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星期一

Re: 【权利:3031】 李健来信


邀请您参加会议


周6下午两点半
 地点:长远天地A1105
 81中学对面
 主题:搬迁新条例研讨会
 主办:后改革思想网

在 2010年1月11日 下午11:37,健李 <lijian666666@gmail.com>写道:

公民维权网:请让他们回家过年吧!——关于“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向中央政府的呼吁
http://www.gmwq.org/leadbbs/Announce/Announce.asp?BoardID=30&ID=12843
http://club2.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25&id=3207201

 

请让他们回家过年吧!
——关于“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向中央政府的呼吁


2009年11月11日,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位公民被以“涉嫌诬告陷害”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出庭受审,时至今日,该法院还没有就此案作出判决,“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中的三位公民仍被羁押。(有关此案的信息请搜索互联网)

他们何罪之有?!他们仅仅是出于同情和义愤,出于正义和良知,为一位痛失爱女的悲苦母亲向一个我们共生的国家传递了一些需要被倾听的的声音和诉求罢了!难道这样的声音和诉求不应该被一个我们所有人和每个人都不应该被抛弃和忽视并相互依存的的我们共生的国家所倾听吗?!难道这样的声音和诉求不应该被一个权力来源于公民并向其负责的我们的政府所倾听吗?!

我们认为,公民向政府表达诉求是在行使宪法权利;从制度设计和法理的角度,这种权利应该是免责的,以确保其畅通并有效行使而不被阻碍;政府有义务和责任倾听并善待来自公民的声音和诉求,并对公民的批评和质疑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和“闻过则喜,闻过则改”的态度积极回应,绝不能拖延怠慢置之不理,更不能构陷治罪打击报复。这是政府合法性的要求,是政府权威的渊源和保证,也是政府取得公民信任和支持的前提。

我们认为,这三位公民不但无罪,反而应该受到褒奖和鼓励。因为他们用信念和行动践行了公民的宪法权利,反映了人类的道德良知,体现了正义的要求。而这些正是我们国家现实所稀缺并应大力提倡和发扬光大的东西,那就是:在这个国家,我们每个人以公民的身份存在。他们有功于我们这个国家,应该成为这个国家中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和楷模。

然而现实却是如此的悖逆、荒唐和震憾!我们一方面对当地政府在此案中所表现的种种行为齿寒和愤慨,另一方面又对这三位公民在此案中所表现出的人格和气节以及善良和温暖他人之爱由衷感佩和敬仰。面对当地政府对这三位公民的枉法对待和残酷迫害,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们必须大声地说:不!

当前,我们国家面临着诸多复杂多因并重叠纠结的问题和挑战,试图靠回避和自欺欺人的粉饰太平,甚至擅用权力打压和封杀来制造“道路以目”,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反而会使问题更为严重和更加难以解决。

相当多的事实表明,地方和基层权力的滥用和恣意、腐败和贪婪、失职和无责、冷漠和无耻已到了何种不堪的境地,它已严重地践踏了人类的道德底线和国家的为国之本。正是它们在制造着苦难、绝望、恐惧、不满、分离、仇恨和暴力,侵蚀和毒化着公民的良知和道德,剥夺和扼杀着人性和文明,败坏和丧失着政府的公信和权威,破坏和危害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根基。它们的存在是造成我们国家现实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此下去,势将重蹈“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历史怪圈和灾难循环。

人类总是愚蠢地让苦难和罪恶、失误和教训失忆于历史,从而使它们一遍又一遍地在现实中得以复制和再现。正所谓“殷商之鉴,犹为远矣”。我们相信,由于信息上的优势,中央政府对此更是感同身受和倍感忧虑吧。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我们认为,当下唯有遵循人民主权的宪政理念,切实尊重、保障和落实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痛下决心,广开言路,大力整顿吏治,才能将权力置于阳光下,才能使政府变得可以批评、需要批评、接受批评和善待批评,也才能实现和兑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政理念和“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的目标。也唯有如此,才能收拾民心,汇集民力,众志成城,战胜挑战。这里的关键之一就是中央政府的何去何从和所作所为。我们希望中央政府能够承担责任,不辱使命。我们认为,只有这样,我们国家才不仅仅是人口和地理或者经济意义上的大国,而更是精神和价值意义上的大国。

现在,“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已成为我们国家公民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事件。面对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位公民的拳拳之心和感人义举以及当地政府对他们的构陷和迫害,中央政府情何以堪?面对公民们的愤愤不平、普遍不满和要求正义的呼声,中央政府以何而待?我们认为,职责所在,义不容辞,为我们这个国家保留一点良知,存续一丝正义,建立一些信任,提供一份希望,中央政府应有所为。

为此,我们向中央政府呼吁:

请归还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位公民的自由,请让他们回家过年吧!


公民维权网

2010年1月8日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6,联系:gongchangbeijing@gmail.com




--
后改革思想网总编辑 http://www.hanyusuo.com/ 陈永苗的宪政博
客:xianzheng.bokee.com 电话:13401179861  01067684810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6,联系:gongchangbeijing@gmail.com

没有评论: