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编辑:青芒 发布: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者按语】:本月,湖北改建拆迁致农妇突发死亡及山东城管强拆军区大院解放军失守门岗落荒而逃;媒体评论:中国各地频发的强征土地和强拆与地方政府债务挂钩;嗣后,浙江高院国内首次判决政府强拆败诉及广东政协委员把公园变成“私家”的。看看国外,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可以无偿得到政府划拨的土地;本月中国拆迁与征地暴力指数评定为“高+”
一、典型事件与报道
1、湖北:随州国道改建拆迁 农妇蒋兰芳突发死亡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9-28消息:近期,本工作室接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北郊办事处双寺村九组村民刘秋风的电话说,她母亲蒋兰芳因拆迁突然死亡了。刘秋风说,因316国道改建他家被纳入了拆迁范围,此前他家中二间二层的正房已达成协议了,但尚有几间小瓦房尚未达成协议。
2013年9月13日8点,刘秋风和他父亲都有事外出了,家中只剩下母亲蒋兰芳一人。可就在这时,双寺村干部等一批人开着挖机突然来到他家对其家未达成协议的瓦房进行强拆。随后不久就传来了蒋兰芳死亡的消息。见到四十五岁还不到的母亲就这样去世了,刘秋风及其家人悲痛欲绝。当天上午刘秋风等就拖着蒋兰芳的尸体准备到316国道改建拆迁指挥部讨说法,于途中被北郊派出所警察等截住抢走尸体,刘秋风和他的姨爹被带到了北郊派出所,刘秋风当时还被戴上了手铐,直到下午刘秋风等被释放。
获悉这个消息后,我们又致电北郊办事处、北郊派出所了解情况,北郊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了相关情况,他说当时确有村干部带人去拆蒋兰芳家的瓦房,蒋兰芳当时坐在房中不出来,就被人拉了出来,房子很快就被拆了。对于拆迁时双方有没有发生冲突,该工作人员表示“没打架”。 房子被拆后拆迁人员即离开,但没走多远就听见蒋兰芳的“吆喝声”说喝了农药, 拆迁人员返回后发现蒋兰芳喝了农药敌敌畏。于是拨打120并送医院,在北郊一涵洞旁120赶了过来对蒋兰芳进行了抢救,但蒋兰芳最终不治身亡。蒋兰芳的尸体被转到了随州殡仪馆。对于官方的这种说法,刘秋风告诉本工作室说他父亲当时表示“闻到了一点药味”,而他见到他母亲时并未闻到药味。
今天,刘秋风的父亲向本工作室表示由于官方认为他们没有责任,现在虽然多次谈判但还没有结果。
(来源:民生观察网 详见:http://msguancha.com/a/lanmu49/2013/0928/8361.html)
2、山东:青岛城管强拆军区大院警卫室 解放军失守门岗落荒而逃
近日,网络疯传一段视频“青岛城管强拆军区大院警卫室现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9月4日下午5时,50余城管欲强拆山东青岛崂山区某军区大院门岗,遇身穿迷彩服的“军人”强烈抵制,双方大打出手,场面火爆,结果“军人”被城管打得落荒而逃,最后门岗被挖掘机拆毁。引发网络关注。
现场一片混乱,起初一城管嚣张冲进营区内部被一解放军用棍子打倒在地,继而双方爆发激烈冲突,大打出手,但最终因城管人数众多,军区方面无法抵抗,解放军被打得鸡飞狗走落荒而逃。终于,城管的挖掘机,‘胜利’拆毁岗楼!”
