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星期二

【权利:3173】 杜光:司法黑幕和网络言论自由

杜光:司法黑幕和网络言论自由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4-16 12:34:10 / 个人分类:学法律

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温家宝


就在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第三次开审之际,中共中央党校离休干部、耄耋之年的杜光教授抱病撰写了《司法黑幕和网络言论自由——略论因“严晓玲事件”引起的“诬告陷害”案》文章。

   他从维权高度分析了三个网民遭诬告陷害指控的深层次原因。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指控,这起案件牵涉到九人,但被推上审判台的只有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假如为严晓玲之死鸣不平也构成犯罪,为何状告一年多的死者母亲、同案人林秀英不受审,难道是因为林秀英有什么背景吗?林英是一个没有文化、没有任何背景的不幸弱女子。现林秀英没有罪,而帮助同情她的人有罪了,正如福州市政法委在文件中所称,哪是因为三个网友是“维权分子”,案件则是由省、市领导下令办理(不是现在的省主要领导)。

    在中国,要维权会很艰难,一旦惹怒了官员,还会遭到公权力的报复。三个网民因为同情和帮助了弱者,遭到了诬告陷害(一开始是诽谤)犯罪指控,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不幸,也是法治的悲哀。

   

                                    

                                        司法黑幕和网络言论自由

                         ——略论因“严晓玲事件”引起的“诬告陷害”案

                                                杜 光

    

    俗话说:一滴水可以见太阳。确实如此,每年数以万起甚至十万起的群发性事件和层出不穷的冤假错案,每一桩都可以映照出专制主义的魔影。特别是近几年来,许多执法机关堕落成为专制政体的工具,为权贵豪强服务。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压制敢于起来抗争、维护自己权益的平民百姓。为了满足权贵豪强的愿望,甚至挖空心思地颠倒黑白,是非不分,无中生有,移花接木,把维权人士和无辜群众关押审判,充分暴露出与民为敌的专制主义本质。最近正在福州上演的一场“诬告陷害”案,典型地表现了这种时代特征。

   这件案子起源于福州市闽清县的“严晓玲事件”。2008年2月11日晚上10点多,严晓玲从“丽歌”KTV被送到县医院急救室,经抢救无效死亡。严母林秀英赶到医院,看见女儿死后情况,听了一些话,认定25岁的女儿是被轮奸致死。为了替女儿讨回公道,她不断上访、告状,一年多没有任何结果。

    2009年6月23日,网易、新浪、天涯社区、凯迪社区、反腐论坛、凤凰论坛等网站转载海外网上的文章,如《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严晓玲被八人轮奸》。福州市公安局迅速行动,第二天下午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警方鉴定结论,严晓玲系因输卵管妊娠破裂导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

   警方的表态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应,还陆续出现了林秀英口述案件的录像视频,又有文章揭露官方恐吓林秀英。6月26日到7月中旬,福州马尾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先后拘捕了文章和视频、录像的作者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及网帖传播者多人。7月31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批准逮捕范、吴、游三人,其余陆续释放。

   2009年11月11日和2001年3月19日,福州市马尾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仅用了两分钟,因检方提出证据不充分,要求再次补充侦查而决定延期审理。

   这个案件的怪诞之处在于:出现在网上的文章和录像、视频,都是根据林秀英的口述记录或制作的。如文章说林秀英到医院看到女儿“仅穿睡衣,头发凌乱,面目狰狞,牙关紧咬”,“两只手腕上有几道黑色抓痕十分醒目”,“医护人员议论:‘这个女孩死得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有穿’,‘至少五六个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有人还告诉她:她女儿曾被八人轮奸,其中还有警察;“丽歌”KTV的股东是县公安局某副局长、某科长,县检察院某副院长等等。文章记录的都是林秀英的原话,录像视频所拍摄的也是林秀英的口述实况,而且在送到网上之前,都经过林秀英看过,取得她的同意。即使内容有不实之处,“诬告陷害”的也是林秀英,范、吴、游等人只是把它传到网上,怎么反倒成了“诬告陷害”的主犯了呢?更何况,文章和录像视频的内容,都是林秀英在一年多来的上访、告状时反复提出过的,官方曾多次做她的思想工作,从来没有说她诽谤或诬告陷害,为什么现在要把这些罪名按在仅仅是传播者的身上?

