的基督徒是一个身体,你们中国的弟兄姊妹是左手,我们美国的弟兄姊妹是右手,你们左手受伤的时候,我们右手的心在流泪"。这句话我是第一次听到,当时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们是不孤单的,我们的背后有上帝,有全世界的弟兄姊妹。这句说使我更加坚定了一生走十字架道路的信心。当我知道鞍山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等主内肢体受到如此逼迫(酷刑)的时候,我们的心在疼痛,我们不能无动于衷、麻痹不仁,也不能像某些信徒那样,只是单单地说"我只能为他们祷告";因为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等主内肢体们还在狱中受苦,还在等着我们具体的帮助。

  在《圣经》中,耶稣说:"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你们要防备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也要在会堂鞭打你们。并且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在中国现实这样的处境下,我们要帮助鞍山的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等还在狱中受苦主内肢体们;我们就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并要防备人。为此,我拿出刚刚发的工资(1000元),让刘凤钢弟兄亲自去了一趟辽宁的鞍山,一是见那些没有被抓的主内肢体,具体地了解一下事情经过;二是参加李宝芝的开庭,具体地了解一下案情;三是得到他们或他们家人的委托,来委托我们帮助他们申诉、上访。(在刘凤钢去鞍山前,我们曾特别研究,我们认为,我们必须要取得他们或他们家人的委托,因为这样更合情、合理、合法;因为我们是受到他们的委托来为他们上访、申诉的,他警察就不好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在刘凤钢回京后,我写了《就鞍山市基督徒被警察马毅刑讯逼供一事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给当年的中国社会职务最高的基督徒、我曾经的大学儿科学老师、当年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全国人大何鲁丽副委员长。(多年来我多次都是这样做的,我们是给全国人大写信,来上访、申诉,他警察也不太好来找我们的麻烦;即使找了我们的麻烦,我们被抓坐了牢,我们也好为自己申诉)。

  我们已经灵巧像蛇了,驯良像鸽子了,可是我们还是被抓坐牢了。我们坐牢了,那么,我们只能是"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了。为此,在狱中我们就坚持为自己辩护,坚持上诉、申诉。在中国各种法律、法规(尤其是近年)都规定了:"严禁刑讯逼供";警察马毅的刑讯逼供(酷刑)是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揭露警察马毅,不但无罪,应当有功。给我们定的罪名是"向境外提供情报"(明显的是胡说八道;不用"秘密",而用"情报"来定罪,可能我们是共和国60多年历史上唯一的一例),给我们定罪的证据仅仅是一张国家保密局出具的――没有鉴定人签字的――《复函》(明显的违反法律)。在中国各种法律、法规(尤其是在我们坐牢期间制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都明确规定:"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证据必须是正式的鉴定书,必须有鉴定人签字;而我们的案件中根本没有这些,我们是明显的冤假错案。因此,我必须去申诉,以前是因为没有钱,加上有病不能多走路,而不能去浙江的杭州去申诉;现在我的病治疗好了(再次感谢为我治病提供帮助的朋友们),即使没有钱,我走也要走到杭州去申诉。

4、我希望得到众主内肢体的帮助,尤其得到"对华援助协会"及主席傅希秋牧师的帮助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的凸渡沙教堂,是中国最大的家庭教会的教堂,甚至是中国最大的教堂(包括三自会的教堂),可以同时容纳5千人聚会。在2003年6月26日这个凸渡沙教堂被政府强拆。之后这个教堂被弟兄姊妹重建。在2个多月后的9月18日教堂第二次又被政府强拆。9月26日,当地政府还特意写了一篇文章《横蓬凸渡沙聚会点违章建筑再次被强制拆除》登在官方网站上。教堂第一次被强拆后,在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主席傅希秋牧师委派北京的刘凤钢弟兄,到浙江杭州的萧山去了解此事。刘凤钢回京后写了《来自祖国的报道》,由张胜棋弟兄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了在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主席傅希秋牧师。教堂第二次被强拆后,傅希秋牧师再次委派北京的刘凤钢弟兄,再次到浙江杭州的萧山去了解此事,(其实刘凤钢大可不必去浙江,因为通过当地政府公开发表的文章《横蓬凸渡沙聚会点违章建筑再次被强制拆除》,完全可以了解此事,确定此事)。结果,10月12日刘凤钢在杭州被抓;自从在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发表了刘凤钢的《来自祖国的报道》后,浙江当地公安部门一直就想抓刘凤钢,(其实刘凤钢不仅大可不必去浙江,反而应当不离开北京,或者到其他地方躲一躲;多年来我们很多主内弟兄姊妹遇到危险都是这样做的,如傅希秋牧师就是这样流亡到美国的,如华惠棋弟兄多年来就一直是这样做的,圣经上说"要灵巧像蛇")。当然,刘凤钢弟兄甘愿冒着风险,效法耶稣的十字架道路,去帮助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凸渡沙教会的主内肢体,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每个基督徒都应当学习的、效法的,他的这件事情是我们每个基督徒都应当记念的。