现场民众拍摄下强拆过程,并将视频上传至视频网站,视频显示,一台挖掘机停在某军区大院门口,几十名身穿蓝色制服及身穿黑色防暴服的城管手持棍棒,欲强拆一军区大院的门岗。只见不到10名身穿迷彩服的“军人”拚死抵抗,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军人”寡不敌众,被城管打得人仰马翻,落荒而逃。最终,城管强拆得手。
(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
详见:http://www.zyffcn.org/article/show.asp?id=11850)
3、黑龙江:大庆房屋遭强拆 居民露宿铁道旁
2013年9月,黑龙江省大庆市,哈齐高铁大庆火车站片区中桥小区拆迁户看着挖掘机清理建筑废料发呆。9月6日,他们所居住的中桥小区6、7、8号住宅楼遭到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强拆,至今讨不到说法。
房屋被拆后,无家可归的居民在废墟上搭起了一个简易帐篷,不分昼夜看守这片废墟,“害怕他们过来把地基都挖了”,拆迁户韩朝凤是值班最勤快的人。拆迁户挂起了横幅,向火车招手,“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这里正在发生的事情。”
(来源:腾讯网 详见:http://www.china.com.cn/news/2013-09/30/content_30174107_7.htm)
4、江苏:公安参与打砸拆迁户抓捕护地农民
最近,习近平外出访问,江苏连续发生多起恶行暴力事件,继射阳暴拆事件后,黑拆逼迁行动在江苏大地不断上演。
据来自江苏灌云陆庄村民投诉,9月4日夜,灌云县公安部门根据有关领导指示,经过跟踪数月,终于找到抓捕护地村民的机会,北京时间21时许,将多次参与反强拆反抢占的陆庄护地村民陆习陀等人拘捕。22时左右,陆庄村未拆迁的几百亩区域全部停电,一片漆黑,六七名身穿便衣步伐敏捷的中年男子手拿电筒,进入陆习陀父亲陆增华家门口,不到一个小时,将陆增华家8个监控头和门、窗玻璃砸的一干二净,打砸声在漆黑的夜空中回荡,一公里外都能听见,公安和便衣人在时间上配合非常默契,许多村民跑到现场,有村民指,离开打砸现场时发现有当地侍庄乡公安的身影。
记者得到江苏陆庄村民求救电话后,向多位陆庄村民调查,了解到较详细的情况。
不久前,护地农民陆增华夫妇在路上散步时被灌云公安用手铐铐住,抓到公安局折磨,但未到24小时便释放。
下面是小型监控拍下护地村民被公安黑夜抓捕一小时后,一家房屋遭到打砸的视频截图,人们可以从这些画面真实体会到江苏灌云陆庄群众生活在什么样的恶劣社会环境中。
(来源:博讯 详见: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3/09/201309110247.shtml)
5、湖北随县拆迁户秦晓华二名儿子被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年10月2日消息:秦晓华是湖北省随县厉山镇天星街十四号居民,随州市随县成立后,开始进行老城区改造,秦晓华家多处房产被纳入了拆迁。2013年3月初,在秦晓华本人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其一处房产被随县住建局组织的人员进行拆迁。秦晓华上前阻止,结果发生冲突,秦晓华受伤送院。
在秦晓华阻止无效的第二天,秦晓华的大儿子廖强伟、小儿子廖有为也到了施工现场。见挖机正在挖墙,兄弟俩上前阻止,对方即上来了很多人。在此之间,兄弟二人看阻止不了便捡起石头将挖机的玻璃打破了。第三天,廖有为再到施工现场时被抓到了派出所。十几天后,廖强伟也被抓了。据悉,兄弟二人被指打坏了挖掘机。
秦晓华说后来在她被打伤昏昏沉沉时,其委托人签署了她的房产拆迁协议,秦晓华的二名儿子也得已取保候审。但对这份协议,事后秦晓华并不认可,她因此开始了上访。
2013年9月26日,正在北京上访的秦晓华得知她的二名儿子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了。
以下是二人的逮捕通知书:
(来源 民生观察网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9/2013/1002/8381.html)
二、分析与评论
1、经济日报:让被征地农民享有“拒绝权”
据报载,近日发布的《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在广大农村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这个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性立法,最大亮点就是首次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拒绝权。《办法》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没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
在农村土地的征用过程中,大量集体所有土地被用作非农建设用地。其中有的属于国家征用,有的则为地方政府征用,有些是由基层乡镇政府和村级集体组织征用,有的是由开发商征用,还有的土地则为农民内部自己占用。
尽管土地法和地方法规都对补偿问题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征用土地的主体各不相同,其法律地位及与农民的关系不同,因而在各自征地利益的追求上存在着较大差异,从而造成征地补偿标准明里暗里的不一致。有的地方在农村征地补偿过程中,甚至出现截留、挪用和克扣补偿费用等现象,既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又破坏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依法规范土地征用和补偿程序,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不仅需要赋予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补偿费用没足额到位时的拒绝交地权,更需要相关工作在阳光下操作。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和补偿,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确定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要吸收被征地农民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也就是说,要给被征地农民完整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申诉权。同时,要将土地补偿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目标管理范围,真正做到有人落实、有人监督。
