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姦上访女﹕死也要去庭审
北京明审理保安强姦访民案
(香港) (2009-11-03)
(联合早报网讯)据香港明报报道,赴京上访被抓,结果又遭“黑宾馆”保安强姦的21岁女访民李蕊蕊案明日将在北京市丰台区开审。今日,李蕊蕊家属、代理律师将陆续抵京,做庭审前最后準备。但是,当地官员却“建议”李蕊蕊不要上京参加庭审,令她十分气愤。她表示“即使是死也要到北京参加庭审。因为侮辱、打骂,整个事情对我身心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今年8月,安徽籍21岁女子李蕊蕊因遭同学歧视,进京上访,在国家信访总局门前被地方截访人员拘捕。随后被带至北京市丰台区聚源宾馆关押。8月4日凌晨,一名叫“小强”的宾馆保安强行爬上李蕊蕊的脇铺姦污了她。由于该处屋内每晚都出现哭闹声音,大部分人都没有听出异常。次日凌晨6时,得知李蕊蕊被强姦后,关押在此处的70名访民砸坏铁门,集体冲出宾馆,到500米外的洋桥派出所报案。8月11日,26岁河南籍疑犯徐建在原籍投案自首,并对罪行供认不讳。目前徐建因涉嫌强姦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受害人曾被劝入精神病院
女访民遭保安强姦的新闻经广州《南方週末》报道后,在内地互联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李蕊蕊被遣送回原籍后,安徽地方政府官员曾“建议”李蕊蕊家人将其送进精神病院,受到网民痛批。昨日,李蕊蕊舅舅王忠诚证实该说法,但家人并未听从地方政府“建议”。李蕊蕊说:“精神病院,我是坚决不去的。好人都有可能被查出精神问题。一旦查出问题,整个案情就不会再被追究,犯罪的人不会被法办。”
王忠诚表示,此次开庭是由地方政府通知,地方政府还派出专门律师,但是李家另外又从北京聘请律师代理此案。昨日,李蕊蕊在接受本报电话访问时称,事发至今3个月,她仍感惊吓、害怕,常常在睡梦中惊醒。她说:“努力慢慢地使自己平淡,不愿意再刻意去想。”
据了解,聚源宾馆为截访人员长期租住。2003年收容遣返制度废除后,例如聚源宾馆这类代替以前的“黑监狱”专门收押上访者的处所多达百处。这些宾馆内大多由地方赴京截访人员聘请保安看管,保安多为地痞流氓,有访民回忆,以前就曾发生过保安强姦女访民事件,只是受害者选择了顺从,未有声张。
--
记住我们的辱与悲......
让我们携手共进,聚沙成塔,为我们的后代创建更美好的未来努力!
结石宝宝之家:www.jieshibaobao.com
结石宝宝邮件组:http://groups.google.co.jp/group/jieshibaobaozhijia?hl=zh-CN
我的信箱:zhaolianhai1972#gmail.com 或 zhaolianhai#china911.org(请把#符号换成@)
其他联系方式及博客等请到:www.zhaolianhai.org 查看
中国911纪念日(结石宝宝周年)纪念活动视频、照片下载:http://docs.google.com/View?id=dd7685w8_58dmjncbjw
给所有结石宝宝家长的通知和建议: http://docs.google.com/View?id=dd7685w8_135csr7thdp
使用Tor无阻碍安全访问网络详解http://ow.ly/v1BI
中国网络审查幻灯片 http://docs.google.com/present/view?id=dcwjp3p5_0d44t5hsx
--~--~---------~--~----~------------~-------~--~----~
★★北京益仁平中心http://www.yirenping.org★★公益法律人http://www.gyflr.org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http://www.bj580.com
★★伯阳法律援助网(常伯阳律师)http://www.by148.com
★★中国人权维基 Chinese Human Rights Wiki http://www.changkun.org/wiki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6,联系:gongchangbeijing@gmail.com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