  刘凤钢弟兄被抓后,受尽了精神上的折磨,尤其是对妻儿的思念(刘凤钢弟兄40来岁老来得子,儿子当年只有4岁)。刘凤钢被抓后,警察一直在追问"是谁将文章《来自祖国的报道》发给在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主席傅希秋牧师的"。刘凤钢弟兄编出是我徐永海发的(刘凤钢后来说,他当时想,张胜棋没有坐过牢,没有坐牢的经验,应当保护;而我徐永海以前因信仰原因坐过牢,有坐牢的经验,所以编出是我徐永海发的)。结果,我被抓。其实刘凤钢的这个想法很幼稚,其实保护张胜棋的最好方法就是"一问三不知"。我是真的一问三不知,因为我是真的不知道是谁发给傅希秋牧师的。由于不是我发给傅希秋的,不能以这件事情来判我,但是也不能放我(已经关了一段时间了,如何放;对很多警察来说"只有错放的,没有错抓的";除非你软弱,写"认罪书"、"保证书"、"检举书"等)。最后,2004年8月,以3、4年前的(2000年-2001年的)辽宁鞍山教案这件事情将我判有期徒刑2年,以浙江萧山教案这件事情将张胜棋判有期徒刑1年,以这2件事情将刘凤钢判有期徒刑3年。在狱中,我们经历了很多苦难;在狱外,我们的家人也经历了很多的苦难。在当年我被抓前的2003年4月10日,因反对不合理的拆迁,我家被强拆,我和妻子不得不暂时借住在一个朋友家中。因为我被抓,我妻子怕给人家带来更大的麻烦,不能在人家住了,(因为我被抓,已经给人家带来了极大的麻烦――警察抄了人家的家,对人家我是一生的亏欠),我妻子很长时期无家可归,白天上班,晚上流落街头。下班后她常常在街上无目标地走,我被抓是在2003年11月9日,北京的11月份已经很冷了,那年的11月份北京又特别的冷,6日就下了一场雪,很大。在寒冷的街头,我妻子饿了,只能买点滩上的包子、馅饼,也没有钱到饭馆、餐厅去吃饭。到了要睡觉的时候,无处可去,又住不起旅馆,不得不到浴池去睡一宿。还有,在我被抓前20多天的10月13日我母亲去世(如果母亲未去世,我又坐牢,母亲如何是好);我母亲去世还不到一个月我又被抓了,80来岁的老父亲经历了极大痛苦。为了这些苦难与痛苦,我也要申诉。