(来源:经济日报
详见:http://www.qstheory.cn/jj/jsshzyxnc/201309/t20130930_275873.htm)
2、21世纪经济报道:国土部实地核查违规征地 征地补偿不再一刀切
国家土地督察局派驻地方的9个督察局正在各地实地核查征地的相关问题。
国家土地督察局的一位人士介绍,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等。
除了全面核查地方违法违规的征地行为,本报记者了解,国土部亦要求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征地政策措施。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土系统的专家表示,补偿安置是征地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问题。据其了解,国土部或将把补偿安置的部分权限部分下放给地方,不再“一刀切”。
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岳辉表示,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日益艰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和中央1号文件对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提出明确要求后,群众对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充满期待。
然而,刘岳辉表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还未获得通过,具体改革措施和补偿办法难以出台,各地征地拆迁工作普遍陷入僵局。
虽然征地条例的相关法律法案仍未出台,但是为规范地方在征地困难下,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国土部亦要求国家土地督察局派驻地方的9个督察局正在各地实地核查有关征地的相关问题。
除了全面排查之外,国土部亦要求各地区加强调查研究,分析了解当前征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完善政策措施。
据本报记者了解,河北、重庆、山西、江苏等多地都实现了动态补偿标准,并于2013年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
比如江苏省政府于近日出台新规,征地补偿标准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动态调整,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同时规定,征地补偿未足额到位的,农民可拒绝交出土地。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详见: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nb/2013-09-25/c_117498921.htm)
3、路透社:中国各地频发的强征土地和强拆与地方政府债务挂钩
9月3日星期二,据路透社发表署名长文分析,中国地方政府的野蛮强拆折射出中国地方政府债台高筑的丑陋一面。
发生在中国的强拆事件和中国各地许多地方政府债台高筑都已不是什么新闻,然而路透社的长文将中国地方政府的强拆与地方政府的巨额债务挂上了钩,因为债台高筑的地方政府强拆而拒绝给予被拆迁户合理赔偿的一个原因是因为缺钱。文章引用中国社科院一位学者的话说,“假如没有健康的财政, 地方政府怎能给予合理赔偿”。
路透社的文章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居民徐海凤女士的遭遇为例展开。徐海凤女士家580平方米的家三年前被政府强拆。政府提出的赔偿只有240万人民币, 而当时的市场价却高达几千万元人民币。只是为了获得合理赔偿,徐海凤与已经七八十岁的母亲和婆婆开始踏上了漫长的上访维权之路,期间,他们遭受了毒打和关押等非法折磨。徐海凤女士告诉记者,她82岁的婆婆此前已经被关押过5次,年迈的婆婆与她74岁的母亲三年来已经到北京上访27次!当被问到下一步打算怎么办时,历经磨难的徐海凤女士对记者愤愤地说的一番话令人深思:“问题不解决,我们就拼死上访,关黑监狱我们也要上访,走投无路的时候就杀人。谁制造我家悲惨的,我实在走投无路时就杀人。
据路透社的报道说,无锡是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徐海凤对路透社记者说,无锡市现在依赖搜刮民财和征地运转。
深圳杂文家朱建国先生表示,中国许多地方政府债台高筑部分原因也是被中央政府逼的,被干部政绩考核政策驱使所致:“地方政府债台高筑是因为中央把地方的财政税收拿走太多的同时又命令地方政府干许多事,如安居房。其次,地方政府在政绩驱使下在市容市貌上大兴土木,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方面还得自掏腰包。再者,许多地方政府以各种名堂为公务员加薪和补贴,如发实物和住房贴。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钱,没钱就的靠土地财政,靠拆迁,因为不拆迁,地方政府土地卖不出去,卖不出去就拿不到钱。强拆将来不会减少”。
路透社的报道说,中国地方政府从银行的接待高达近10万亿元人民币。无锡市所在的江苏省2012年的经济发展59%来自投资,而投资很大一部分来自所谓的土地财政。