   为了打破这个谜团,我在网上搜索了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的情况,进一步发现了由许多“潜规则”串起来的司法执法的黑幕。

    原来范、吴、游等人都是维权运动的积极分子。范燕琼的女儿说她母亲经常同情弱者,帮别人写文章写状子,曾因维权和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多次遭到抓捕、抄家,甚至长期羁押。我从范燕琼的博客“神州有泪”上看到,就在她被捕前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她就写了七八篇维权和纪念“liu四”的文章。6月6日她前往武夷山看望维权朋友,还受到便衣跟踪偷拍。这次她在网上披露林秀英的口述材料,引起海内外的强烈反应,接着又著文揭露官方恐吓林秀英,成为被拘捕的直接原因。游精佑是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的桥梁工程师,同事们反映他工作出色、技术精湛,为人谦虚,责任心强;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他多年来致力于帮助弱者维权,因此曾多次受到警方的传讯、警告。这次被捕是因为他根据范燕琼的文章,为林秀英制作了“自说自话”的视频,在网上广为传播。吴华英更是亲身体会蒙受冤案的痛苦,她弟弟吴昌龙因2001年6月24日发生在福清市纪委门口的爆炸案被羁押判刑,进入二审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迄今没有结案。在几次审理中,吴昌龙和其他当事人都否认涉嫌犯罪,且指控侦查期间遭到刑讯逼供,所有律师也为他们作无罪辩护,但都无济于事。八年多来,吴华英四处奔走,上访申诉,因此多次被行政拘留。所以她对林秀英特别同情,为她制作了录音录像,并且发到网上。

我从这些材料里领悟到,范燕琼等被拘捕,不仅仅是因为替林秀英鸣不平。他们多年来的维权活动,早就使他们成为官方的眼中之钉,为林秀英鸣冤,只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这个“诬告陷害”案的实质,不在于严晓玲的死因和某些干部被“诬陷”,而是官方对维权运动的打压。

   维权运动是广大民众同权贵豪强之间的矛盾尖锐化的表现。有权有势的官吏或与豪强相勾结,或直接利用权力,剥夺老百姓的权利,侵害民众的利益,这才引起群众的抗争。在这个尖锐的矛盾与斗争中,一个真正“以人为本”的政府,就应该站在民众一边,严惩那些为非作歹的权贵豪强,维护群众的权益。但现实的情况却完全相反,许多地方政府都不约而同地站到权贵豪强的一边,动用暴力或司法手段,打压民众。而当一些有正义感、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和社会人士挺身而出,为民众仗义执言时,他们打压的目标就转移到这些维权人士的身上。而就我的视野所及,维权人士无一不是真正的爱国者,他们正因为热爱这个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国家的尊严,才奋不顾身地对那些损害国家利益的罪恶行径,展开坚决的斗争。对维权人士的打压表明,在人民大众同反动的权贵资产阶级、豪强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国家权力被用来保护反动阶级,镇压人民,镇压爱国者,从而充分暴露出这个国家机器的专制性和反动性,这正是司法机关遍布黑幕的基本原因。