  我要去申诉;我要去辽宁的鞍山和浙江的萧山去取证,去取证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被警察马毅刑讯逼供(酷刑)的情况,去取证凸渡沙教堂两次被强拆的情况;(虽然我为此坐牢,但是事前我还真没有去过这两个地方,更没有亲自了解过有关的情况),来使我更好的申诉。多年来,在中国基督徒维护宗教信仰权益问题上,在海外基督徒帮助国内基督徒维权问题上,一直主要集中在基督徒被酷刑和教堂被强拆这两件事上。其中,鞍山教案(即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被刑讯逼供、被酷刑一案)是基督徒被酷刑中最典型的,因为他们被打的最狠,事情又最清楚,证据又最可靠;萧山教案(即凸渡沙教堂两次被强拆一案)是强拆教堂中最典型的,因为第三次被重建的教堂至今未再被强拆,可见当年政府两次强拆是错误的。因此,我想,对于我的申诉,任何一位关心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的主内肢体都应当给予支持、帮助。为此,在我出狱后,我曾先后几次写信(电子邮件)给在美国的基督教"对华援助协会"的傅希秋牧师(如2006年6月24日、2007年1月17日等等)及公开信、公开文章,来希望在我的申诉上能够得到他们在经济上的(在去浙江、辽宁的费用上的)帮助,可是我一直没有得到他们在此方面上的经济上的帮助。当然,我知道,基督教"对华援助协会"是一个很正规的组织,他们也有他们的各种规定、制度(尤其是在经济上),傅希秋牧师一个人说了也不算,还要由他们"福音团队"的众肢体一同决定;何况,我又不是他们"福音团队"的,我充其量是一个――借着刘凤钢的伪证――被强拉上他们"列车"的"乘客"。可是,在723温州动车追尾事件中,受伤的乘客和死亡乘客的家属才是最优先获得补偿的,然后才是司机、列车员呀。因此,即使从补偿角度讲(不是帮助),我希望得到应有的补偿――使我能够具有去申诉的费用,我想我的这点要求,应当是不过分的。

5、这些几年来,我多次为要去申诉一事而向付希秋牧师发出请求,不知是否过分

  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应当效法耶稣、走十字架道路。因为,只有效法耶稣、走十字架道路,我们才能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具有连仇敌都爱的心;而只有当我们真的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之心时,当我们的心地真的发生这种改变时,我们才是真的重生、得救、成圣。可是,一些宗教教徒,他们信神,仅仅为了求神给他们各种好处,如升官、发财、得子、祛病、保平安;为此,他们不想效法耶稣、走十字架道路,他们是自私主义者。他们信神,仅仅是为了获得各种好处;自然,面对坏人,他们可以无动于衷,他们是奴才主义者。他们信神,仅仅是希望通过神奇的方式(违反科学的方式)来获得各种好处;为此,他们极力地反对科学、反对大爆炸理论、反对进化论,他们是愚昧主义者。如果不来效法耶稣、走十字架道路,只是高举反对科学、反对大爆炸理论、反对进化论,不会具有稣那样的大爱的心――具有连仇敌都爱的心,不会心地真的发生这种改变,不会真的重生、得救、成圣;而容易成为假冒良善的人,在《圣经》中耶稣就多次指责那些假冒良善的文士、法利赛人。而且,如果不来效法耶稣、走十字架道路,只是高举反对科学、反对大爆炸理论、反对进化论,还会使很多知识分子拒绝相信存在上帝,拒绝接受耶稣基督。因此,我们实在没有必要高举反对科学、反对大爆炸理论、反对进化论,而是应当高举耶稣基督与他的十字架。

  2008年英国国教(基督教圣公会)已向达尔文表示道歉,表示:"达尔文的科学理论与教会的教义并无任何冲突之处"。是的,通过科学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到真的存在上帝,如科学说:"宇宙是从起始点中诞生的(大爆炸理论)";而只有上帝才能从起始点中诞生出宇宙。为此,多年来我写了不少有关的文章,如《深入相对论就会发现宇宙在个点内――科学说:"整个宇宙都在上帝的手掌心中,是真的存在上帝"》等,并且我还写了一首歌《整个宇宙都是耶稣的手心里》。可是在中国,依旧有很多信徒是高举反对科学、反对大爆炸理论、反对进化论,如我周围的一些主内肢体,如刘凤钢、华惠棋、张明选等。为此我们逐渐地分开来带领家庭教会;(其实,即使神学观点相同,我们也会分开带领家庭教会,中国的家庭教会就是这样一个变二个、二个变四个发展起来的)。我是专心向知识分子、民运人士、维权人士传福音,因为借着科学,他们更容易相信存在上帝,更容易接受耶稣。虽然我与华惠棋、刘凤钢等主内肢体分开来带领家庭教会,不在同一个"福音团队"为主做工,但是我依旧十分关心他们的福音工作。如萧山教案出现后,我曾建议萧山的主内肢体来北京上访,我们可以安排萧山的主内肢体向一些中外媒体诉说他们的事情,这样效果更好,还安全(因为即使是外国记者也都是政府请来的);我还希望刘凤钢不要再去萧山,太危险。但是,在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主席付希秋牧师还是委派刘凤钢去了萧山,结果我们(刘凤钢、我、张胜棋)被抓、入狱、坐牢。