中国各地现在每年都发生许多大大小小的抗议和政府所说的“群体性事件”。其中,最大最常见的导火索之一就是政府强征土地和强拆。徐海凤以上的话显示政府强征土地和强拆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已经严重到什么程度,这种影响不仅仅只是地方政府的债台高筑。
(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
详见:http://www.zyffcn.org/article/show.asp?id=11832)
三、民间行动与倡议
1、福州:民众誓死护地,举牌抗暴力强征“揪贪官”
9月25日,福州仓山秀宅几十个失地农民在原“友谊造纸厂”土地上,举牌抗暴力强征,“揪贪官”要求还民征地款!当地政府不管失地农民死活,公然放纵贪官侵吞数千万元征地款,为了与民抢利竟滥用公权力要暴力抢地。
(来源:博讯
详见: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3/09/201309261027.shtml)
四、官方相关的行动与立法动态
1、浙江:高院国内首次判决政府强拆败诉 需承担责任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得到证实,该院近日作出的一份行政判决书认为:建筑公司拆除羊毛衫市场内的房屋系受邱隘镇拆迁办委托而实施,产生的法律后果仍应有镇政府承担。撤销原审判决和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的羊毛衫市场曾是浙江省最大的羊毛衫交易市场,在国内首屈一指。但如今已人去楼空,破败不堪。原市场房屋所有权人蔡维君告诉记者,这一切源于在2003年,邱隘镇政府把羊毛衫市场地块拍卖给了一房地产公司,准备进行升级改造。其后,信访、官司不断。
宁波市中级法院的原审判决书认定,本案原告徐益军等16人原系羊毛衫市场的房屋所有权人。从2005年开始,分别与邱隘镇拆迁办签订协议,同意腾空拆迁。2012年9月,邱隘镇拆迁办与浙江天苑建筑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将羊毛衫市场的旧房拆除工程发包给后者拆除。记者采访了解到,当月12日,浙江天苑建筑公司组织500余人浩浩荡荡进入市场,不顾反对房屋所有权人苦苦哀求、阻拦,对市场内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徐益军等16人事后了解到,这一项目并没有领取拆迁许可证,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的规定。他们还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涉案项目取得了拆迁许可证,如果一方不同意履行拆迁协议,另一方也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强制拆迁房屋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以此为理由,他们向宁波市鄞州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向宁波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被驳回;徐益军等16人还不服,于今年5月向浙江高院提起上诉。
浙江省高院审理后认为,2012年9月12日,徐益军等16名上诉人的房屋被邱隘镇拆迁办委托浙江天苑建筑公司拆除。邱隘镇人民政府认为该拆除行为系天苑公司合同行为于法无据。天苑公司拆除涉案房屋行为系受邱隘镇拆迁办委托而实施,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仍应由邱隘镇人民政府承担,故上述房屋拆除行为应属邱隘镇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被上诉人鄞州区认为拆迁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错误。原审宁波中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属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的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浙江高院判决:撤销宁波市中院行政判决;撤销宁波市鄞州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责令鄞州区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法专家、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章剑生认为,当前的行政诉讼,房屋拆迁诉讼所占的比例较大,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以委托、雇佣建筑公司拆迁为理由推卸责任,其上级政府也往往将错就错、护犊子。从这个意义上说,浙江高院的这一判决非同寻常,据他所知,这是国内第一次判决政府强拆败诉的司法判决,对于制止非法强制拆除、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具有警示意义。
(来源:法制日报 详见:http://zj.qq.com/a/20130831/002892.htm)
2、广东:东莞政协委员违建庄园 181亩常平公园成“私家”
从常平公园大门沿环山人行道方向走上5分钟,要绿树成荫树的路边可见一块硕大的泰山石,上刻“半岛田园”。泰山石后,就是一个占地近1000平米的大庄园。
庄园仿古铜的铁门上雕有花鸟等装饰,庄园中,两层欧式小别墅临水而起,通体玻璃墙的设计十分抢眼、巨大的深蓝色落地窗尽显奢华大气,别墅要从湖畔楼梯拾级而上,入口旁系着一条小船。
半岛田园中,亭台、廊桥,鱼池、石马应有尽有,廊桥下是一个占地数百平的人工湖,而庄园大门就开在常平公园里,直接对接着常平公园181亩的秀丽山林。田园里,除了游弋的鱼儿,还有进进出出忙碌的建筑工人,因为在园内,还有一栋9层高的洋楼在建,工人们正在紧张地施工。
据常平公园一名保安介绍,庄园于去年2月份左右才建好,庄园里一栋正在施工的9层大楼,也是庄园业主所有。庄园大部分地皮系周某新自己所买,而其自己所购地块与常平公园还隔着一小块地皮。为此,2011年,周某新的妻子肖某从木�村委会处手中,以“租来做菜地”为由租下那小块地皮,开始了庭园的建设。
对此,常平木�村村委书记萧先生昨日向记者介绍,当时半岛酒店老板的妻子肖女士向村委会租地330平方,每平方月租6块钱,租期8年,“租地时,肖女士说租地用于种菜,村委并不知道她们用来建庄园”。
常平木�村村委书记萧先生还说,签合同那会,木�村厂房租金每平方才7块钱左右,对方出价6块每平方,租下常平公园旁的那块地,“我们当时都很乐意,因为租金不低,而且常平公园那会还没完全建好。”
针对这座“牛气逼人”的豪华庭院的建设问题,常平镇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今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半岛田园”的庭院及后方的9层高楼均无报建手续。据该负责人介绍,2011年12月21日,常平住建局发现了半岛田园无任何报建手续就开工这一情况后,迅速向业主发出停工通知,但业主仍继续施工,该局就将情况移交给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而负责常平公园日常管理的常平城管局一负责人就此事回应称,半岛田园正大门直接开在常平公园内,的确“影响了公园的整体观感和公共服务性”。为此,该中心曾向常平镇政府反映过此问题,要求政府出面协调解决,但目前没有下文。
(来源:南方日报 详见:http://www.zyffcn.org/article/show.asp?id=11899)
3、江苏:规定征地补偿费未到位 农民有权拒绝交地
9月19日,《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近日发布,确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原则,被征地农民将被刚性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没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不得低于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依法给予补偿。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对其住房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未能安排宅基地的,按照与被征收住房面积相当的原则安排住房,或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办法》规定,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三个年龄段: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在企业就业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择业(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效使用收益中安排,资金不足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来源:新华网 详见:http://news.sina.com.cn/c/2013-09-19/150428256280.shtml)
五、法律法规介绍
1、2011新拆迁法的补偿协议
由拆迁方强行拆迁,补偿数额由他们的评估委员会说了算,不同意的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你反抗以法处置,当然,这还是好听的,无法用文字写出来的,就是他要拆你的,你不让拆就乱棍打死.所以你会有一件事不明白,政府的便民工程的总旨是为老百姓办好事,老百姓为了不让少数人借此发财,不让国家破这一部分财,自己不享受这个全民待遇了,怎么还不行呢,为什么还要强迫人家享受政府给的"好处"呢。将一些有关规定提制如下: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是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条例草案还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详见: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29938327.html)
六、国(域)外相关立法与动态
1、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可以无偿得到政府划拨的土地
在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可以无偿得到政府划拨的土地,而私人房地产开发商则必须通过土地批租,有偿获得土地使用权。政府通过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中、低收入者的利益;防止地产炒作,对居民购买组屋次数做出严格限定;居民购买组屋后一定年限内不得整房出租;组屋在购买后5年之内不得转让,也不能用于商业性经营,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此外,新加坡已开始征收房产税,按照规定,业主出售购买不足1年的房屋,要缴纳高额房产税。
(来源:人人网 详见:http://blog.renren.com/share/247650794/4269459907)
七、本月拆迁与征地暴力指数
由于本月仍出现拆迁致人死亡案例,根据以上信息和案例,本月中国拆迁与征地暴力指数评定为“高+”,即一张暴力标。
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刘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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