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日星期二

【权利:2790】 李蕊蕊案审理详情(照片请上博讯查看)

因前天和李蕊蕊的舅舅王先生通电话时,我说等他们到北京后,如果方便就和我联系,但昨天一天他们都没联系我,到晚上十点多打电话过去,却一直没人接,我
判断是因为他们迫于压力,不敢和我接触,而且我们去丰台法院打听时,法院说不知道李蕊蕊案开庭的事,后来询问我们请的公益律师,才知道还是在丰台法院开
庭,但考虑到李家不敢接我的电话,估计是有所不便,所以今天我就没急着去丰台法院,我判断开庭情况肯定不理想,会让先前对阜阳政府的许诺抱有希望的李家
人感到失望。因此在十一点时,才到丰台法院前面,打了个电话给李蕊蕊的舅舅王先生,约他在法院门口见面。
   王先生说,前天他们当地政府就给他们施压,说只来一个人到北京参加开庭,但他们坚持一起来,政府最后让了半步,只同意李蕊蕊以及她父母、弟弟共
四个人来,并只买了四张票,王先生和李蕊蕊的伯父共三人是自己买票同来的。
   王先生向我讲述了审理的情况,整个庭审从九点多一点开始,十点半就结束了。法庭只允许了李蕊蕊和她母亲进去,因此他先前写好的赔偿要求,只好匆
忙塞到蕊蕊手中,让她进去后照念。因李蕊蕊和她母亲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法官和公诉人的问话,很多他们都不了解,因此有些答非所问,而法官和公诉人又不
提醒。政府为李蕊蕊指定的当地律师,也草率从事,没说什么有用的话,连民事赔偿都没提。
   还是我们请的公益律师,提出了民事赔偿方面的要求,但法官只是问犯罪嫌疑人徐健:“你赔不赔?”,徐进的回答是:“我尽量赔。”,据访民们此前
的看法,认为徐健家里也没钱,因此可能也赔不了什么钱。
   至于阜阳驻京办、桐柏驻京办,以及黑监狱聚缘宾馆的责任,公诉人丝毫未进,连民事赔偿都没提到。
   也没问李蕊蕊有什么要求,李蕊蕊只好在开庭后,把她舅舅写的赔偿要求交给了法庭,要求有三点:
    一、因徐健是在职务行为中犯罪,所以要求从严、加重处罚徐健;
    二、要求追究阜阳驻京办和桐柏驻京办,以及聚缘宾馆相关责任;
    三、因此案对李蕊蕊造成的精神和身体伤害,以及对她今后的恋爱、婚姻问题造成的不利影响,还有对她家庭名誉的影响,因此要求法院判决政府出钱
把他们全家搬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并赔偿一切精神、身体、名誉的伤害。
    在我和李蕊蕊的舅舅王先生交谈时,他们政府跟来的人不停的打电话催他,说订的房间已经退了,让他直紧跟他们一起去火车站,今天就回家。
    王先生说,界首市政法委书记已经跟他许诺,只要他们同意把刑事部分结了,他提的要求他们一定满足,在王先生的追问下,他又说不能完全满足,也
能满足个百分之八九十。
    王先生经过考虑后,决定还是先跟镇长和派出所副所长回去,等过十五天判决结果出来后,如果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将再上北京。
    王先生向社会呼吁说:李蕊蕊的事情,完全是阜阳驻京办造成的,责任完全在阜阳驻京办,如果政府不能还给李蕊蕊一个公道,到时出了什么事情,责
任完全在阜阳驻京办。(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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