  在我们被抓、入狱、坐牢后,在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主席付希秋牧师,给予了极大的救助。通过他们"福音团队"在国内的主内肢体,在北京请了最好的律师(如曾帮助大明星刘晓庆辩护的律师――钱列阳),并且还曾先后几次与律师一起到远离北京的杭州,来了解案情,来参加开庭。借着我们的诉讼、上诉,外界更多地知道我们的事情与萧山、鞍山的事情,知道了"对华援助协会"的工作,来为主作工。据这个"福音团队"的肖碧光牧师(当钱列阳律师告诉我,肖碧光牧师就在监狱的大门外,狱中的我感动的流下了眼泪)在我出狱之后说,他们为此花了很多很多的钱,律师费极贵,差旅费极贵。虽然,在狱中的我,是即坚持上诉(看守所极其痛苦,很多人――包括一些政治犯、信仰犯、良心犯――为了及早地离开看守所到监狱去,不得不放弃了上诉),又坚持申诉,但是,我没有能借着自己的申诉,来为主做工;因为我妻子没能再来探监,我无法将我的申诉材料(《申诉书》等)给她。为什么她没能再去探监,因为我妻子曾2次随着"福音团队"的肢体和律师到远离北京的杭州参加开庭,并且在我刚入监时我妻子还曾探监1次,而花去了我们家中不少的钱――"是的,我妻子3次去杭州的费用都是花的自己的钱";家中实在没有钱了(我被抓后失去了医生的工作,妻子后来又为此又失去了护士的工作,她每月还要给狱中的我寄钱,怕我吃不饱),而使得我妻子没有钱再到远离北京的杭州去探监了。在我临出狱前,付希秋牧师曾给我妻子送来1千美元(当时合人民币8千元),总算合上了我妻子3次去杭州的费用;在我刚出狱后,付希秋牧师第二次又给刚出狱的我送来5千元人民币,我没舍得用这钱买营养品(理应好好地补补身体),而是用这钱买了一个新的电脑(我被抓后,我家的两个电脑给抄)。我已经得到了这么多的帮助(8千元加5千元人民币),可是在我出狱后的这些年来,我还是多次地为要去申诉一事而向付希秋牧师发出请求,不知是否过分。这么多年来,我因为一直没有申诉的费用,而一直没有能去申诉,我的心里一直过不去。请为我祈祷!!!

6、为了自己的生活,为了为主做工,我都必须去申诉,否则我心里过不去

  多年来,警察曾多次对我说,过去的事情(坐牢2年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可是,由于这件过去的事情(坐牢2年的事情)使得我失去了工作,没有收入,没有低保,没有医保,有病也不能去住院、治病、动手术,还要他人的帮助,这让我如何过去。我今年都51周岁了,一年一年过的很快,将来我老了、病了怎么办(周围很多同龄的朋友都已经患了重病,如刘凤钢心梗,王国齐脑梗),这让我如何过去。为此,我必须去申诉,来为自己讨回公道,来恢复我应有的生活、工作,来使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的,我们的主耶稣是曾说过:"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1-33)。是的,我们基督徒是不应当为世俗的事情忧虑,但是前提是要为主做工,要先求他的国、他的义,我们所需要的东西,他才会给我们。而,我要去申诉的这件事情,也应当算是在为主做工,是在为主的国,是在为主的义。为此,我必须去申诉,来求主的国,来求主的义,来求主使我能够不再忧虑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