   在当前的这个“诬告陷害”案里,暴露无遗地展现出国家权力被用来打压维权人士的真相。首先,既然是“诬告陷害”案,就应该由被“诬告陷害”的人提出诉讼,但这个案子却是作为公诉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把被“诬告陷害”的官员的名誉,等同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其次,被告拘捕之初,家属和律师要求会见,警方却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会见;再次,范燕琼被关押半年,已经基本瘫痪,11月开庭时是坐着轮椅出庭的。律师和家属多次申请取保候审,都遭到拒绝,理由是她“具有社会危害性”,换句话说,是为了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为什么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案件要提起公诉,而且涉及国家利益、国家机密呢?我从另一个材料里获知了这个潜规则的逻辑。去年7月3日,鄂尔都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保全诽谤案,提起公诉的检方表示:“之所以是公诉而非自诉,是因为吴保全的帖子严重损害了前市委书记云峰的形象,而云峰的形象也是鄂尔都斯的形象。鄂尔都斯是中国的一部分,所以吴保全的帖子不仅对云峰构成了诽谤,更是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在这个逻辑里,官员形象=城市形象=国家利益。按照这个逻辑,维护贪官污吏的形象,打压维权人士,都是是符合于国家利益的。这不禁使我联想到,在2008年的奥运会开幕式上,9岁童星林妙可的独唱,后来被揭发是假唱,主办方的解释也是出于“国家利益”的需要。一个泱泱大国的“国家利益”,居然需要通过剥夺公民权利、打击爱国人士和弄虚作假来维持,这对于每一个有自尊心的公民来说,都是莫大的耻辱;而那些掌握权力的官老爷所宣称的“国家利益”,恰恰是同国家利益背道而驰的罪恶行为。呜呼!国家利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通过对这个案件的考察,进一步加强了我的两点认识。第一,维权运动的扩大,培育了一大批为了社会公正和国家利益而甘愿奉献自己的智慧和精力的仁人志士。他们心胸开阔,志向高远,思想明确,意志坚定,是我们民族的精华,是国家的希望所在。范燕琼在她的博客“神州有泪”里,标明开博的宗旨是“真实记录,清算罪恶,不图回报,只求真理”。她写的许多博文,都体现了这个精神。如她为一位公正廉明的检察官任建平打抱不平,连续写了四篇文章。任建平为官清正,“凡是案件落在他的手中,无论背景如何,他都要查个水落石出,因此得罪了不少官员。”他当了三十多年的“助理检察官”,许多同事都已升迁,有的成了厅级干部,他却还是助理检察官;他多次奋不顾身地救起溺水者,有关部门却不承认他的见义勇为事迹。尽管遭遇这些挫折,任建平仍然不断著文,表达“阳光司法”的决心。范燕琼称赞他“几乎完全沉迷于追求‘阳光司法’的光荣与梦想之中”,说他的文章“闪耀着人文主义理想之光”。这些博文使我具体地认识到,在黑幕重重的司法界,还有着执意追求“阳光司法”的清官;同时也让我看到,执法公正、主张“阳光司法”的官员为什么会受到排挤的另一个司法黑幕。

   游精佑帮助弱者维权的抱负,可以从他去年11月11日在法庭上的陈述里找到答案。他说:“首先,我是一个教徒,与其说我信仰天上的上帝,不如说我信仰头顶的正义和内心的良知。”正义和良知,正是一切维权人士和爱国者的共同信从的原则。这个共同点把天南地北的维权人士联系在一起,团结在一起。据刘晓原律师在博客里报道,去年11月23日,在北京的二十多位维权人士,包括杨佳的母亲,为尚在狱中的游精佑举办了42周岁的生日晚会。这是何等可贵的情谊啊,它体现出的不仅仅是出于道义的同情,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维权的爱国者之间的团结和相互支持、相互激励的凝聚力。民间的维权爱国力量的团结和凝聚,是公民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可喜的趋势。

    第二,由于舆论导向对媒体的封锁,互联网已经成为维权运动和民主运动的越来越重要的阵地。近几年来,许多官场黑幕、贪官污吏,就是在互联网上被揭露的。福州的“诬告陷害”案,也导源于互联网。与民间越来越多地利用互联网的同时,官方对互联网的控制也越来越紧。谷歌退出中国市场,就反映了网络言论自由同文化专制主义的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官方没能压服谷歌接受过滤敏感信息的条件,在全世界面前既丢了面子,又再次被证实了压制言论自由的文化专制主义政策。至于谷歌,放弃了中国市场自然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但它可以继续在香港为大陆网民提供服务,继续保持了它的社会影响。我认为,网络言论自由和文化专制主义的矛盾与斗争,或者换句话说,对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目前还方兴未艾,斗争正在继续发展。应该承认,在这场斗争中,文化专制主义由于有强大的政治权力做后盾,一直处于有利的优势地位,但是,互联网的无往弗至、无远弗届的的特点,给网民提供了无数可供利用的条件;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将会开辟反限制的新渠道、新条件。所以,我对互联网的发展前景是比较乐观的,问题是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在维权运动和民主运动中的作用,还有待于大家的努力。

    目前,许多网友都在关切着“诬告陷害”案的进展,被告的律师也在进行不懈的努力。希望福州的司法当局能够重视网上的民意,对范燕琼等三人作出无罪的判决。虽然这个希望非常渺茫,但我还是殷切地期待着奇迹的出现。

                                               2010年4月15日

 附:杜光简介:http://baike.baidu.com/view/1166266.htm?fr=ala0_1_1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hvv5.html

【相关链接】

  1. 刘晓原博客: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224),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39085290_5_1.html?retcode=0
  2. 刘晓原:诬告陷害又变为诽谤,看不懂的福建网民案诬告陷害又变为诽谤,看不懂的福建网民案http://liu6465.fyfz.cn/art/6098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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