  是的,我要去申诉,我要到辽宁的鞍山去取证,去了解当年(2000年)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是如何被警察马毅刑讯逼供(酷刑)的情况。我要告诉法院(人民法官),要告诉人大(人大代表),我们基督徒曾受到的是何等的酷刑,我们帮助受酷刑的基督徒诉说冤情是何等的正确,将我们判刑是何等的错误,我们要求平反,来使我们过上正常的生活。当然,这并不是我的唯一的目的,甚至不是我主要的目的,我即要了解当年李宝芝、孙德荣、侯荣山被警察马毅刑讯逼供(酷刑)的情况,更要了解他们在以后的年月中继续为主做工的事情,更要了解他们在经历为主受苦后在信仰上的长进。我听说,他们出狱后没有放弃信仰,而是信仰更加坚定,继续带领家庭教会,继续为主传福音。我还听说,他们还时常为对他们实施刑讯逼供(酷刑)的警察马毅祈祷,求主感动警察马毅,使他也来认罪(说出真相)、悔改(付出补偿)、接受耶稣,将来也与我们一起去天堂,而免去那亿万年的、永恒的地狱中的惩罚。是的,警察马毅太可怜了,他仅仅毒打了我们主内肢体几天,就要为此在将来而承受那亿万年的、永恒的严厉惩罚,他需要我们的怜爱,需要我们的爱,我们要为他祈祷。

  我要去申诉,我还要到浙江的萧山去取证,去了解当年(2003年)凸渡沙教堂两次被强拆的事情,我还要去看看在我们坐牢期间被第三次重建起来的教堂和参加他们的聚会,看看他们聚会时的景象。(2007年5月我曾去过一次,教堂很大,可以同时容纳五千人聚会,我们为此受苦是值得的;只是我那次去只有短短的半天时间,没有参加他们的聚会,没有看到几千人聚会时的景象)。我知道,在几十年中,凸渡沙家庭教会的很多主内肢体为主做了很多工作,其中一些主内肢体也曾为主坐过了多年的牢,我要了解他们的见证。是的,我要整理出鞍山教会、萧山教会这些主内肢体的见证,因为他们的见证最能感动人,最能帮助人们去接受耶稣,来使人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具有连仇敌都爱的心。如果我有钱,我要买一个录音机、买一个照相机、最好再买一个摄像机,来将他们的见证记录下来,(不管有钱,没有钱,我都要用文字将他们的见证记录下来),来去感动更多的主内肢体,来去感动更多的人,来使人们接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来使人们都来具有耶稣那样的大爱的心――具有连仇敌都爱的心。我们这个国家的人民太需要这样的大爱之心了,当一个人真的具有这样的大爱之心时,他才会具有健康的心身。我们这个国家太需要这样的大爱之心了,当一个国家的人民都具有了这样的大爱之心时,这个国家才会具有真正的美好生活。

7、我要去申诉,请为我祈祷,也请为付希秋牧师祈祷,为对华援助协会祈祷

  2001年,就基督徒李宝芝等被警察马毅酷刑一事,我写信给了我曾经的大学儿科学老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何鲁丽副委员长,刘凤钢的文章发表在美国基督教杂志《生命季刊》上(为此我们坐牢),我们没有错,更没有罪;为此今年初,就申诉一事,我致信给了两岸国民党(一直没有回信);为此在今年11月《生命季刊》在香港召开"中国福音大会2011"(几千大陆基督徒参加)时,就申诉一事,我致信给了《生命季刊》(一直没有回信)。我是不是有些过分了?尤其是,就申诉一事,我多次请求在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主席付希秋牧师给予帮助(经济补偿)――使我有钱能够去申诉,是不是过分了?我认为不过分,如果您也认为不过分,望给予我支持。我必须去申诉,否则我心里过不去,请为我祈祷。也请为付希秋牧师祈祷,也请为"对华援助协会"祈祷,求主感动他们来认识到我申诉一事的重要性。


  徐永海,住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新风南里10号楼6门501室,邮政编码:100088,电话:86-10-82082198,电子邮件:xuyonghai@hotmail.com,xuyonghai@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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